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富貴而惡貧賤,人理然也。聖王大諳物情,知不可
去,故直同公私之利,而詭其求道,使夫欲富者必先 由貧,欲貴者必先安賤,安賤則不矜,不矜然後廉恥 厲守;貧者必節欲,節欲然後操全。以此處務,乃得盡 公。盡公者,富貴之徒也。為無私者,終得其私,故公私 之利同也。今欲富者,不由貧自得富;欲貴者,不安賤 自得貴。公私之塗既乖,而人情不能無私。私利不可 以公得,則恆背公而橫務。是以風節日頹,公理漸替。 人士富貴,非孰道之所得。以此為政,小在難期。然教 頹來既久,難反一朝。又世放都靡,營欲比肩,群士渾 然,庸行相似,不可頓肅,甚殊黜陟也。且教不求盡善, 善在抑尤,同侈之中,猶有甚泰。使夫昧適情之樂者, 損其顯榮之貴,俄在不鮮之地;約己潔素者,蒙儉德 之報,列於清官之上。二業分流,令各有蒙。然俗放都 奢,不可頓肅。故臣私慮,願先從事於漸也。天下至大, 萬事至眾,人君至少,同於天日,故非垂聽所得周覽。 是以聖王之化,執要而已,委務於下,而不以事自嬰, 分職既定,無所與焉,非憚日昃之勤,而牽於逸豫之 虞,誠以政體宜然,事勢致之也。何則?夫造創謀始,逆 闇是非,以別能否,甚難察也。既以施行,因其成敗,以 分功罪,甚易識也。易識在考終,難察在造始。故人君 恆居其易則安,人臣不處其難則亂。今陛下每精事 始而略於考終,故群吏慮事,懷成敗之懼;輕飾文采, 以避目下之譴重,此政功所以未善也。今人主能恆 居易執要以御其下,然後人臣功罪形於成敗之徵, 無逃其誅賞。故罪不可蔽,功不可誣。功不可誣則能 者勸,罪不「可蔽,則違慢日肅。」此為國之大略也。臣竊 惟陛下聖心,意在盡善,懼政有違,故精事始以求無 失。又以眾官勝任者少,故不委務,寧居日昃也。臣之 愚慮,竊以為欲盡善,故宜考終。何則?精始難校故也。 又群官多不勝任,亦宜委務,使能者得以成功,不能 者得以著敗。敗著可得而廢,功成可得遂任,然「後賢 能常居位以善事,闇劣不得以尸祿害政。如此不已, 則勝任者漸多,經年少久,即群司遍得其人矣。」此校 才考實,政之至務也。今人主不委事仰成,而與諸下 共造事始則功罪難分;下不專事,居官不久,故能否 不別。何以驗之?今世士人決不悉良能也,又決不悉 疲軟也。然今欲舉一忠賢,不知所賞,求一負敗,不知 所罰。及其免退,自以犯法耳,非不能也;登進者自以 累資及人間之譽耳,非功實也。若謂不然,則當今之 政,未稱聖旨,此其徵也。陛下御今法,為政將三十年, 而功未日新,其咎安在?古人有言:「琴瑟不調,甚者必 改而更張。」凡臣所言,誠政體之常,然古今異宜,所遇 不同。陛下縱未得盡仰成之理,都委務於下。至於事 應奏御者,蠲除不急,使要事得精,可三分之二。古者 六卿分職,冢宰為師,秦漢已來,九列執事,丞相都總。 今尚書制斷,諸卿奉成,於古制為重,事所不須。然今 未能省,并可出眾事付外寺,使得專之,尚書為其都 統,若丞相之為。惟立法創制,死生之斷,除名流徙,退 「免大事,及連度支之事,臺乃奏處」,其餘外官皆專斷 之,歲終臺閣課功校簿而已。此為九卿造創事始,斷 而行之。尚書書主賞罰繩之,其勢必愈考成司非而 已。於今親掌者動受成於上,上之所失,不得復以罪 下,歲終事功不建,不知所責也。夫監司以法舉罪,獄 官案劾盡實,法吏據辭守文,大較雖「同,然至於施用 監司,與夫法獄體宜小異。獄官唯實,法吏唯文,監司 則欲舉大而略小。何則?夫細過微闕謬妄之失,此人 情之所必有,而悉糾以法,則朝野無全人,此所謂欲 理而反亂者也。故善為政者,綱舉而網疏,綱舉則所 羅者廣,網疏則小必漏,所羅者廣則為政不苛,此為 政之要也。而自近世以來,為監司者,類大綱不振,而 微過必舉。微過不足以害政,舉之則微而益亂,大綱 不振則豪彊橫肆,豪彊橫肆則百姓失職矣。此錯所 急而倒所務之由也。」今宜令有司反所常之政,使天 下可善化及,此非難也。人主不善碎密之案,必責犯 彊,舉尤之奏,當以盡公,則害政之姦自然禽矣。夫大 姦犯政而亂兆庶之罪者類出富彊,而豪富者其力 足憚,其貨足欲。是以官長顧勢而頓筆,下吏縱姦,懼 所司之不舉,則謹密網以羅微罪。使奏劾相接,狀似 盡公,而撓法不亮固已在其中矣。非徒無益於政體, 清議乃由此而益傷。古人有言曰:「君子之過,如日之 蝕焉。」又曰:「過而能改。」又曰:「不貳過。」凡此數者,皆是賢 人君子不能無過之言也。苟不至於害政,則皆天網 之所漏,所犯在甚泰,然後王誅所必加。此舉罪淺深 之大例者也。故君子得全美以善事,不善者必夷戮 以警眾,此為政誅赦之準式也。何則?所為賢人君子, 苟不能無過,小疵不可以廢其身,而輒繩以法,則愧 於明時。何則?雖有所犯,輕重甚殊於士君子之心,受 責不同而名不異者。故不軌之徒,得引名自方,以惑 眾聽。因名可亂,假力取直,故清議益傷也。凡舉過彈 違,將以肅風論而整世教。今舉小過,清議益頹,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