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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20 (1700-1725).djvu/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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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討,舉兵擊之,賊率輕銳徑趨武溪南興,以臨鼎州, 城中大震。運與太守程昌寓勒兵登城,控扼上下,以 張其勢,賊宵潰。澧賊雷德進柵險稱亂,帥檄運討之。 運將都統梁吉等率兵直擣其巢,破四十二柵,降其 眾,移貳濡須。金人犯廬、壽等州,大將駐兵淮壖以拒 之,運給餉未嘗乏絕。歲餘,以親老還江東,寓居鄱。既 而丁母及父憂,服除,起知桂陽監,五月而境內稱治, 與部使者奏升監為軍。大修庠序之教,祠漢以來守 令有功德於桂陽者衛颯、唐羌等七人於學,刻《續顏 氏家訓》《四時纂要》等書,散之民間,使之修德而務本。 召入對,除知達州。方大旱,入境而雨,奏除病民五事, 召為度支郎中。臨安樓店務錢歲三十餘萬緡,請以 十萬「歸省額。戶部所儲三佛齊國所貢乳香九萬一 千五百斤,直可百二十餘萬緡,請分送江、浙、荊湖漕 司賣之,以糴軍餉。」及陳諸路綱運七弊,《懲革十術》,遠 近遞輸,以均勞逸,事皆施行。兼樞密院檢詳,遷軍器 監,尋改大理少卿。請正兩浙鹽法,以寬私鬻之禁。紹 興永裕、昭慈二陵官地與民犬牙相入,請「縣重價,聽 民持券獻納,以免誤犯之罪。」尤明於治獄,獄為之空。 拜刑部侍郎,言:「諸斥逐累赦未還者,宜從湔洗。諸申 請條制,多重復牴牾,失于太煩;諸編置不以赦原、不 以蔭論之類,失於太重。外路刑獄,《三經翻異》,移送大 理,刀鋸數施,非所以示遠。及諸不便。」皆從之。又請廣 儲蓄,興鼓鑄,修屯田,作鄉兵,亦皆聽納。兼權戶部侍 郎。時久雨傷蠶麥,及邊報有警,詔侍從、臺諫陳弭災 禦侮之策。運言:「天災人事,有甚可畏而不足畏者,視 吾政之修不修;有甚可憂而不足憂者,視吾自治之 善不善,宜及邊淮建三大鎮以守之。」會金人渝盟,特 遷戶部侍郎,以專餽餉。丞相陳康伯議遣李寶自四 明控制海道,眾論紛紜,運直入贊決,以為上策,金人 果敗走。因上疏「乞降詔撫將士,蠲租賦,遣信使,結豪 傑,堅城守,督漢中將士趨關陝以制其後。置四鎮三 帥于兩淮、襄、漢之間以為內固,以圖進取」,以御營隨 軍都轉運使。從上勞師江上。及駕還,因入對,固請補 外,乃授集英殿修撰,出知太平州。當兵饑疾癘之餘, 殫勞徠安輯之方,嚴斥堠攻守之備,理財賦,造戰艦, 繕甲兵,申禁令,民賴以安。孝宗既受禪,運亦請老,以 敷文閣待制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尋授廣東經略, 不赴,乃復祠祿。乾道七年,鄱大饑,運首發粟二千石 以振之,自是民爭出粟以濟。連上章致政,不許。以疾 卒。贈少師、左光祿大夫,官其後三人,嘉定六年,贈開 府儀同三司。

莫濛

按《宋史》本傳:「濛字子濛,湖州歸安人。以祖蔭補將仕 郎,兩魁法科,累官至大理評事,提舉廣南市舶。張子 華以贓敗,朝廷命濛往鞫之,濛正其罪。又言秦熹、鄭 時中受子華賂,計直數千緡。還朝除大理寺正。吏部 火,連坐者數百人,久不決,命濛治之。濛察最可疑者 留於獄,出餘人為耳目以蹤跡之,約三日復來,遂得」 其實,繫者乃得釋。黃州倅奏親擒盜五十餘人,上命 濛窮竟,既至,咸以冤告。濛命囚去桎梏,引倅至庭,詢 竊發之由,鬥敵之所,遠近時日,悉皆牴牾,折之,語塞, 濛具正犯數人奏上,餘釋之。上諭輔臣曰:「莫濛非獨 曉刑獄,可俾理金穀。」除戶部員外郎。朝廷遣濛措置 浙西、江淮沙田蘆場,上語之曰:「得此可助經費,歸日 以版曹處卿。」濛多方括責,得二百五十三萬七千餘 畝。言者論其丈量失實,徵收及貧民,責監饒州景德 鎮。起知光化軍。諜知金渝盟,郡乏舟,眾以為慮,濛力 為辦集,及敵犯境,民賴以濟。時餉餽急,除淮南轉運 判官,濛遷延不之任,右司諫梁仲敏劾其慢命,罷官 勒停。宣諭使汪澈為言於上,復舊職。召見,上諭曰:「朕 常記向措置沙田甚不易。」濛謝曰:「職爾,不敢避怨。」上 曰:「使任責者人人如卿,天下何事不成?」除湖北轉運 判官,未幾,知鄂州。召除戶部左曹郎中,出知揚州。陛 辭,上以城圮命濛增築。濛至州,規度城闉,分授諸將, 各刻姓名,甃堞間縣,重賞激勸,閱數月告成。除直寶 文閣學士、大理少卿兼詳定司敕令官,兼權知臨安 府。未幾,假工部尚書使金賀正旦,金庭賜宴,濛以本 朝忌日,不敢簪花聽樂。金遣人趣赴,濛堅執不從,竟 不能奪。使還,除刑部侍郎,改工部侍郎兼臨安府少 尹,以言者罷。起知鄂州。卒於官,年六十一。贈奉正大 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