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14 (1700-1725).djvu/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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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等遂殺雲。梁王聞其事,收雲骨送蜀給孤寺殯之。雲

南平,雲子黻上雲事於朝,詔馳傳返葬,以黻為國子 生。弘治中,贈刑部尚書,諡忠節,與褘並祠,改祠額曰 《二忠》。

熊鼎 趙成 杜寅

按《明外史》本傳:「鼎字伯穎,臨川人。元末舉於鄉,長龍 溪書院。兵亂,結鄉人自守,陳友諒屢脅之,不應。鄧愈 鎮江西,數延見,奇其才。太祖至,愈以鼎薦,欲官之,以 親老辭。乃留愈幕府,贊軍事。母喪除,召至京師,命偕 諸儒撰《公子書》,訓貴戚子弟。尋授德清縣丞。松江民 錢鶴皋反,鄰郡大驚,鼎鎮之以靜。吳元年,召議禮儀」, 除中書考功博士,遷起居注。宮殿成,命類編古人行 事可為鑒戒者書壁間。舍人耿忠使廣信還,奏郡縣 官違法狀。帝遣御史廉之。而時已頒赦書,丞相李善 長再諫,不納。鼎偕給事中尹正進曰:「朝廷布大信於 四方,復以細故煩御史,失信且褻威。」帝默然久之,乃 不遣御史。洪武改元,新設浙江按察司,以鼎為僉事, 分部台、溫。台、溫自方氏竊據,偽官悍將二百人,暴橫 甚,鼎盡遷之江、淮間,民始安。尋奏治溫之倡邪教者, 散其眾為農。平陽知州梅謐坐贓辨不已,民數百咸 訴知州無罪。鼎將聽之,吏白鼎釋知州如故出何?鼎 歎曰:「法以誅罪,吾敢畏譴誅無罪人乎?」釋謐以情聞。 報如其奏。寧海民陳德仲支解黎異,異妻屢訴不得 直。鼎一日覽牒,有青蛙立案上。鼎曰:「蛙非𥟖異乎?」果 異,止勿動。蛙果勿動,乃逮德仲鞫實,立正其罪。是秋, 山東初定,設按察司,復以鼎為僉事。奏罷不職有司 數十輩,列郡肅清。進副使,徙晉王府右傅。坐累,左遷 大同衛知事,復授晉王府參軍。召為刑部主事。八年, 西部朵兒只班率部落內附,改鼎岐寧衛經歷,賜白 金寶鈔以行。既至,知寇乃偽降,密疏論之。帝遣使慰 勞,賜以裘帽。復遣中使趙成召鼎。鼎等既行,寇果叛, 遣其下脅鼎還。鼎責以《大義》,罵之,遂與成及知事杜 寅俱被殺。帝聞悼惜,命葬之黃羊川,立祠致祭,以所 食俸米給其家。

顧師勝

按《明外史牟魯傳》:「師勝,興化人,為峨眉知縣。洪武十 二年,率民兵討賊彭普貴,戰死。賜敕褒美,恤其家。」

陳敬

按《明外史牟魯傳》:「敬,增城人。洪武十四年舉賢良,擢 禮部郎中,左遷雲南曲靖府經歷,署劍川州事。鄰寇 來攻城,敬禦之。官兵寡,其下欲退,敬瞋目大呼,力戰 死,命恤其家。」

賴麒興

按《廣州府志》:「麒興,增城人。自幼負奇氣,而勇於義,行 事不苟。洪武十四年,嘗忿鄰賊蘇友興聚眾作亂,因 與長沙鄉人廖孟璿連誓募兵,往隸南雄侯趙庸麾 下,調發討捕,屢立戰功。兵回本邑,為關子洋殘寇設 伏所陷,齎志以歿,民甚惜之。」

鄧國琦

按《東莞縣志》:「國琦,東莞人。性剛毅,尚節概。洪武初,以 賢良舉,不就。十四年辛酉,草寇蘇友興嘯聚剽掠,鄉 邑騷動地方,眾多附之。惟國琦與缺口鎮巡檢李添 鳳徑趨靖康諸鄉,起集民丁二千餘,屯守缺口鎮。與 賊戰不利,退保深溪山。賊復益兵死戰,力不支,與李 添鳳俱被執。國琦罵賊不屈而死。侍郎陳璉稱其英 聲偉節,不愧古人」云。

張仲賢 關敏

按《南海縣志》:「仲賢,南海人。少剛果,涉獵書史,見義勇 為。洪武初,同關敏破龍潭賊。敏死,仲賢力戰獲免。十 四年,東莞湛萊賊曹真聚眾搆逆,朝廷遣南雄侯趙 庸總兵往討,命仲賢率民兵先為嚮導。仲賢駕舟,設 機先進,奪其港口,摧賊前鋒。由是官軍戰艦乘潮繼 至,賊眾大潰。庸愛其勇,復遣率眾援東莞。舟經海口」, 賊憚之,悉眾來攻,力戰不支,死之。賊為仲賢殺者亦 數百人。賊平後,庸嘉嘆其忠,祭之。

張斌

按《密雲縣志》:「斌,江南合肥人。洪武間,累官都指揮僉 事,創建衛所,修築城池。尋以征進失利,被敵獲,不屈 死。子麟襲。陞陝西都指揮使,鎮守寧夏。」

高德

按《撫寧縣志》:「德,洪武間歸附從征,累立戰功,除授千 戶。十四年奉調進征雲南金齒衛等處,所至奏績。十 五年八月,攻大白寨不下,與蠻寇對敵,奮勇爭擊,力 戰死之。及雲南平定,事聞,贈明威將軍,僉指揮使司 事,廕世襲指揮僉事。」

雲奇

按《南海縣志》:「奇,南海人。洪武間,內使守西華門。時丞 相胡惟庸謀逆,其居第去門甚邇,奇密知其事,冀因 隙以發。未幾,惟庸所居井湧醴泉,邀上往幸。鑾輿出, 奇走衝蹕道,勒馬銜言,氣力勃崒,舌鴂不能達意。上 怒,左右亂撾,捶折右臂,猶奮指賊臣第,弗為痛。上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