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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17 (1700-1725).djvu/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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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事表聞,詔令問狀。元威稱:『先帝統御萬國,慈澤被於

蒼生,含氣之類,莫不仰賴,元威不勝悲慕。中心如此, 不知禮式。詔問元威,欲有所訴,聽為表列。元威云:『聞 諱悲號,竊謂臣子同例,無所求謁。及至百日,乃自竭』』」 家財,設四百人齋會,忌日又設百僧供。至大除日,詔 送白紬褲褶一具,與元威釋服,下州令表異焉。

婁提 蛭拔寅

按《魏書節義傳》:婁提,代人也。顯祖時為內三郎。顯祖 暴崩,提謂人曰:「聖主升遐,而安用活為?」遂引佩刀自 刺,幾至於死。文明太后詔賜帛二百匹。時有敕勒部 人蛭拔寅兄弟千,坐盜食官馬,依制命死。拔寅自誣 己殺兄,又云實非弟殺,兄弟爭死,辭不能定。高祖詔 原之。

朱長生 于提

按《魏書節義傳》:「朱長生及于提,並代人也。高祖時,以 長生為員外散騎常侍,與提俱使高車至其庭。高車 主阿伏至羅責長生等拜,長生拒之曰:『我天子使,安 肯拜下土諸侯』?阿伏至,羅乃不以禮待,長生以金銀 寶器奉之。至羅既受獻,長生曰:『為內臣附,宜盡臣禮, 何得口云再拜而實不拜』?呼出帳,命眾中拜。阿伏至」, 羅慚其臣下,大怒曰:「帳中何不教我拜,而辱於大眾。」 奪長生等獻物,內之叢石之中。兵脅之曰:「汝能為我 臣則活,如其不降,殺汝!」長生與提瞋目厲聲責之曰: 「豈有天子使人拜汝夷我?寧為魏鬼,不為汝臣!」至羅 彌怒,絕其飲食,從行者三十人皆降。至羅乃給以肉 酪,惟長生與提不從,乃各分徙之。積三歲乃得還。高 祖以長生等守節,遠同蘇武,甚嘉之。拜長生河內太 守,于提隴西太守,並賜爵五等男,從者皆為令長。

劉侯仁

按《魏書節義傳》:「侯仁,豫州人也。城人白早生殺刺史 司馬悅,據城南叛。悅息朏走投侯仁。賊雖重加購募, 又嚴其捶撻,侯仁終無漏泄,朏遂免禍。事寧,有司奏 其操行,請免府籍,敘一小縣。詔可。」

石祖興

按《魏書節義傳》:「祖興,常山九門人。太守田文彪、縣令 和真等喪亡,祖興自出家絹二百餘匹,營護喪事,州 郡表列。高祖嘉之,賜爵二級,為上造。後拜寧陵令,卒。 吏部尚書李韶奏其節義,請加贈諡,以獎來者。靈太 后令如所奏,有司謚曰恭。」

邵洪哲兄伯川

按《魏書節義傳》,「洪哲,上谷沮陽人。縣令范道榮先自 眴城歸款,以除縣令。道榮鄉人徐孔明妄經公府,訟 道榮非勳,道榮坐除名。羇旅孤貧,不能自理。洪哲不 勝義憤,遂代道榮詣京師,明申曲直,經歷寒暑,不憚 劬勞,道榮卒得復雪。又北鎮反亂,道榮孤單,無所歸 附。洪哲兄伯川復率鄉人來相迎接,送達幽州。道榮 感其誠節,訴省申聞。」詔下州郡,標其里閭。

封回

按《魏書封懿傳》:「懿孫磨奴,磨奴以族子叔念為後,高 祖賜名回。回父鑒,即慕容暐太尉弈之後也。回,皇興 初為中書學生,襲爵富城子,累遷太子家令。世宗即 位,以回行華州事。回在州鞭中散大夫党智孫,為尚 書左丞韋績糾奏,免。尋除鎮遠將軍、安州刺史。山民 愿樸,父子實旅,同寢一室,回下車勒令別處,其俗遂」 改。徵為太尉長史,頻行定州、徐州事。尋除後將軍、汾 州刺史。肅宗初,轉涼州刺史,加右將軍,固辭不拜,仍 授平北將軍、瀛州刺史。時大乘寇亂之後,加以水潦, 百姓困乏,回表求賑恤,免其兵調,州內甚賴之。又為 度支尚書,尋轉都官尚書、冀州大中正。滎陽鄭雲諂 事長秋卿劉騰,貨騰紫纈四百匹,得為安州刺史。除 書旦出暮往詣回,坐未定,謂回曰:「我為安州,卿知之 否?彼土治生,何事為便?」回答之曰:「卿荷國寵靈,位至 方伯,雖不能拔園葵,去織婦,宜思方略,以濟百姓,如 何見造而問治生乎?封回不為商賈,何以相示?」雲慚 媿失色。靈太后臨朝,召百官問得失,群臣莫敢言。回 對曰:「昔孔丘為司寇,十日而誅少正卯,魯國肅然,欺 巧自息。姬旦行戮,不避兄弟,周道用隆。徐偃專行仁 義,其國乃滅。自古及今,未有不厲威刑而能治者。頃 來頗由長吏寬怠,侵剝百姓,盜賊群起。請肅《刑書》,以 懲未犯。」太后意納之,而不能用。轉為七兵尚書,領御 史中尉。尚書右僕射元欽與從父兄麗妻崔氏姦通, 回乃劾奏,時人稱之。除鎮東將軍、冀州刺史。肅宗末, 徵為殿中尚書,頻表遜職,以為右光祿大夫。莊帝初, 遇害於河陰,年七十七。贈侍中、車騎大將軍、司空公、 定州刺史,諡曰孝宣。

高允

按《魏書》本傳:允字伯恭,渤海人也。初與游雅及太原 張偉同業相友,雅嘗論允曰:「余與高子遊處四十年 矣,未嘗見其是非慍喜之色,不亦信哉!高子內文明 而外柔弱,其言吶吶,不能出口,余常呼為文子。崔公 謂余云:『高生豐才博學,一代佳士,所乏者矯矯風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