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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20 (1700-1725).djvu/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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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曹州軍州事,召為刑部主事,轉北京、臨潢提刑判 官,入為大理寺丞。尚書省點差接送伴宋國使官,令」 史周昂具數員呈請,左司都事李炳乘醉見之,怒曰: 「吾口舉兩人即是,安用許為?」命左右攬昂衣欲杖之。 會左司官召昂去,乃已詈諸令史為奴畜。明日,語權 令史李秉鈞曰:「吾豈惟箠罵汝,進退去留亦皆在我。」 群吏將陳訴,會官劾奏,事下大理寺,議差接送伴官, 事當奏聞。炳謂口舉兩人當科違制。谷曰:「口舉兩人 一時之言,當杖贖。攬昂衣欲加杖,當決三十。」上曰:「李 炳讀書人,何乃至是?」宰臣對曰:「李炳疾惡,眾人不能 容耳。」上曰:「炳誠過矣,告者未必是也。」乃從谷議。歷濟 南、彰德府治中,吏部郎中,河東按察副使,沂州防禦 使,歷定海、泰寧軍節度使。泰和六年致仕,貞祐初卒。

張巖叟

按《金史張大節傳》:「巖叟,字孟弼,大節子也。大定十九 年進士,調葭州司候判官,再除雄州觀察判官,補尚 書省令史,除大理評事,再遷監察御史,同知河東北 路轉運使事,中都路都轉運副使,刑部員外郎,沂州 刺史,以父憂去官,起復大理少卿,河北東西大名等 路按察轉運副使,累遷刑部侍郎,兼夔王傅,太常卿」 兼國子祭酒。大安三年,朝廷欲塞諸城門以為兵備, 集三品官議於尚書省。巖叟曰:「塞門所以受兵,是任 城而不任人。莫若遣兵擇將,背城疾戰。」時議多之。除 鎮西軍節度使,移定國軍。貞祐二年,改昭義,復移沁 南。逾年,按察司言其年老不任邊要,乃致仕,退寓洛 陽,卒。

孟奎

按《金史》本傳:「奎字元秀,遼陽人也。大定二十一年進 士,調黎陽主簿。丁母憂,服闋,調淄州軍事判官。遷汲 縣令,察廉改定興令,補尚書省令史。從參知政事馬 琪塞澶淵決河,改中都左警巡使。平章政事完顏守 貞禮接士大夫,在其門者,號『冷巖十俊』」,奎其一也。改 都轉運司度支判官,上京等路提刑判官。初,遼東契 丹判余里也,嘗殺驛使大理司直,有契丹人同名者, 有司輒繫之獄,奎按囚《速頻路》讞而出之,既而果獲 其殺司直者。遷同知西京路轉運使事。置行樞密院 於鎮寧,充宣差規措所官給軍用。改簽河東南北路 按察司事、武州刺史。上言三事,其一曰:「親民之寄。今 吏部之選頗輕,使武夫計資而得,權歸胥吏。每縣宜 參用士人,使紀綱其事。」未幾,改曹州刺史,再調同知 中都路都轉運使事。旱,詔審錄中都路冤獄,多平反。 大安初,除博州防禦使,凡屬縣事應赴州者,不得泊 於逆旅,以防吏姦,人便之。改山東東西路安撫副使, 遷北京、臨潢等路按察轉運使,以本官為行六部侍 郎。劾奏監軍完顏訛出虛造功狀,訛出坐免官。詔以 奎為宣差都提控。貞祐初,以疾卒,諡莊肅。

高霖

按《金史》本傳:「霖字子約,東平人。大定二十五年進士, 調符離主簿,察廉遷泗水令,再調安國軍節度判官。 以父憂還鄉里,教授生徒恆數百人。服除,為絳陽軍 節度判官。用薦舉召為國史院編修官。建言黃河所 以為民害者,皆以河流有曲折,適逢隘狹,故致湍決。 按《水經》,當疏其扼塞,行所無事。今若開雞爪河以殺 其勢,可免數埽之勞,凡捲埽工物,皆取於民,大為時 病。乞並河堤,廣樹榆柳,數年之後,隄岸既固,埽材亦 便,民力漸省。」朝廷從之。遷應奉翰林文字兼前職,改 監察御史。丁母憂,起復太常博士,改都水監丞,簽陝 西路按察司事,體訪官員能否,仍赴闕待對。時南征 調發繁急,民稍稽滯,有司皆坐失誤軍期罪,霖言其 枉,悉出之,授都水少監。大安初,為耀州刺史。三年,遷 河北東路按察副使,改韓王傅,兼翰林直學士。崇慶 初,改工部侍郎,兼直學士。至寧元年八月,霖奉儲偫 迎宣宗至新城,敕霖南迎諸妃。既至,賜錢千貫,遷官 三階。二年,除河平軍節度使,兼都水監。霖請城宜村 為衛州,以護北門,上從之。入為兵部尚書,知大興府 事。俄權參知政事,與右丞相承暉行省於中都。尋改 中都留守,兼本路兵馬都總管,平章政事。抹撚盡忠 棄中都南奔,霖與子義傑率其徒夜出不能進,謂義 傑曰:「汝可求生,吾死於此矣。」霖死,義傑伏群屍中以 免。贈翰林學士承旨,令立碑鄉里,歲時致祭,訪其子 孫錄用,諡《文簡》。

蕭貢

按《金史》本傳:「貢字真卿,京兆咸陽人。大定二十二年 進士,調鎮戎州判官、涇陽令、涇州觀察判官,補尚書 省令史。舊例,試補兩月乃補用貢至數日,執政以為 能,即用之,擢監察御史。提刑司奏涇州有美政。遷北 京轉運副使,親老歸養。左丞董師中、右丞楊伯通薦 其文學,除翰林修撰。上書論比年之弊,人才不以器 識,操履巧于按牘,不涉吏議者為工;用人不務因才, 授官惟泥資,敘名器不務慎,與人多僥倖;守令不務 才實,民罹其害。伏望擢真才以振澆俗,核功能以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