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14 (1700-1725).djvu/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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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忠義傳》:「炳字韞夫,江夏人。元統元年進士,授 承事郎,同知平昌州事。炳早孤,其母改適,自平昌還 始知之,即迎其母以歸。久之,轉寶慶路推官。會峒猺 寇邊,湖廣行省右丞禿赤統兵討之,屯於武岡,以炳 攝分省理問官。悍卒所至,掠民為俘,炳言於禿赤,釋 其無驗者數千人。至正十二年,遷知荊門州。纔半歲」, 淮、漢賊起,荊門不守。炳出募土兵,得眾七萬,復荊門, 又與四川行省平章政事咬住復江陵,其功居多。既 而蘄、黃、安陸之賊,其勢復振。賊將俞君正合兵來攻 荊門。炳率孤軍晝夜血戰,援絕城陷,為賊所執,極口 罵不絕,賊以刀抉其齒盡,乃斷左臂而支解之。未幾, 賊陷潛江縣,達魯花赤明安達爾率勇敢出擊,擒其 偽將劉萬戶。進營蘆洑,賊眾奄至,出鬥死,其家殲焉。 一子桂山海牙懷印綬去,得免。明安達爾,唐兀氏,字 士元,炳同年進士,由宿州判官再轉為潛江云。

李黼兄冕 從子秉昭

按《元史忠義傳》:「黼字子威,潁人也,工部尚書守中之 子。守中性卞急,遇諸子極嚴,每一飲酒,輒半月醉不 解。黼百計承順求寧親心,終不可得。跪而自訟,往往 達旦,無幾微厭怠之意。初補國學生,泰定四年,遂以 明經魁多士,授翰林修撰。明年,代祠西嶽,省臣謂黼 曰:『敕使每後我,今可易邪』?黼曰:『王人雖微,《春秋》序於 諸侯之上,尊君也,奈何後乎』?」省臣不敢對。改河南行 省檢校官,遷禮部主事,拜監察御史。首言:「禴祠烝嘗, 古今大祭。今太廟唯二祭而日享,佛祠神御,非禮也。 宜據經行之。成均,教化之基,不當隸集賢,宜屬省臣 兼領。諸侯王歲賜有定額,分封易代之際,陳請恩例, 世系戚疏,無成書可考。宜倣先代修正玉牒。」皆不報。 轉江西行省郎中,入為國子監丞,遷宣文閣監書博 士,兼經筵官,數與勸講,每以聖賢心法為帝言之。俄 中書命黼巡視河渠,黼上言曰:「蔡河源出京西,宋以 轉輸之故,平地作堤。今河底填淤,高出地面,秋霖一 至,橫潰為災。宜按故跡修浚,他日東河或有不測之 阻,江淮運物,當由此分道達京,萬世之利也。」亦不報。 升祕書太監,拜禮部侍郎。奉旨詳定中外所上封事。 已而廷議,內外官通調,授黼江州路總管。至正十一 年夏五月,盜起河南,北據徐蔡,南陷蘄、黃,焚掠數千 里。造船北岸,銳意南攻。九江居下流,實江東西襟喉 之地。黼治城壕,脩器械,募丁壯,分守要害。且上攻守 之策於江西行省,請兵屯江北以扼賊衝,庶幾大江 之險,賊不得共之。不報。黼歎曰:「吾不知死所矣。」乃獨 椎牛饗士,激忠義以作士氣。數日之間,紀綱初立。十 二年正月己未,賊渡江,陷武昌,威順王及省臣相繼 遁,舳艫蔽江而下,江西大震。賊乘勝破瑞昌。右丞孛 羅帖木兒方軍于江,聞之遁。黼雖孤立,辭氣愈奮厲。 時黃梅縣主簿也孫帖木兒願出擊賊,黼大喜,向天 瀝酒與之誓,言始脫口,賊游兵已至境,急檄諸鄉落 聚木石於險塞處,遏賊歸路。倉卒無號,乃墨士卒面, 統之出戰。黼身先士卒,大呼陷陣也孫帖木兒繼進, 賊大敗,逐北六十里。鄉丁依險阻,乘高下木石,橫屍 蔽路,殺獲二萬餘。黼還,謂左右曰:「賊不利於陸,必由 水道以舟薄我。苟失備禦,吾屬無噍類矣。」乃以長木 數千,冒鐵椎子杪,暗植沿岸水中,逆刺賊舟,謂之「七 星樁。」會西南風急,賊舟數千,果揚帆順流,鼓譟而至, 舟遇樁不得動,進退無措。黼帥將士奮擊,發火翎箭 射之,焚溺死者無算,餘舟散走。行省上黼功,請拜江 西行省參政,行江州、南康等路軍民都總管,便宜行 事。已而賊勢更熾,西自荊湖,東際淮甸,守臣往往棄 城遁。黼守孤城,提孱旅,斬馘扶傷,無日不戰,中外援 絕。二月甲申,賊將薄城,分省平章政事禿堅不花自 北門遁,黼引兵登陴,布戰具,賊已至甘棠湖,焚西門。 乃張弩箭射之,賊趑趄未敢進,轉攻東門。黼救東門。 賊已入,與之巷戰,知力不敵,揮劍叱賊曰:「殺我,毋殺 百姓!」賊自巷背來,剌黼墜馬,黼與從子秉昭俱罵賊 而死。郡民聞黼死,哭聲震天,相率具棺葬於東門外。 黼死踰月,參政之命始下,年五十五。黼兄冕居潁,亦 死于賊。秉昭,冕季子也。事聞,贈黼攄忠秉義效節功 臣、資德大夫、淮南江北等處行中書省左丞、上護軍, 追封隴西郡公,諡忠文。詔立廟江州,賜額曰「崇烈。」官 其子秉方集賢待制。

俞述祖

按《元史忠義傳》:「述祖,字紹芳,慶元象山人。由翰林書 寫考滿,調廣東元帥府都事,入為國史院編修官。已 而出為沔陽府推官。至正十二年,蘄黃賊迫州境,述 祖領民兵守綠水洪,并力捍禦之。兵力不支,沔陽城 陷,民兵悉潰,述祖為賊所執,械至其偽主徐壽輝所, 誘之使降。述祖罵不輟,壽輝怒,支解之。有子方五歲」, 亦死。事聞,贈奉訓大夫、禮部郎中、象山縣男。

桂完澤 金德

按《元史忠義傳》:「完澤,永嘉人。嘗從江西左丞李朵兒 留京師,得為平江路管軍鎮撫,為仇家所訴,免官。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