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20 (1700-1725).djvu/8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不附。文若復言浚本以孤忠得眾。尋改浚鎮建康府, 將以為江淮宣撫使,中沮之而止。乘輿幸江表,以起 居郎兼給事中、直學士院、同群司居守。駕還,遷中書 舍人。上將內禪,前數日,手詔追崇皇太子所生父。文 若既書黃,因過周必大誦《聖德》,而疑名稱未安,歸白 宰相請更黃,堂吏不可。文若執不已,宰相以聞,詔改 稱本生親,尋又改宗室子偁,其後詔稱皇兄。孝宗嗣 位,張浚以右府都督江、淮軍事,文若時以疾請外,除 敷文閣待制、知漢州,尋改都督府參贊軍事。浚使行 邊,按守備,多所罷行者未還,除知鼎州,改江州。明年, 浚入相,都督府罷。其冬,金復大入,官軍悉戍淮。文若 謂「上流當嚴兵備,以定民志」,奏籍鄉丁五萬,訓練有 法,人倚以固。解嚴,和糴大起,郡之數八萬,文若以民 勞,堅請得減什三。旋請祠,章三上未報。乾道元年卒, 年六十。贈左通奉大夫。

范成大

按《宋史》本傳:「成大,字致能,吳郡人。紹興二十四年,擢 進士第,授戶曹,監和劑局。隆興元年,遷正字,累遷著 作佐郎,除吏部郎官。言者論其超躐,罷奉祠。起知處 州。陛對,論力之所及者三:曰日力,曰國力,曰天力。今 盡以虛文耗之。上嘉納。處民以爭役囂訟,成大為刱 義役,隨家貧富輸金買田,助當役者,甲乙輪第,至二」 十年,民便之。其後入奏言及此,詔頒其法於諸路。處 多山田,梁天監中,詹、南二司馬作通濟堰,在松陽、遂 昌之間,激溪水四十里,溉田二十萬畝。堰歲久壞,成 大訪故跡,疊石築防,置隄閼四十九所,立水則上中 下,溉灌有序,民食其利。除禮部員外郎兼崇政殿說 書。乾道令,以絹計贓估價,輕而論罪重。成大奏:「承平 時,絹匹不及千錢,而估價過倍,紹興初年遞增五分, 為錢三千足。今絹實貴,當倍時直。」上驚曰:「是陷民深 文。」遂增為四千,而刑輕矣。隆興再講和,失定受書之 禮,上常悔之。遷成大起居郎,假資政殿大學士,充金 祈請國信使。國書專求陵寢,蓋泛使也。上面諭受書 事,成大乞併載書中,不從。金迓使者慕成大名至,求 巾幘效之。至燕山,密草奏,具言受書式,懷之入。初進 國書,詞氣慷慨,金君臣方傾聽,成大忽奏曰:「兩朝既 為叔姪,而受書禮未稱臣,有疏,搢笏出之。」金主大駭 曰:「此豈獻書處耶!」左右以笏標起之,成大屹不動,必 欲書達。既而歸館所,金主遣伴使宣旨取奏。成大之 未起也,金庭紛然,太子欲殺成大,越王止之,竟得全 節而歸。除中書舍人。初,上書《崔寔政論》賜輔臣,成大 奏曰:「御書《政論》,意在飭綱紀,振積敝,而近日大理議 刑,遞加一等,此非以嚴致平,乃酷也。」上稱為知言。張 說除簽書樞密院事,成大當制,留詞頭七日不下,又 上疏言之,說命竟寢。知靜江府。廣西窘匱,專藉鹽利, 漕臣盡取之,於是屬邑有增價抑配之敝。詔復行鈔 鹽,漕司拘鈔錢均給所部,而錢不時至。成大入境曰: 「利害有大於此乎?」奏疏謂:能裁抑漕司彊取之數,以 寬郡縣,則科抑可禁。上從之。數年,廣州鹽商上書,乞 復令客販,宰相可其說,成大出銀錢助之。人多以為 非,下有司議,卒不易成大說。舊法馬以四尺三寸為 限,詔加至四寸以上,成大謂互市四十年,不宜驟改。 除敷文閣待制、四川制置使。疏言:「吐蕃、青羌兩犯黎 州,而奴兒結、蕃列等尤桀黠,輕視中國。臣當教閱將 兵外,修堡砦,仍講明教閱、團結之法,使人自為戰,三 者非財不可。」上賜度牒錢四十萬緡。成大謂:「西南諸 邊,黎為要」地,增戰兵五千,奏置都監。「路分吐蕃入寇 之路十有八,悉築柵分戍。奴兒結擾安靜砦,發飛山 軍千人赴之,料其三日必遁」,已而果然。白水砦將王 文才私娶蠻女,常導之寇邊,成大重賞檄群蠻,使相 疑貳,俄禽文才以獻,即斬之。蜀北邊舊有義士三萬, 本民兵也,監司、郡守雜役之,都統司又俾與大「軍更 戍」,成大力具其不可,詔遵舊法。蜀知名士孫松壽年 六十餘,樊漢廣甫五十九,皆掛冠不仕,表其節,詔召 之,皆不起。蜀士由是歸心。凡人才可用者悉致幕下, 用所長不拘小節,其傑然者露章薦之,往往顯於朝, 位至二府。召對,除權吏部尚書,拜參知政事,兩月為 言者所論。奉祠,起知明州,奏罷海物之獻。除端明殿 學士,尋帥金陵,會歲旱,奏移軍儲米二十萬振饑民, 減租米五萬。水賊徐五竊發,號「靜江大將軍」,捕而戮 之。以病請閑,進資政殿學士,再領洞霄宮。紹興三年, 加大學士。四年,薨。成大素有文名,尤工於詩。上嘗命 陳俊卿擇文士掌內制,俊卿以成大及張震對。自號 石湖,有《石湖集》、「《攬轡錄》《桂海虞衡集》」行於世。

張孝祥

按《宋史》本傳:「孝祥,字安國,歷陽烏江人。讀書一過目 不忘,下筆頃刻數千言。年十六,領鄉書,再舉冠里選。 紹興二十四年,廷試第一。時策問師友淵源,秦塤與 曹冠皆力攻程氏專門之學,孝祥獨不攻。考官已定, 塤冠多士,孝祥次之,曹冠又次之。高宗讀塤策皆秦 檜語,於是擢孝祥第一,而塤第三,授承事郎,簽書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