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08 (1700-1725).djvu/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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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六百七十一卷目錄

 諫諍部總論

  書經引征 伊訓 說命

  詩經大雅板章

  禮記曲禮 檀弓 少儀 表記

  孔子家語三恕 六本 辨政

  淮南子人間訓

  說苑臣術 正諫

  白虎通諫諍

  鹽鐵論制議 散不足 鹽鐵鍼石

  西疇常言論進言

  性理大全諫諍

  大學衍義補廣陳言之路

官常典第六百七十一卷

諫諍部總論

書經

《引征》

每歲孟春,遒人以木鐸徇于路。官師相規,工執藝事 以諫。其或不恭,邦有常刑。

蔡傳官以職言,師以道言。規,正也。「相規」云者,胥教誨也。百工技藝之事,至理存焉。理無往而不在,故言無微而可略也。《孟子》曰:「責難於君謂之恭。官師百工,不能規諫,是謂不恭。」不恭之罪,猶有常刑,而況於畔官離次,俶擾天紀者乎?大全張氏曰:相規,規君也。《左傳》:「大夫規誨」,《詩沔水》:「規宣王。」蔡氏元度曰:「『周景王將鑄無射,伶州鳩諫曰:『匱財罷民』。魯莊丹楹刻桷,匠慶諫曰:『無益於君,而替前人之令德』。執藝事諫』。此類是也。」

《伊訓》

從諫弗咈,先民時若。

蔡傳「從諫不逆,先民是順」,非誠於樂善者不能也。

《說命》

命之曰「朝夕納誨,以輔台德。」

蔡傳《朝夕納誨》者,無時不進善言也。

說復于王曰:「惟木從繩則正,后從諫則聖。后克聖,臣 不命其承,疇敢不祗若王之休命!」

蔡傳《木從繩》,喻后從諫,明諫之決不可不受也。大全新安陳氏曰:「主聖臣直,導人使諫,在德不在言。君有聖德,則有從諫之實,雖不命亦諫,能為江海,何憂百川之不歸?君無聖德,必無從諫之實,雖命之亦不諫,如器既滿,水將焉入?高宗以納誨輔德為命,知命相之大本,說以從諫克聖復命,尤知致君之大本也。」

詩經

《小雅板章》

先民有言,「詢于芻蕘。」

大全豐城朱氏曰:「古人所以詢及芻蕘者,以淺近之言至理存焉,不可以其人之賤而忽之也。」

禮記

《曲禮》

《為人臣之禮》「不顯諫」,三諫而不聽,則逃之。

陳注陳氏曰:孔子之于魯,百里奚之于秦,未嘗諫而去。龍逢之于夏,比干之于殷,則死于諫而不去,何也?「蓋事有輕重,勢有可否,君子以禮為守,以義為行,跡雖不同,其趨一也。」

《檀弓》

《事君》有犯而無隱。

陳注劉氏曰:「君臣主義,隱則是畏威阿容而害義,故匡救其惡,勿欺也而犯之。」

《少儀》

為人臣下者,有諫而無訕,有亡而無疾,頌而無諂,諫 而無驕。怠則張而相之,廢則埽而更之,謂之「社稷之 役。」

陳注疏曰:「諫而無驕」者,謂君若從己之諫,己不得恃己言行謀用而生驕慢也。方氏曰:「君有過,諫之使止可也,訕之則不恭,諫不從,逃而去之可也,疾之則太傷。頌而無諂則所頌為公,諫而無驕則所諫為正,事弛而不力為怠,事弊而無用為廢。相之更之,則君豈有失德,國豈有廢事哉?謂之社稷之役,以其有勞於社稷」也,大全慶源輔氏曰:「以下美上,易失於諂;以是諫非,易失於驕。志怠則張而助之,事廢則埽而更之,謂之社稷之役者,凡所以竭誠效力如此者,為社稷而已。」

《表記》

子曰:「事君遠而諫,則諂也;近而不諫,則尸利也。」

陳注呂氏曰:陵節犯分,以求自達,故曰「諂。」懷祿固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