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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20 (1700-1725).djvu/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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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知。憂歸,補松江。用尚書馬文升、劉大夏薦,擢廣東 僉事。從總督潘蕃討平南海、清遠諸盜。正德初,歷副 使。發總鎮中官潘忠二十罪,忠亦訐。廷舉他事,逮繫 詔獄。劉瑾矯詔命枷之十餘日,幾死。戍雁門,旋赦免。 楊一清薦其才,擢江西右參政。敗華林賊于連河。從 陳金大破姚源賊。其黨走裴源,復從俞諫破之。賊首 胡浩三既撫復叛。廷舉往諭,為所執。居三月,盡得其 要領,誘之使攜。及。廷舉得還,浩三果殺其兄浩二,營 中內亂。廷舉進兵乘之,遂禽浩三。會與副使李夢陽 不協,奏夢陽侵官,因乞休,不俟命竟去,坐停一歲歲 俸。起廣東右布政使,復佐金平府江賊。十二年擢右 副都御史,賑湖廣饑。已,復出湖南,定諸夷疆地。時寧 王宸濠逆,頗有端,疏陳江西軍政六事,為預防計。世 宗立,召為工部右侍郎,旋改兵部。上疏自劾,因歷詆 陸完、王瓊、梁儲及少傅蔣冕,而自以己昔居憲職無 一言,乞罷黜,以儆倖位。時完早得罪,瓊及儲已罷去, 廷舉借以傾冕。冕遂求罷。帝慰諭之。冕復言:「臣與廷 舉交四十年,臣扈駕南巡,廷舉數抵臣書譽臣。今痛 詆訐臣,不罷何以謝良友?」帝頗不直廷舉,調為南京 工部。冕固請留之,不聽。嘉靖元年,廷舉復乞休。尋以 災異復自求罷,勸帝修德應天。因奏行其部興革十 二事。尋就改戶部,遷右都御史,巡撫應天諸府。長洲 知縣郭波以事挫織造中貴張志聰。志聰伺波出,執 波倒曳之車後。典史蕭景腆操兵教場,急率兵救波, 扼志聰吭,落其帽。百姓盡登屋,飛瓦擊志聰。志聰遂 誣波毆敕使,波、景腆俱被逮。廷舉具白志聰貪黷狀。 帝乃降波五級,調腆遠方,志聰亦召還。三年以「大禮」 議未定,請如洪武中修《孝慈錄》故事。令兩京部、寺、臺 省及天下督撫各條所見,并詢家居老臣,采而行之, 彙為一書,以詔後世。時已定稱「本生考」,帝意不慊。給 事中張原劾廷舉首鼠兩端,陰附異論;劉復劾廷 舉欺罔九罪,不報。尋改南京工部尚書,辭不拜,稱疾 乞休。帝慰留。已,復辭,且引白居易、張詠詩多詼啁,中 復用「嗚呼」字。帝怒,以廷舉怨望無人臣禮,勒致仕。廷 舉面如削瓜,衣敝帶穿,不事藻飾。言行必自信,人莫 能奪。初在太學時,兄事羅𤣱。𤣱病痢,僕死,自煮藥飲 之,負以如廁,一晝夜數十反。𤣱嘗語人曰:「獻臣生我 廷舉,好薛瑄、胡居仁學,尊事陳獻章。」居湫溢,亡郭外 田,有書至萬萬卷。及卒,總督姚鏌為庀其喪。隆慶中, 追諡「清惠。」弟廷弼,舉於鄉。廷舉枷吏部前,廷弼臥其 械下。刑部主事宿進曰:「兩人死,我何用生?」奏記張綵, 得釋。

任環

按《明外史》本傳:「環字應乾,長治人。嘉靖二十三年進 士。歷知廣平、沙河、滑縣,並有能名。遷蘇州同知。倭患 起,長吏莫嫻兵革,環性慷慨,獨以身任之。三十一年 閏三月,率罷卒禦賊,保山洋。小校張治戰死,環奮前 搏賊,相持數日,賊遁去。尋犯太倉,環馳赴之。嘗遇賊, 短兵接,身被三槍,幾殆。宰夫捍環出之,賊亦引去。已」 而復至,環裹瘡出海擊之。怒濤作,操舟者失色,環意 氣彌厲,竟敗賊,俘斬百餘。復連戰陰沙、寶山、南沙皆 捷,遂擢按察僉事,整飭蘇、松二府兵備。倭剽掠既厭, 悉歸,惟南沙三百人舟壞不能去。環與總兵官湯克 寬列兵守之。數月,賊大至,與舊倭合,掠華亭、上海諸 縣。環等被劾,得宥。踰年,賊犯蘇州,城閉,鄉民遶城號。 環盡納之,全活數萬計。副將解明道擊退賊。論前後 功,進環右參政。賊掠常熟,環率知縣王鐵破其巢,焚 舟二十七。未幾,賊掠陸涇壩,都督周于德敗績,環偕 總兵官俞大猷擊敗之,焚舟三十餘。賊犯吳江,環、大 猷擊敗之鶯脛湖,賊奔嘉興。頃之,三板沙賊奪民舟 出海,環、大猷襲敗之馬蹟山。其別部屯嘉定者,火爇 之盡死。論功,廕一子副千戶。母憂,奪哀。賊屯新場,環 與都司李經等率永順、保靖兵攻之,中伏,保靖土舍 彭翅等皆死。環停俸戴罪。賊平,環乞終制,許之。踰二 年卒,年四十。給事徐師曾頌其功,詔贈光祿卿,再廕 一子副千戶。建祠蘇州,春秋致祭。環在行間,與士卒 同寢食,所得賜予,悉分給之。當軍事急,終夜露宿,或 數日絕。飧嘗書姓名于肢體曰:「戰死,分也先人遺體。」 他日或收葬,將士皆感激,故所向有功。

吳成器

按《明外史任環傳》:「時休寧吳成器者,由小吏為會稽 典史。倭三百餘劫會稽,為官軍所逐,走登龕山,成器 遮擊,盡殪之。未幾,又破賊於曹娥江,擢浙江布政司 經歷。丁艱,總督胡宗憲奏留之,擢紹興通判,論功進 秩二級。成器與賊大小數十戰皆捷,身先士卒,進止 有方略,所部無秋毫犯。士民率於其戰處立祠祀之」, 以限資格,不獲顯擢,後改武秩焉。

楊豫孫

按《明外史江沼傳》:「沼同年進士,華亭楊豫孫,字幼殷, 以南京吏部主事歷太常少卿,提督四譯館。時徐階 秉國,豫孫其里人,頗見重。凡人才進退,國事可否,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