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20 (1700-1725).djvu/71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乃授祕書監以行。良弼奏:「臣父兄四人死事於金,乞 命翰林臣文其碑,臣雖死絕域,無憾矣。」帝從其請,給 兵三千以從。良弼辭,獨與書狀官二十四人俱。舟至 《金津島》,其國人望見使舟,欲舉刃來攻。良弼捨舟登 岸喻旨,金津守延入板屋,以兵環之,滅燭大譟,良弼 凝然自若。天明,其國太宰府官陳兵四山,問使者來 狀。良弼數其不恭罪,仍喻以禮意。太宰官愧服,求國 書,良弼曰:「必見汝國王始授之。」越數日,復來求書,且 曰:「我國自太宰府以東,上古使臣未有至者。今大朝 遣使至此,而不以國書見授,何以自信?」良弼曰:「隋文 帝遣裴清來王,郊迎成禮,唐太宗、高宗時遣使,皆得 見王,王何獨不見大朝使臣乎?」復索書不已,詰難往 復數四,至以兵脅良弼,良弼終不與,但頗錄本示之。 後又聲言大將軍以兵十萬來求書,良弼曰:「不見汝 國王,寧持我首去,書不可得也。」日本知不可屈,遣使 价十二人入覲,仍遣人送良弼至對馬島。十年五月, 良弼至自日本,入見。帝詢知其故,曰:「卿可為不辱君 命矣。」後帝將討日本,三問,良弼言:「臣居日本歲餘,睹 其民俗,狠勇嗜殺,不知有父子之親、上下之禮。其地 多山水,無耕桑之利。得其人不可役,得其地不加富。 況舟師渡海,海風無期,禍害莫測,是謂以有用之民 力,填無窮之巨壑也。臣謂勿擊便。」帝從之。十一年十 二月,以良弼同僉書樞密院事。丞相伯顏伐宋,良弼 言:「宋重兵在揚州,宜以大軍先擣錢塘。」後訖如其計。 又言:「宋亡,江南士人多廢學,宜設經史科以育人材, 定律令以戢姦吏。」卒皆用其議。帝嘗從容問曰:「高麗, 小國也,匠工奕技,皆勝漢人,至於儒人,皆通經書,學 孔、孟。漢人惟務課賦吟詩,將何用焉?」良弼對曰:「此非 學者之病,在國家所尚何如耳。尚詩賦則人必從之, 尚經學則人亦從之。」良弼屢以疾辭。十九年,得旨居 懷孟。良弼別業在溫縣,故有地三千畝,乃析為二,六 與懷州,四與孟州,皆永隸廟學,以贍生徒,自以出身 儒素,示不忘本也。或問為治,良弼曰:「必有忍,乃其有 濟。人性易發而難制者,惟怒為甚。必克己,然後可以 制怒,必順理,然後可以忘怒。能忍所難忍,容所難容, 事斯濟矣。」二十三年卒,年七十。贈推忠翊運功臣、太 保、儀同三司,追封韓國公,諡文正。子訓,陝西平章政 事。

楊湜

按《元史》本傳:「湜字彥清,真定槁城人。習章程學,工書 算。始以府吏遷檢法。中統元年,辟為中書掾,與中山 楊珍、無極楊卞齊名,時人以三楊目之。中書省初立, 國用不足,湜論鈔法宜以榷貨制國用,朝廷從之,因 俾掌其條制。四年,授益都路宣慰司諮議,遷左司提 控掾,請嚴贓吏法。至元二年,除河南大名諸處行中」 書省都事。三年,立制國用司,總天下錢穀,以湜為員 外郎,佩金符。改宣徽院參議。湜計帑立籍,具其出入 之筭,每月終上之,遂定為令。加諸路交鈔都提舉。上 《鈔法便宜事》,謂:「平準行用庫白金,出入有偷濫之弊, 請以五十兩鑄為鋌,文以元寶,用之便。」七年,改制國 用司為尚書省,拜戶部侍郎,仍兼交鈔提舉。時用《壬 子舊籍》定民賦役之高下,湜言:「貧富不常,歲久浸易, 其可以昔時之籍而定今之賦役哉?」廷議善之,因俾 第其輕重,人以為平。湜心計精析,時論經費者咸推 其能焉。子克忠,安豐路總管。孫貞。

梁德珪

按《元史》本傳:「德珪,字伯溫,大興良鄉人。初給事昭睿 順聖皇后宮,令習《國語》,通奏對。年十一,見世祖。至元 十六年,為中書左司員外郎,俄陞郎中,六遷至參議 尚書省事。至元三十一年,執政入奏事,帝詢其曲折, 不能對,德珪從旁辯析,明白通暢,帝大悅,拜參知政 事。在省日久,凡錢穀出納之制,銓選進退之宜,諸藩」 賜與之節,命有驟至,不暇閱簡牘。同列莫知措辭,德 珪數語即定。間遇疑事,則曰:某事當如某律,某年嘗 有此旨,驗之皆然。北京地震,帝閱州郡報囚之數,怪 其過多。德珪方在右司,詔問焉。對曰:「當國者急於徵 索,蔓延收繫,以致此爾。」帝感悟,為大赦,中外逋負,民 頼以蘇。大德間,成宗即位,一遵祖武,廟堂以安靜為 治。求進者不得逞其志,朋聚興怨,摭事中傷德珪。會 帝有疾,言者盛氣致詰,德珪以位居執政,不受輘轢, 慷慨引咎,遂安置湖廣。帝疾愈,問知之,召使復位。既 至,帝問:「卿安在?」德珪涕泣不能語。賜酒饌,使往拜其 母。因以氣疾乞骸骨歸。大德八年九月卒於家,年四 十有六。

田滋

按《元史》本傳:「『滋字榮甫,開封人。至元二年,由汴梁路 總管府知事入為御史臺掾。十二年,拜監察御史。十 三年,宋平,滋建言江南新附,民情未安,加以官吏侵 漁,宜立行御史臺以鎮之』。詔從其言,遂超拜行御史 臺侍御史,歷兩淮鹽運使,河南路總管。大德二年,遷 浙西廉訪使。有縣尹張彧者,被誣以贓,獄成,滋審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