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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19 (1700-1725).djvu/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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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齧。宗翰伐石為阯,冶鐵錮之,由是屹然,詔書褒美。歷

陝、揚、洪、兗州,皆以治聞。哲宗初立求言,吏民上書以」 千數,詔司馬光采閱其可用者十五人,獨稱獎,其二 乃宗翰與王鞏也。元祐初,詔為司農少卿,遷鴻臚卿。 言:「孔子之後,自漢以來,有『褒成』」、「奉聖」、「『宗聖』之號,皆賜 實封或縑帛,以奉先祀。至於國朝,益加崇禮。真宗東 封臨幸,賜子孫世襲公爵,然兼領他官,不在故郡,於 名為不正。請自今襲封之人,使終身在鄉里。」詔改衍 聖公為奉聖公,不領他職,給廟學田萬畝,賜國子監 書,立學官以誨其子弟。進刑部侍郎。屬疾求去,以寶 文閣待制知徐州,未拜而卒。

盧秉

按《宋史盧革傳》:「革子秉,字仲甫,未冠,膺雋譽。嘗謁蔣 堂,坐池亭,堂曰:『亭沼粗適,恨林木未就爾』。秉曰:『亭沼 如爵位,時來或有之。林木非培植根株弗成,大似士 大夫立名節也』。堂賞味其言,曰:『吾子必為佳器』。中進 士甲科,調吉州推官,青州掌書記,知開封府倉曹參 軍,浮湛州縣二十年,人無知者。王安石得其壁間詩」, 識其靜退,方置條例司。預選中奉使淮、浙,治鹽法,與 薛向究索利病,出本錢業鬻海之民,戒不得私鬻。還 奏,遂為定制。檢正吏房公事,提點兩浙、淮東刑獄。顓 提舉鹽事,持法苛嚴,追胥連保,罪及妻孥,一歲中犯 者以千萬數。進制置發運副使。東南饑,詔損上供米 價以糴,秉言:「價雖賤,貧者終艱得錢,請但償糴本,而 以其餘振贍。」是歲上計,神宗問曰:「聞滁、和民捕蝗充 食,有諸?」對曰:「有之。民饑甚,殍死相枕藉。」帝惻然曰:「前 此獨趙忭為朕言之耳。」先是,發運使多獻羨餘以希 恩寵。秉言:職在董督六路財賦,以時上之,安得羨?今 稱羨者,率正數也,請自是罷獻,獨以七十萬緡償三 司逋。加集賢殿修撰、知渭州。五路大出西討,唯涇原 有功,進寶文閣待制。夏境胡盧川距塞二百里,恃險 遠不設備。秉遣將姚麟、彭孫襲擊之,俘斬萬計,遷龍 圖閣直學士。夏酋仁多嵬丁舉國入寇,犯熙河定西 城。秉治兵瓦亭,分兩將駐靜邊砦,指夏人來路曰:「吾 遲明坐待捷報矣。」及明果至,見宋師,驚曰:「天降也!」縱 擊之,皆奔潰。或言嵬丁巳死,有識其衣服者,諸將請 以聞。秉曰:「幕府上功患不實,吾敢以疑似成欺乎?」他 日物色之,嵬丁果死。詔褒賜服馬金幣,且使上所獲 器甲。秉守邊久,表父革年老乞歸,移知湖州,行三驛, 復詔還渭,慰藉優渥。革聞,亦以義止其議。已而革疾 亟,乃得歸。元祐中,知荊南。劉安世論其行鹽法虐民, 降待制、提舉洞霄宮,卒。

王質

按《宋史王祜傳》:「祜子旭,旭子質,字子野,少謹厚淳約, 力學問,師事楊億,億歎以為英妙。伯父旦見其所為 文,嗟賞之,以蔭補太常寺奉禮郎。後獻文召試,賜進 士及第,被薦為館閣校勘,改集賢校理,累遷尚書祠 部員外郎。丁父憂,與諸弟飯,脫粟茹蔬。終喪,通判蘇 州。州守黃宗旦少質嘗因爭事宗旦曰:『少年乃與丈 人抗耶』?」質曰:「事有當爭職也。」卒不為屈。宗旦得盜錢 者百餘人,下獄治,退告質曰:「吾以術鉤致得之,喜見 於色。」質曰:「以術鉤人,寘之,死而又喜。仁者之政固如 是乎?」宗旦慚沮,為薄其罪。還判尚書刑部、吏部南曹、 知蔡州。州人歲時祀吳元濟廟,質曰:「安有逆醜而廟 食於民者?」毀之,為更立狄仁傑、李愬像而祠之,蔡人 至今號「雙廟。」以本曹郎中召為開封府推官。時兄雍 為三司判官,質不欲兄弟並居省府,懇辭,得知壽州, 徙盧州。盜殺其徒,并貲而遁,捕得之,質論盜死,大理 以謂法不當死。質曰:「盜殺其徒,自首者原之,所以疑 懷其黨。且許之自新,此法意也。今殺人取貲,而捕獲 貸之,豈法意乎?」疏上,不報,降監舒州靈仙觀。採古今 鍊形攝生之術,撰《寶元總錄》百卷。逾年,韓琦知審刑 院,請盜殺其徒,非自首者勿原,著為令。於是鄭戩、葉 清臣皆言質非罪,且稱其材。起知泰州,遷度支郎中, 徙荊湖北路轉運使。嘗攝江陵府事。或訴民約婚後 期,民言貧無貲以辦,故違約。質問其費幾何,出私錢 予之。吏捕盜人衣者,盜叩頭曰:「生平不為過,迫饑寒 而至於此。」質命取衣衣之,遣去。加史館修撰、同判吏 部流內銓,擢天章閣待制,出知陝州,卒。質家世富貴, 兄弟習為驕侈,而質克己好善,自奉簡素如寒士,不 喜畜財,至不能自給。初,旦為中書舍人,家貧,與昆弟 貸人息錢,違期,以所乘馬償之。質閱書得故券,召子 弟示之,曰:「此吾家素風,爾曹當毋忘也。」范仲淹貶饒 州,治朋黨方急,質獨載酒往餞。或以誚質,質曰:「范公 賢者,得為之黨,幸矣。」世以此益賢之。

趙君錫

按《宋史趙安仁傳》:「安仁子良規。良規子君錫,字無愧, 性至孝。母亡,事父,良規不違左右,夜則寢於傍,凡衾 裯薄厚,衣服寒溫,藥石精粗,飲食旨否,櫛髮翦爪,整 冠結帶,如內則所載者無不親之。及登進士第,以親 故不願仕。良規每出,必扶掖上下,至雜立僕御中。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