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21 (1700-1725).djvu/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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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去華傳》:去華子師德,字尚賢,去華嘗欲任以官,辭 不就。師德孝謹有家法,不交權貴,時相頗不悅之。 《賈黃中傳》:黃中字媧民,父玭嚴毅善教子,常令蔬食, 曰:俟業成乃得食肉。太宗召見其母王氏命坐,謂曰: 「教子如是,真孟母矣。」作詩以賜之,頒賜甚厚。黃中端 謹,能守家法。

《李沆傳》:「『沆字太初,性直諒,內行修謹,公退終日危坐, 未嘗跛倚。治第封丘門內,廳事前僅容旋馬。或言其 太隘,沆笑曰:居第當傳子孫,此為宰相,廳事誠隘。為 太祝奉禮,廳事已寬矣,至於垣頹壁損,不以屑慮。堂 前藥闌壞,妻戒守舍者勿葺以試沆,沆朝夕見之,經 月終不言。妻以語沆,沆曰:豈可以此動吾一念哉』。家」 人勸治居第,未嘗答弟維因語次及之,沆曰:「身食厚 祿,時有橫賜,計囊裝亦可以治第但念內典以此世 界為缺陷,安得圓滿如意,自求稱足?今市新宅,須一 年繕完,人生朝暮不可保,又豈能久居?巢林一枝,聊 自足耳,安事豐屋哉?」沆與諸弟友愛,尤器重維。暇日 相對宴飲,清言未嘗及朝政,亦未嘗問家事。

《蘇頌傳》:「頌字子容,遷集賢校理,編定書籍。頌在館下 九年,奉祖母及母養姑姊妹與外族數十人,甘旨融 怡,婚嫁以時,妻子衣食常不給,而處之晏如富弼常 稱頌為古君子。」

《李光傳》孟傳,字文授,光幼子也。博學多聞,持身甚嚴, 時推「能世其家。」

《洪皓傳》:皓子适、遵、邁。适罷政家居,十有六年,兄弟鼎 立,子孫森然,以著述吟詠自樂,近世備福,鮮有及之。 《王庠傳》:「庠字周彥,滎州人。累世同居,號義門王氏。祖 伯琪,以義聲著於鄉州。」

《呂大防傳》:「大防字微仲,拜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 大防見哲宗年益壯,日以進學為急,請敕講讀官取 仁宗邇英御書解釋上之,寘於坐右。又摭乾興以來 四十一事足以為勸戒者,分上下篇,標曰《仁祖聖學》, 使人主有欣慕不足之意。」哲宗御邇英閣,召宰執講 讀官讀《寶訓》。至漢武帝籍南山提封為上林苑。仁宗 「曰:『山澤之利,當與眾共之,何用此也』?」丁度曰:「臣事陛 下二十年,每奉德音,未始不及於憂勤,此蓋祖宗家 法爾。」大防因推廣祖宗家法以進曰:「自三代以後,惟 本朝百二十年中外無事,蓋由祖宗所立家法最善, 臣請舉其略。自古人主事母后,朝見有時,如漢武帝 五日一朝長樂宮。祖宗以來,事母后」皆朝夕見,此事 親之法也。前代大長公主用臣妾之禮,本朝必先致 恭。仁宗以姪事姑之禮,見獻穆大長公主,此事長之 法也。前代宮闈多不肅,宮人或與廷臣相見。唐《入閣 圖》有昭容位,本朝宮禁嚴密,內外整肅,此治內之法 也。前代外戚多預政事,常致敗亂。本朝母后之族皆 不預,此待外戚之法「也。前代宮室多尚華侈,本朝宮 殿止用赤白,此尚儉之法也。前代人君,雖在宮禁,出 輿入輦,祖宗皆步自內庭,出御後殿,豈乏人力哉!亦 欲涉歷廣庭,稍冐寒暑,此勤身之法也。前代人主在 禁中,冠服苟簡,祖宗以來,燕居必以禮。竊聞陛下昨 郊禮畢,具禮謝太皇太后,此尚禮之法也。前代多深 於用刑,大者誅戮,小者遠竄。惟本朝用法最輕,臣下 有罪,止於罷黜,此寬仁之法也。至於虛己納諫,不好 畋獵,不尚翫好,不用玉器,不貴異味,此皆祖宗家法, 所以致太平者。陛下不須遠法前代,但盡行家法,足 以為天下。」哲宗甚然之。大防身長七尺,眉目秀發,聲 音如鐘。自少持重,無嗜好過市,不左右游目,燕居如 對賓客,每朝會,威儀翼如,神宗常目送之。與大忠及 弟大臨同居相切磋,論道考《禮》,冠婚喪祭一本於古。 關中言禮學者,推呂氏。嘗為鄉約曰:「凡同約者,德業 相勸,過失相規,禮俗相交,患難相卹,有善則書於籍, 有過若違約者,亦書之,三犯而刑罰不悛者,絕之。」 《孫瑜傳》:瑜字叔禮,父奭亡,朝廷錄其子孫,時瑜之子 為諸孫長,瑜曰:「吾忍因父喪而官吾子乎?」以兄之孤 上之。瑜天資整敏,齊家以嚴。

《李兌傳》:「兌弟先致仕,兄兌尚無恙,事之彌篤。閑居一 紀,卒年八十三。子庭玉,年六十即棄官歸養,人賢其 家法云。」

《張掞傳》:「掞字文裕,父蘊。掞幼篤孝,蘊病,刲股肉以療。 丁內艱,時隆寒,徒跣舉柩叩首流血。與兄揆廬墓左。 事揆如父,理家必諮而行,為鄉黨矜式。」

《韓億傳》:「億字宗魏,性方重,治家嚴飭,雖燕居未嘗有 惰容。見親舊之孤貧者,常給其昏葬。」

《錢惟演傳》:惟演字希聖,吳越王俶之子也。子曖、晦。暄 從弟易,易子彥遠、明逸,相繼皆以賢良方正應詔。宋 興以來,父子兄弟制策登科者,錢氏一家而已。 《張存傳》:存字誠之,性孝友,嘗為蜀郡,得奇繒文錦以 歸,悉布於堂上,恣兄弟擇取。常曰:「兄弟,手足也。妻妾, 外舍人耳,奈何先外人而後手足乎?」收恤宗屬,嫁聘 窮嫠,不使一人失所。家居矜莊,子孫非正衣冠不見 與賓友燕接,垂足危坐,終日未嘗傾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