曰:「兵諫非正。晉陽之甲,《春秋》所惡,可同亂乎?」約與俱 拒守,而效忠及部將張世勳等出,與良玉合兵,遂入 城,殺婦女,掠財物,繼咸欲自盡。黃澍入署拜泣曰:「寧 南無異圖,公以死激成之,大事去矣!」副將李士春密 白繼咸,「隱忍,到前途王文成之事可圖也。」繼咸以為 然,出城面責良玉。良玉時已疾篤矣,望城中火光大 哭曰:「予負袁公!」嘔血數升。是夜死。其子夢庚祕不發 喪,諸將推為帥,急移舟東。中朝皆疑繼咸同反,而繼 咸所上書率不得達,乃書衣帶,以死自誓。會南都已 下諸將多納款,繼咸勸夢庚旋師,不聽。乃遣人語林 奇等,不可為不忠事。林奇與碩畫、士元移舟避皖湖 中,陰遣人迎繼咸,而效忠已紿繼咸赴其軍,云「入南 昌為後圖。」繼咸信之。將及湖口,夢庚、效忠已降,遂遣 將執之北上;不肯降,見殺。
張亮
按《明外史袁繼咸傳》:「同時有張亮者,四川人,舉於鄉。 崇禎時,歷榆林兵備參議,著能聲。用薦改安廬兵備, 監禁軍討賊,頻有功。十七年,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其 地。福王既立,亮聞李自成兵敗西奔,奏言賊勢可乘, 請解職視賊所向,督兵進討。從之。尋召入京議事。馬 士英輩意不在賊,復遣還任。尋左夢庚陷安慶,亮被」 執。及夢庚北行,挾亮與俱乘間赴河死。
張國維
按《明外史》本傳:「國維,字玉笥,東陽人。天啟二年進士。 授番禺知縣。崇禎元年,擢刑科給事中。劾罷副都御 史楊所修、御史田景新,皆魏忠賢黨也。御史胡良機、 給事中陶崇道等六人,先為忠賢所逐,及起用,顧置 之外,國維以為言,六人乃復留已,陳時政五事,言:『陛 下求治太銳,綜核太嚴。拙者跼蹐以避咎,巧者委蛇 以取容,誰能展布四體,為國家營職業者?故治象精 明,而腹心手足之誼實薄,此英察宜斂也。祖宗朝,閣 臣有封還詔旨者,有疏揭屢上而爭一事者。今一奉 詰責,則俛首不遑,一承改擬,則順旨恐後。倘處置失 宜,亦必不敢執奏。此將順宜戒也。召對本以通下情, 未有因而獲罪者。今則惟傳天語,莫睹拜颺臣。同官 熊奮渭還朝十日,旁措一詞,遂蒙譴謫。不可稍加薄 罰,示優容之度乎?此上下宜洽也』。」其二條請平刑罰, 溥膏澤。帝不能盡用。進禮科都給事中。京師地震,規 弊政甚切。遷太常少卿。七年擢右僉都御史,巡撫應 天、安慶等十府。其冬,流賊犯桐城,官軍覆沒。國維方 壯年,一夕鬚髮頓白。明年正月率副將許自強赴援。 遊擊潘可大、知縣陳爾銘守桐不下。賊乃攻潛山,知 縣趙士彥重傷,卒。攻太湖,知縣金應元、訓導扈永寧 被殺。國維至,解桐圍,遣守備朱士引趨潛山,把總張 其威趨太湖,士引戰死。自強遇賊宿松,殺傷相當。安 慶山民桀石以投賊,賊多死,乃越英山、霍山而遁。九 月,賊復由宿松入潛山、太湖,他賊《掃地王》亦陷宿松 等三縣。國維乃募土著二千人戍之,而以兵事屬監 軍史可法。明年正月,賊圍江浦,遣守備蔣若來、陳于 王戰卻之。十二月,賊分兵犯懷寧,可法及左良玉、馬 爌遏之,復犯江浦。副將程龍及若來、于王等拒守,諸 城並全。賊又圍望江,遣兵援之,亦解去。十年三月,國 維率龍等赴安慶,禦賊酆家店,龍軍數千悉歿。賊東 陷和州、含山、定遠,攻陷六合,知縣鄭同元潰走,賊遂 攻天長。國維見賊勢日熾,請於朝,割安慶、池州、太平 別設巡撫,以可法任之。安慶不隸江南,巡撫自此始 也。議者欲并割江浦、六合,俾國維專護江南,不許。國 維為人寬惠,得士大夫心。屬郡災傷,輒為請命,多獲 寬減。奸民張漢儒訐錢謙益、瞿式耜,陸文聲訐張溥、 張采,國維斥漢儒等誣罔,忤執政溫體仁,奪俸蘇州 去任。推官周之夔希體仁指,復訐溥等,國維亦力白 其誣。築太湖、繁昌二城,建蘇州九里石塘及平望內 外塘,長洲至和等塘,修松江捍海堤,濬鎮江及江陰 漕渠,並有成績。居六年,遷工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 史,總理河道。歲大旱,漕流涸,國維濬諸水以通漕。山 東饑,賑活貧民無算。十四年夏,山東盜起,改兵部右 侍郎,兼督淮、徐、臨、通四鎮兵,護漕運。大盜李青山眾 數萬,據梁山濼,遣其黨分據韓莊等八閘,運道為梗。 周延儒赴召北上,青山謁之,言「率眾護漕,非亂也。」延 儒許言於朝,授以職。而青山竟截漕舟,大焚掠,迫臨 清中官劉元斌走。國維合所部兵擊降之,獻俘於朝。 帝率太子、二王御午門,磔諸市。兵部尚書陳新甲下 獄,帝難其代,以侍郎馮元飆攝。既乃召國維代之,召 見德政殿,慰勞甚至。乃定《戰守賞罰格》,列《上覈世職》、 酌推陞、《慎咨題》等七事,帝皆報可。會開封陷,河北震 動,條《防河》數策,帝亦納之。時外吏考選者皆欲得給 事,而帝以巡方任重,將概注御史。首輔周延儒令國 維薦時敏等十二人察外郡城守。以既有巡按,不可 復遣御史,遂並授給事。獨御史蔣拱辰不與,有怨言。 及出監趙光抃軍,謂國維害己。抵昌平,即疏劾國維。 國維言拱辰挾怨誣詆,拱辰再劾國維溺職,請如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