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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19 (1700-1725).djvu/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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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南幸,不獲寧居。主辱臣死,此曹當盡伏誅。今乃偃 然自恣,朋比為姦,蒙蔽天日。陛下從敏所請,天下之 人將以陛下為不明之君,人心自此離矣。」再上書曰: 「臣以布衣之微賤,臣言繫宗社之存亡,未可忽也。」於 是凡五上書,皆不報,因謀南歸。忽聞邦昌各與遠郡, 一時小人相繼罷斥,與所言偶合者十七八。登喜曰: 「是可以盡言矣。」復為書論敏,未罷,不報。初,金人至,六 館諸生將遁去,登曰:「君在,可乎?」與林邁等請隨駕,隸 聶山帳中,而帝不果出。金人退師,敏遂諷學官起羅 織,屏斥還鄉。紹興二年,廷對,極意盡言,無所顧避。有 司惡其直,授富川主簿。憲董弅聞其名,檄讞六郡獄, 復命兼賀州學事。學故有田舍法,罷歸買馬司,登請 復其舊,守曰:「買馬養士孰念?」登曰:「買馬固急矣,然學 校禮義由出,一日廢衣冠之士,與堂下卒何異?」守曰: 「抗長吏耶?」曰:「天下所恃以治者,禮義與法度爾。既兩 棄之,尚何言?」守不能奪,卒從之。攝獄事。有囚殺人,守 欲奏裁,曰:「陰德可為。」登曰:「陰德豈可有心為之?殺人 者死,而可幸免,則被死之冤何時銷?」滿秩,士民丐留 不獲,相率餽金五十萬,不告姓名,白於守曰:「高君貧 無以養,願太守勸其咸受。」登辭之,不可,復無所歸,請 置於學,買書以謝士民。歸至廣,會新興大饑,帥連南 夫檄發廩振濟,復為糜於野以食之,願貸者聽,所全 活萬計,歲適大稔,而償亦及數,民投牒願留者數百 輩,因奏辟終其任。召赴都堂審察,遂上疏萬言及時 議六篇,帝覽而善之,下六議中書。秦檜惡其譏己,不 復以聞。授靜江府古縣令。道湖州,守汪藻館之,藻留 與修《徽宗實錄》,固辭。或曰:「是可以階改秩。」登曰:「但意 未欲爾。」遂行。廣西帥沈晦問登何以治縣,登條十餘 事告之。晦曰:「此古人之政,今人詐,疑不可行。」對曰:「忠 信可行蠻貃,謂不能行,誠不至爾。」豪民秦琥武斷鄉 曲,持吏短長,號「秦大蟲」,邑大夫以下為其所屈。登至, 頗革,而登喜其遷善,補處學職。他日,琥有請屬,登謝 卻之,琥怒,謀中以危法。會有愬琥侵貸學錢者,登呼 至,面數琥,聲氣俱厲,叱下白郡及諸司寘之法,忿而 死,一郡快之。帥胡舜陟謂登曰:「古縣,秦太師父,舊治, 實生太師於此,盍祠祀之?」登曰:「檜為相亡狀,祠不可 立。」舜陟大怒,摭秦琥事,移荔浦丞康寧以代登。登以 母病去,舜陟遂創檜祠而自為記,且誣以專殺之罪, 詔送靜江府獄。舜陟遣健卒捕登屬登母死舟中,槁 葬水次,航海詣闕上書,求納官贖罪,帝閔之。故人有 為右司者,謂曰:「丞相云,嘗識君於大學能一見,終身 事且無憂,上書徒爾為也。」登曰:「某知有君父,不知有 權臣。」既而中書奏,故事無納官贖罪,仍送靜江獄。登 歸葬其母,訖事詣獄,而舜陟先以事下獄死矣,事卒 昭白。廣漕鄭鬲、趙不棄辟攝歸善令,遂差考試,摘經 史中要語命題,策閩浙水災所致之由,郡守季仲文 即馳以達檜。檜聞震怒,坐以前事承旨,編管容州。漳 州遣使臣謝大作持省符示登,登讀畢,即投大作上 馬,大作曰:「少入告家人,無害也。」登曰:「君命不敢稽。」大 作愕然。比夜,巡檢領百卒復至,登曰:「若朝廷賜我死, 亦當拜敕而後就法。」大作感登忠義,為泣下,奮劍叱 巡檢曰:「省符在我手中,無他語也。汝欲何為?吾當以 死捍之。」鬲不棄,亦坐鐫一官。登謫居授徒以給家事, 一不介意。惟聞朝廷所行事,小失則顰蹙不樂,大失 則慟哭隨之。臨卒所言皆天下大計。後二十年,丞相 梁克家疏其事以聞。何萬守漳言諸朝追復迪功郎。 後五十年,朱熹為守,奏乞褒錄,贈承務郎。登事其母 至孝,舟行至封、康間,阻風,方念無以奉晨膳,忽有白 魚躍於前。其學以慎獨為本,所著家論、忠辨等篇,有 《東溪集》行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