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23 (1700-1725).djvu/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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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致犯王法,藏著地中。」臣來應答:「盡是父智,非臣之 力。願大王一切國土,還聽養老。」王即嘆美,心生喜悅: 「奉養臣父,尊以為師,濟我國家,一切人命。如此利益, 非我所知。」即便宣令,普告天下:不聽棄老,仰令孝養。 其有不孝父母,不敬師「長,當加大罪。」爾時父者,我身 是也。爾時大臣者,舍利弗是也。爾時王者,阿闍世是 也。爾時天神者,阿難是也。

昔者世尊語諸比丘:「當知往昔波羅奈國有不善法 流行於世,父年六十,與著敷屢,使守門戶。爾時,兄弟 二人,兄語弟言:『汝與父敷屢,使令守門。屋中唯有一 敷屢,小弟便截半與父,而白父言:『大兄與父,非我所 與』。大兄教父,使守門屋。兄向弟言:『何不盡汝敷屢,截 半與之』?弟答兄言:『適有一敷屢,不截半與,後更何處 得』』?」兄問弟言:「欲更與誰?」弟言:「豈可得不留與兄耶?」兄 言:「何以與我?」弟言:「汝當年老,汝子亦當安汝置於門 中。」兄聞此語驚愕曰:「我亦當如是耶?」弟言:「誰當代汝?」 便語兄言:「如此惡法,宜共除捨。」兄弟相將,共至輔相 所,以此言論向輔相說。輔相答言:「實爾,我等亦共有 老。」轉相啟王。王可此語,宣令國界,孝「養父母,斷先非 法,不聽更爾。」

往昔維衛佛時,有父子三人,其父奉行齋戒,未曾懈 怠。大兒常於中庭空中燒香,供養十方諸佛。小弟愚 癡,不知三尊,輒以衣覆香上。兄謂弟言:「此事大重,何 以犯之?」弟起惡言誓言:斷兄兩足。兄復起念:「當拍殺 弟。」父言:「與二子爭,使我頭痛。」大兒報言:「願破我身為 藥,令父平損。口妄言故,世世受罪。」弟興惡意,欲斷兄 足,後果將人往斷樹身,兄欲拍殺弟,今作樹神果,因 樹為體,拍殺弟身。時國王頭痛者,其父也,奉齋精進 故得尊貴。時言「使我頭痛」者,後果頭痛,各受其殃。佛 言:「罪福報應,如影隨形。」

《法句喻經》云:昔有婆羅門,少年出家,學至六十,不能 得道。婆羅門法六十不得道,然後歸家娶婦,為此居 家,生得一男,端正可愛。至年七歲,書學聰了,才辨出 口,有逾人之操。卒得重病,一宿命終。梵志憐惜,不能 自勝,伏其屍上,氣絕復蘇。親族諫喻,奪屍殯斂,埋著 城外。梵志自念:「我今啼哭,計無所益,不如往至閻羅 王所,乞索兒命。」於是梵志,沐浴齋戒,齎持華香,發捨 而去。所在問人:「閻羅王所治處為在何許?」展轉前行, 行數千里,至深山中,見諸得道梵志,復問如前。諸梵 志問曰:「卿問閻羅王所治處,欲求何等?」答曰:「我有一 子,辯慧過人,近日卒亡,悲窮懊惱,不能自解,欲至王 所,求乞兒命,還將歸家,養以備老。」諸梵志等愍其愚 癡,即告之曰:「閻羅王所治之處,非是生人所可得到 也。當示卿方,宜從此西行四百餘里,有一大川,其中 有城,此是諸天神案行世間停宿之城,閻羅王常以 四月四日案行必過此城,卿持齋戒,往必見之。」梵志 歡喜奉教而去。到其川中,見好城郭、宮殿、屋舍,如忉 利天。梵志詣門燒香,翹腳咒願,求見閻羅王。王敕守 門人引見之。梵志啟言:「晚生一男欲以備老,養育七 歲,近日命終,唯願大王!垂恩布施,還我兒命。」閻羅王 言:「所求大善!卿兒今在東園中戲,自往將去。」梵志即 往,見兒與諸小兒共戲,即前抱之,向之涕泣曰:「我晝 夜念汝食寐不甘,汝寧不念父母辛苦,不意小兒驚 喚,逆」呵之曰:「癡騃老翁,不達道理,寄住須臾,名人為 子,勿妄多言,不如早去。今我此間,自有父母,邂逅之 間,唐自手抱。」梵志悵然涕泣而去,即自念言:「我聞瞿 曇沙門知人神魂變化之道,當往問之。」於是梵志即 還佛所。時佛在舍衛祗洹,為大眾說法,梵志見佛,稽 首作禮,具以本末向佛陳之:「實是我兒」,不「肯見召,反 謂語我:為癡騃老翁,寄住須臾,認我為子,永無父子 之情,何緣乃爾?」佛告梵志:「汝實愚癡!人死神去,便更 受形,父母妻子,因緣合居。譬如寄客,起則離散,愚迷 縛著,計為己有,憂悲苦惱不識本根,沉溺生死,未復 休息。唯有慧者,不貪恩愛,覺苦捨習,勤修經戒,滅除 識想,生死得盡。」梵志聞已,豁然意解,即於座上得阿 羅漢道。

《指月錄》:天然禪師因去馬祖處,路逢一老人與一童 子,師問:「公住何處?」老人曰:「上是天,下是地。」師曰:「忽遇 天崩地陷,又作麼生?」老人曰:「蒼天,蒼天。」童子噓一聲, 師曰:「非父不生其子。」老人便與童子入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