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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26 (1700-1725).djvu/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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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家範典

 第六十一卷目錄

 兄弟部彙考

  爾雅釋親

  賈誼新書六術

  白虎通三綱六紀

  劉熙釋名釋親屬

 兄弟部總論一

  書經康誥 君陳

  禮記曲禮 檀弓 王制 喪服小記 雜記

  儀禮喪服

  春秋四傳隱公不書即位 鄭莊公克叚 夷仲年來聘 鄭莊公卒 齊小白糾

   公子牙卒 衛元咺奔晉 躋僖公 叔肸卒 衛黑背侵鄭 剌公子偃 陳公子黃奔

  楚 衛鱄奔晉 王殺佞夫 秦鍼奔晉 陳招殺偃師 楚棄疾殺比 盜殺衛侯兄𦄌

  宋辰奔陳 宋辰入蕭叛 宋辰來奔

家範典第六十一卷

兄弟部彙考

《爾雅》

《釋親》

男子先生為兄,後生為弟。

《漢賈誼新書》

《六術》

父有二子,二子為昆弟。昆弟又有子,子從父而昆弟, 故為從父昆弟。從父昆弟又有子,子從祖而昆弟,故 為從祖昆弟。從祖昆弟又有子,從曾祖而昆弟,故為 曾祖昆弟。曾祖昆弟又有子,子為族兄弟。

《班固白虎通》

《三綱六紀》

「謂之兄弟何?」兄者,況也,況父法也。弟者,悌也,心順行 篤也。

《劉熙釋名》

《釋親屬》

兄,荒也。荒,大也。故青、徐人謂兄為荒也。

「弟」,第也。相次第而生也。

兄弟部總論一

《書經》。

《康誥》

于弟弗念天顯,乃弗克恭厥兄,兄亦不念鞠子哀,大 不友。于弟惟弔茲不于我政人得罪,天惟與我民彝 大泯亂,曰:「乃其速由文王作罰,刑茲無赦。」

蔡註「天顯」,猶《孝經》所謂「天明」,尊卑顯然之序也。弟不念尊卑之序而不能敬其兄;兄亦不念父母鞠養之勞而大不友其弟,是兄弟相賊也。至於如此,苟不于我為政之人而得罪焉,則天之與我民彝,必大泯滅而紊亂矣。「曰」者,言如此則汝其速由文王作罰,刑此無赦,而懲戒之不可緩也。

《君陳》

惟孝友于兄弟,克施有政。

蔡註言君陳有令德,事親孝,事上恭,惟其孝友於家,是以能施政於邦。孔子曰:「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大全西山真氏曰:「惟孝者必友,不友於兄弟,則滅其親之心,非孝矣。《詩》曰:『兄弟既翕,和樂且湛』。子曰:『父母其順矣乎』?必兄弟和而後父母順。友之關于孝蓋如此。」

禮記

《曲禮》

兄弟之讎不反兵。

陳註《不反兵》謂常以殺之之兵器自隨也。

《檀弓》

子夏問于孔子曰:「請問居昆弟之仇如之何?」曰:「仕弗 與共國,銜君命而使,雖遇之不鬥。」曰:「請問居從父昆 弟之仇如之何?」曰:「不為魁。主人能,則執兵而陪其後。」

「《有殯》,聞遠兄弟之喪」,雖緦必往。非兄弟,雖鄰不往。

陳註三年之喪,在殯不得出弔。然於兄弟則恩義存焉。故雖緦服,兄弟之異居而遠者,亦當往哭其喪。若非兄弟,則雖近不往。

有殯,聞遠兄弟之喪,哭于側室。無側室,哭于門內之 右。同國,則往哭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