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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19 (1700-1725).djvu/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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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節制漢東,覃移唐州。景德二年,召歸。屬河北兵革 之後,命覃詣澶、濱、棣、德、博州,巡撫振給之。出知潭州, 王師討宜賊,軍須多出長沙,曹利用以聞,詔書褒勞, 加刑部郎中。大中祥符二年,代馮亮為淮南、江浙、荊 湖制置發運使。月餘,改太常少卿、直昭文館、知廣州。 覃勤於吏事,所至以幹濟稱。南海有蕃舶之利,前後 牧守或致謗議,惟覃以廉著,遠人便之。加右諫議大 夫。四年,卒,年五十四。遣其長子奉禮郎文友乘傳赴 喪,詔本州護柩還其家,官給所費,錄其次子敏為揚 州司士參軍。覃從弟蛻及從子《侃、傳》,並登進士第。蛻 官司封員外郎。侃後名大雅,自有傳。

王陟

按《宋史喬維岳傳》:「陟,潞州上黨人。淳化三年,舉進士, 補嵐州團練推官。內侍羅懷嗣言其督運有勞,遷晉 州觀察推官。至道初,度支判官李擇言薦為著作佐 郎、同知大名府,留知開封府司錄參軍。前司錄閻仲 卿喜云為,屢升殿奏事,真宗尹京時,頗不悅。及陟代 之,以謹幹聞,尤被待遇。即位,召賜緋魚袋,改著作郎」、 開封府推官,乘傳陝西,與轉運使督餽靈武芻糧。咸 平初,遷太常博士,出為河東轉運使,賜金紫。時趙保 吉納款,屢遣與內侍張崇貴裁度邊事,正其經界。又 副崇貴使夏州,賜誥命,代歸。會溫仲舒知貢舉,命陟 與刑部員外郎董龜正同考試及封印卷首。俄改工 部員外郎、知棣州。五年,召歸,判三司鹽鐵勾院。初,上 以京府之舊,頗隆眷遇,將加擢用,會有言「其在貢部, 舉子有納賄成名者,恃恩寵,希顯要,僦大第以居」,事 遂寢。六年,卒,上甚憫之,錄其子若拙為奉禮郎,若谷 為太廟齋郎。後陟妻卒,又命給其子奉使終喪制。若 拙官國子博士。

劉煜

按《宋史劉溫叟傳》:「溫叟子煜,字耀卿,進士及第,積官 祕書省著作郎,知龍門縣。群盜殺人,煜捕得之,將械 送府,恐道亡去,皆斬之,眾服其果,通判益州,召還。時 王曙治蜀,或言其政苛暴,真宗問曙治狀與凌策孰 愈?煜曰:『策在蜀,歲豐事簡,故得以寬假民。比歲小歉, 盜賊竊發,非誅殺不能禁。然曙所行,亦未嘗出陛下 法外』。」帝善之。天禧元年,始置監官,帝謂宰相曰:「諫官、 御史當識朝廷大體。」於是以煜為右正言。會歲薦饑, 河決滑州,大興力役,饑殍相望。煜請策免宰相,以應 天變。都城東南有泉出,民爭傳可以已疾,詔即其地 建祥源觀。煜言其詭妄不經,且亢旱不可興土木以 營不急。又請罷提點刑獄,禁民棄父母、事佛、老者皆 不報。表請補外,帝以煜屢言事,乃以判三司戶部勾 院,出安撫京西。還,直集賢院、同修起居注,遷右司諫, 以尚書工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權判吏部流 內銓。請京朝官遭父母憂,官司毋得奏留,故事,當起 復者如舊。因詔益、梓、利、夔路長吏仍舊奏裁,餘乞免 持服者論其罪。改三司戶部副使,擢龍圖閣待制、提 舉諸司庫務,權發遣開封府事,累遷刑部郎中、龍圖 閣直學士、知河南府,徙河中府,卒。初,王曙坐寇準貶 官,在朝無敢往見者,煜歎曰:「友朋之義,獨不行於今 歟」往餞之,經宿而還。嘗善河中處士李瀆,瀆死,為陳 其高行,詔以著作郎贈之。唐末五代亂,衣冠舊族多 離去鄉里,或爵命中絕,而世系無所考。惟劉氏自十 二代祖北齊中書侍郎環雋以下,仕者相繼,而世牒 具存焉。子几。

喬維岳

按《宋史》本傳:「維岳,字伯周,陳州南頓人。治三傳。周顯 德初登第,授太湖主簿。四年,遷平輿令。開寶中,右拾 遺劉稹薦其才,擢為太子中舍,知高郵軍,通判揚州, 徙常州。金陵平,又移昇州,改殿中丞。太平興國初,徙 襄州,俄丁內艱。三年,陳洪進表納疆土,以其子文顯 為泉州留後。朝廷議擇能臣關掌郡事,即起維岳為」 通判。會盜起僊遊莆田縣百丈鎮,眾十餘萬攻城,城 中兵纔三千,勢甚危急。監軍何承矩、王文寶欲盡屠 其民,燔府庫而遁。維岳挺然抗議,以為:「朝廷寄以綏 遠,今惠澤未布,盜賊連結,反欲屠城,豈詔意哉?」承矩 等因復堅守。既而轉運使楊克讓率福州兵破賊,圍 遂解。詔褒之。歸朝,為淮南轉運副使,遷右補闕,進為 使。淮河西流三十里曰山陽灣,水勢湍悍,運舟多罹 覆溺。維岳規度開故沙河,自未口至淮陰磨盤口,凡 四十里。又建安北至淮澨,總五堰,運舟所至,十經上 下,其重載者皆卸糧而過,舟時壞失糧,綱卒緣此為 姦,潛有侵盜。維岳始命剏二斗門於西河第三堰,二 門相距踰五十步,覆以廈屋,設縣門積水,俟潮平乃 泄之。建橫橋,岸上築土累石,以牢其址,自是弊盡革, 而運舟往來無滯矣。嘗按部至泗州,慮獄法掾誤,斷 囚至死。維岳詰之法,掾俯伏且泣曰:「有母年八十餘, 今獲罪,則母不能活矣。」維岳憫之,因謂曰:「他日朝制 按問,第云轉運使,令處茲罪。」卒如其言,獲免。維岳坐 贖金百二十,斥罷使職,權知楚州,遷戶部員外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