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08 (1700-1725).djvu/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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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生四方傳業者甚眾。

後唐

劉贊

按《五代史唐臣傳》:「贊,魏州人也。舉進士,為羅紹威判 官,去為租庸使趙巖巡官,又為孔謙鹽鐵判官。明宗 時,累遷中書舍人、御史中丞、刑部侍郎。是時秦王從 榮握兵而驕,多過失,言事者請置師傅以輔導之,大 臣畏王,不敢決其事,因請王得自擇。秦王即請贊,乃 拜贊祕書監,為秦王傅。贊泣曰:『禍將至矣』。」秦王所請 王府元帥官屬十餘人,類多浮薄傾險之徒,日獻諛 諂以驕王,獨贊從容諷諫,率以正道。秦王嘗令賓客 作文於坐中,贊自以師傅,恥與群小比伍,雖操筆勉 彊,有不悅之色。秦王惡之,後戒左右:「贊來不得通」,贊 亦不往,月一至府而已,退則杜門,不交人事。已而秦 王果敗死。唐大臣議王屬官當坐者,馮道曰:「元帥判 官任贊與秦王非素好,而在職不逾月,詹事王居敏 及劉贊皆以正直為王所惡,河南府判官司徒詡病 告家居久,皆宜不與其謀。而諮議參軍高輦與王最 厚,輦法當死,其餘可次第原減。」朱弘昭曰:「諸公不知 其意爾。使秦王得入光政門,當待贊等如何?吾徒復 有家族邪!且《法》有首從,今秦王夫婦男女皆死,而贊 等止其一身,幸矣。」道等難之,而馮贇亦爭以為不可, 贊等乃得免死。於是論高輦死,而任贊等十七人皆 長流。初,贊聞秦王敗,即白衣駕驢以俟,人有告贊奪 官而已,贊曰:「豈有天子冢嗣見殺,而賓僚奪官者乎? 不死幸矣。」已而贊長流嵐州百姓。清泰二年,詔歸田 里,行至石會關,病卒。

姚坦

按《宋史》本傳,「坦字明白,曹州濟陰人。開寶中,以尚書 擢第,調補將陵尉,歷隰州推官、將作監丞,知潯州。太 平興國三年,召還,為著作佐郎,通判唐州。八年,諸王 出閤,詔給諫以上,於朝班中舉年五十以上、通經有 文行者,以備宮僚。」乃以戶部員外郎王適、監察御史 趙齊為衛王府諮議,左贊善大夫戴元為本府翊善, 水部員外郎趙令圖為廣平郡王府諮議,國子博士 閻象為本府翊善。又以起居舍人楊可法、國子博士 楊幼英、左贊善大夫杜新及坦為皇子翊善,國子博 士邢昺為諸王府侍講,坦仍賜緋魚。太宗召王適等 謂曰:「諸子生長深宮,未知世務,必資良士贊導,使日 聞忠孝之道。汝等皆朕所慎簡,各宜勉之。」坦歷殿中 丞、倉部員外郎,賜金紫,遷本曹郎中,轉考功,仍為益 王府翊善。坦性本強固滯。王嘗於邸中為假山,費數 百萬,既成,召賓僚樂飲,置酒共觀之,坦獨俛首。王強 使視之,曰:「但見血山耳,安得假山?」王驚問故,坦曰:「在 田舍時,見州縣催科,捕人父子兄弟,送縣鞭笞,流血 被體。此假山皆民租稅所為,非血山而何?」是時,太宗 亦為《假山》,聞而毀之。王少佚豫,坦即醜詆王,頗鄙其 為人,自是坦每暴揚其事。上嘗戒之曰:「元傑知書好 學,亦足為賢王矣。少不中節,亦須婉辭規諷,況無大 故而詆訐之,豈裨贊之道邪!」頃之,左右乃教王詐稱 疾不朝。太宗日使視疾,逾月不瘳,甚憂之,召王乳母 問狀,乳母曰:「王本無疾,徒以姚坦檢束,居常不得自 便。王不樂,故成疾。」上怒曰:「吾選端士輔王為善,王不 能用其諫,而又詐疾,欲使朕去正人以自便,何可得 也?且王年少,必爾輩為之謀耳。」因命捽至後苑,杖之 數十,召坦慰諭曰:「卿居王宮,能以正,為群小所疾,大 為不易。卿但如是,勿慮讒間,朕必不聽。」王薨,改衛尉 少卿,判吏部南曹。他日,因事得對,上以其舊人,召升 殿與語,坦言及故府,意短諸王而稱己之敢言。坦退, 上謂侍臣曰:「坦在宮邸,不能以正理誨諭,事有微失, 即從而揚之,此賣直取名耳。」景德初,求補郡,俾知鄧 州。轉運使表其治狀,詔嘉獎之。大中祥符初,復知光 州。二年,卒,年七十五。

張茂直

按《宋史》本傳:「茂直,字林宗,兗州瑕丘人。勵志於學。開 寶中,州將器其為人,首薦之,且給錢五萬以助其裝。 二年,登進士第,解褐海州推官,進司農寺丞,通判泰 州。為轉運使韋務昇誣奏,徙監梓州富國監。代還,自 陳得雪,復通判靜安軍。軍不領縣,城闉之外即深州 之下博,茂直奏割下博隸焉。進秩著作佐郎。扈蒙薦」 其才,改祕書丞。會福州民訟田,命茂直按之,將行,留 不遣。參知政事李至稱其端實,命入益王元傑府為 記室參軍。王好學,多為詩什,遇茂直甚厚,雖受時果 之賜,亦分餉焉。王嘗遣使徵詩,茂直援筆而就,甚稱 賞之。端拱元年,召對,賜金紫。數日,改度支員外郎,三 遷本曹郎中。真宗居藩時,茂直與朱昂並在諸王府, 每預宴集,屢因酬唱識其名。即位,選用舊臣,得茂直 及昂,與梁周翰、師頑輩相繼知制誥。茂直既入西閣, 會元傑生旦,遣持禮幣為賜,復至舊府,時人榮之。茂 直淳至寡言,晚年多疾,才思梗澀,不稱職,改祕書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