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20 (1700-1725).djvu/105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出督宿逋,巖奏停之。中官祖臣榷真定竹木,縱下虐 民。巖疏請罪臣,并及內官監太監邵恩,於是臣、恩被 切讓,逮治其下如律。久之,擢四川右參政,卒。崑,終官 嚴州知府。山子邦楨,嘉靖三十二年進士,終陝西行 太僕卿,以清謹稱。崑孫煥,萬曆四十二年進士,歷知 海寧、仁和、內黃三縣。曹欽程劾周宗建,詞連煥,坐削 籍。崇禎初,召為御史,劾中官崔文昇,文昇遂得罪。已, 請撤還諸邊典兵內臣。「江南白糧,乞附載漕舟,免破 民產。」時不能用。以病歸,卒。

李堂

按《明外史》本傳:「堂字時升,鄞人,成化末進士,授工部 主事,榷蕪湖。關中使宋昂以採木至,勢甚張。堂語昂: 『木非中程,毋擅取』。昂不敢肆,所徵足額而止。遷郎中。 清寧宮災,孝宗以太皇太后寢室,手敕亟營之。堂計 費請發內帑,勿累民。旦先役者入,暮出後之,手指筆 記,不假吏胥。既事訖,所費贏十之三。督工大臣交薦」 之,中旨優擢京職,堂懇辭。給事中周璽亦言傳陞漸 及正途,不可為訓,乃增秩二級。越二年,擢應天府丞。 鄰境建平大饑,民相聚掠敓。或請加兵,堂不可,急調 近縣粟以濟。單騎諭之曰:「若奈何以救生,故投死地。」 眾感泣解散,僅撻為首者數人而去。歷南京光祿卿。 正德四年進右僉都御史,提督操江。召為工部右侍 郎。明年,河決汴、徐,命兼僉都御史往治之。堂條上《方 略》,謂:「河自蘭陽、儀封、考城以南故道淤塞,其流俱入 賈魯河,經黃岡至曹縣,勢甚瀰漫,衝梁靖、楊家二堤 決口,淹曹、單民田。前侍郎崔巖亦嘗修濬。緣地高河 澱,隨濬輒淤,水殺不多,而決口難塞。今觀梁靖以下 地勢最卑,故眾流奔注成河,直抵沛縣,凡河流故道 皆湮。況河勢北徙,有如建瓴,不但直趨梁靖,其黃陵 岡上下及杜勝集縷水堤俱受沖囓。水行堤上,抵安 平鎮甚近。就使梁靖築成,而納流無地,必迴激黃陵 堤岸,於運道尤可慮也。今欲起大名三春柳地,訖沛 縣飛雲橋止,築堤三百十里,防河北徙,庶保運道無 虞。」詔從之。明年又奏「銅瓦廂等堤岸崩陁,陳橋集等 處長堤淺薄,請設副使一人專理其事。」部議以河道 災荒盜起,宜併力速障決口,餘不急者須後。遂召堂 還,止以副使領之。未幾,被論致仕。遂鍵戶纂述十餘 年卒。曾孫康先,進士,崇禎時累官禮部尚書。

唐龍

按《明外史》本傳:「龍字虞佐,蘭溪人。受業於同縣章懋。 登正德三年進士。除郯城知縣,禦大盜劉六,數敗之, 加俸二等。父喪,服除,徵授御史。出案雲南錢寧,義父 參將盧和,坐罪當死。寧為奏辨,下鎮撫覆勘。會遣官 錄囚,受寧屬須出。和為龍所持,卒正其罪。土官鳳朝 明坐罪死,革世職。寧令滇人為保舉,而矯旨許之。龍」 抗疏爭,寢其事。再按江西。疏趣張忠、許泰班師。三司 官從宸濠叛者猶居位,龍召數之曰:「脅從罔治,謂凡 民耳。若輩讀書食祿,何靦顏乃爾。」立收其印綬。擢陝 西提學副使,遷山西按察使。召為太僕卿。嘉靖七年 改右僉都御史,總督漕運兼巡撫鳳陽諸府。奏寬淮 西官馬種牛,罷壽州正陽關榷稅,通、泰二州虛田租 及漕卒船料,民甚德之。召拜左副都御史,歷吏部左、 右侍郎。陝西方大饑,吉囊擁眾臨邊,延綏告警。詔進 龍兵部尚書,總制三邊軍務,兼理賑濟,齎帑金三十 萬以行。龍奏行《捄荒十四事》。時吉囊居套中,西抵賀 蘭山,限以黃河不得渡。用牛皮為渾脫,渡入山後,俺 荅亦自豐州入套為患,龍用總兵官王效、梁震數敗 敵,屢被獎賚,召為刑部尚書。大猾劉東山搆陷建昌 侯張延齡,興大獄。延齡,昭聖皇太后弟,帝所惡也,人 莫敢直。吏坐獄不窮,竟去者數十人,龍獨執正東山 罪。《大禮》、大獄及諸建言獲罪者,廷臣屢請寬,不能得。 會九廟成覃恩,龍錄上,充軍應赦者四百十人,率得 宥,所不原,惟豐熙、楊慎、王元正、馬錄、呂經、馮恩、劉濟、 邵經邦而已。考尚書六年滿,加太子少保。以母老乞 歸侍養。久之,用薦起南京刑部尚書,就改吏部。兵部 尚書戴金罷,召龍代之。疏起諸廢將白爵、張鳳、李朝 陽等。《太廟》成,加太子太保,尋代熊浹為吏部尚書。龍 有才,居官著勞績。及為吏部,每事諮僚佐。年老多疾, 輒為所欺。御史陳九德劾前選郎高簡罔上行私,并 論龍衰暮,乃下簡詔獄。龍引疾未報。吏科楊上林、徐 良輔復論簡三罪,杖簡六十充軍。上林、良輔以不早 言罷職,龍黜為民。龍已有疾,輿出國門,卒。後數年,子 修撰汝楫疏辨。詔復官,贈少保,諡文襄。龍故與嚴嵩 善,龍之罷,實夏言主之。而汝楫素諂事嵩,得第一人 及第,官至左諭德。後坐嵩黨奪官。

周用

按《明外史》本傳:「用字行之,吳江人。弘治十五年進士。 授行人。正德初,擢南京兵科給事中。父憂,服闋,留補 禮科。已乞南,仍改南京兵科。諫迎佛烏斯藏,及以中 旨遷黜尚書、都給事中等官,且請治鎮守江西中官 黎安罪。時多其直,出為廣東參議,預平番禺盜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