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11 (1700-1725).djvu/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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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六百九十七卷目錄

 諫諍部名臣列傳二十六

  明六

  艾穆       盧洪春

  董基       王就學

  周弘禴      雒于仁

  劉綱       朱維京

  謝廷讚      顧憲成

  顧允成      張納陛

  賈巖       諸壽賢

  彭遵古      王德新

  于孔兼      陳泰來

  薛敷教      安希范

  譚一召      孫繼有

  劉元珍      龐時雍

  湯顯祖

官常典第六百九十七卷

諫諍部名臣列傳二十六

明六

艾穆

按《明外史》本傳:「穆字和父,平江人。以鄉舉署阜城教 諭,鄰郡諸生趙南星、喬壁星皆就學焉。入為國子助 教。張居正知穆名,欲用為誥敕房中書舍人,不應。萬 曆初,擢刑部主事,進員外郎,錄囚陝西。時居正法嚴, 決囚不如額者罪,穆與御史議,止決二人。御史懼不 稱,穆曰:『我終不以人命博官也』。還朝,居正盛氣譙讓」, 穆曰:「主上沖年,小臣體好生之德,佐公平允之治,有 罪甘之。」揖而退。及居正遭喪奪情,穆私居歎息,遂與 主事沈思孝抗疏諫曰:「自居正奪情,妖星突見,光逼 中天。言官曾士楚、陳三謨甘犯清議,率先請留,人心 頓死,舉國如狂。今星變未銷,火災繼起,臣敢自愛其 死,不灑血一為陛下言之。陛下之留」居正也,動曰「為 社稷故。夫社稷所重,莫如綱常。而元輔大臣者,綱常 之表也。綱常不顧,何社稷之能安?且事偶一為之者, 例也;而萬世不易者,先王之制也。今棄先王之制,而 從近代之例,如之何其可也?」居正今以例留,腆顏就 列矣。異時國家有大慶賀、大祭祀,為元輔者欲避則 害君臣之義,欲出則「傷父子之情,臣不知陛下何以 處居正,居正又何以自處也?」徐庶以母故辭於昭烈 曰:「臣方寸亂矣。居正獨非人子而方寸不亂耶?位極 人臣,反不修匹夫常節,何以對天下後世?臣聞古聖 帝明王,勸人以孝矣,未聞從而奪之也。為人臣者,移 孝以事君矣,未聞為所奪也。以禮義廉恥風天下,猶 恐不足。顧乃奪大臣之哀以為榮,使天下為人子者, 皆忘三年之愛於其父,常紀墜矣。異時即欲以法度 整齊之,何可得耶?陛下誠眷居正,當愛之以德,使奔 喪終制,以全大節,則綱常植而朝廷正,朝廷正而百 官萬民莫不一於正,災變無不可弭矣。」時吳中行、趙 用賢請令居正奔喪,葬畢還朝,而穆思孝直請令終 制,故居正尤怒。中行、用賢杖六十,穆、思孝皆八十,加 梏拲,置之詔獄。越三日,以門扉昇出城,穆遣戍涼州。 創重不省人事,既而復甦,遂詣戍所。穆,居正鄉人也。 居正語人曰:「昔嚴分宜時未有同鄉攻擊者,我不得 比分宜矣。」九年大計,復寘穆、思孝察籍。及居正死,言 官交薦,起戶部員外郎,遷四川僉事,屢遷太僕少卿。 十九年秋,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四川。故崇陽知縣周 應中、賓州知州葉春及行義過人,穆舉以自代,不報。 既之官,有告播州宣慰使楊應龍叛者,貴州巡撫葉 夢熊請征之。蜀人多言「應龍不願赴貴州」,乃逮至重 慶,對簿,論斬輸贖,放之還。穆病歸,未幾卒。後應龍復 叛,議者追咎穆,奪其職。喬壁星,臨城人,官右僉都御 史,亦巡撫四川。葉春及,歸善人。由鄉舉授福清教諭。 上書陳時政,《纚纚》三萬言。

盧洪春

按《明外史》本傳:「洪春,字思仁,東陽人。父仲佃,廣西布 政使。洪春舉萬曆五年進士,授旌德知縣,擢禮部祠 祭主事。十四年十月,帝久不視朝,洪春上疏曰:『陛下 自九月望後連日免朝,前日又詔頭眩體虛,暫罷朝 講,時享太廟,遣官恭代。且云『非敢偷逸,恐弗成禮』。臣 愚捧讀,驚惶欲涕。夫禮莫重於祭,而疾莫甚於虛。陛 下春秋鼎盛,精神強固諸證皆非所宜有。不宜有而 有之,上傷聖母之心,下駭臣民之聽,而又因以廢祖 宗大典,臣不知陛下何以自安也。夫王者必聚己之 精神,然後可聚祖考之精神。今弗躬弗親,徒委諸疏 賤之臣子,則神必不饗,縱陳籩設豆,登降奠獻,祇為 瀆而已矣』。」抑臣所聞更有異者,先二「十六日傳旨免 朝,即聞人言籍籍,謂陛下試馬傷額,故引疾自諱。果 如人言,則以一時馳騁之樂而昧周身之防,其為患 猶淺;倘如聖諭,則以目前衽席之娛而忘保身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