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備使令可也。
「婢僕有小過,不可親自鞭撻。蓋一時怒氣所激,鞭撻 之數必不記,徒且費力,婢僕未必知畏,惟徐徐責問, 令他人執而撻之,視其過之輕重而定其數,雖不過 怒,自然有威,婢僕亦自然畏憚矣。」壽昌胡倅彥特之 家,子弟不得自打僕隸,婦女不得自打婢妾。有過則 告之家長,家長為之行遣,婦女擅打婢妾,則撻子弟。 此賢者之《家法》。
婢僕有過,既已鞭撻,而呼喚使令,辭色如常,則無他 事。蓋小人受杖,方內懷怨,而主人怒不之釋,恐有輕 生而自殘者。
婢僕有無故而自縊者,若其身溫,可救,不可解其縛, 須急抱其身令稍高,則所縊處必稍寬。仍更一人以 指於其縊處,漸漸寬之,覺其氣漸往來,乃可解下,仍 急令人吸其鼻中,使氣相接,乃可以蘇。或不曉此理, 而先解其繫處,其身力重,其縊處愈急,只一噓氣,便 不可救,此不可不預知也。如身已冷,不可救,或救而 不蘇,當留本處,不可移動,叫集鄰保,以事聞官,仍令 得力之人,日夜同與守視,恐有犬鼠之屬殘其屍也, 自刃不殊,宜以物掩其傷處,或已絕,亦當如前說。 婢僕無親屬而病者,當令出外就鄰家醫治,仍經鄰 保錄其詞說,卻以聞官,或有死亡,則無他慮。
婢僕,欲其出力辦事,其所以禦飢寒之具,為家長者 不可不留意。衣須令其溫,食須令其飽。士大夫有云: 「蓄婢不厭多,教之紡績,則足以衣其身;蓄僕不厭多, 教之耕種,則足以飽其腹。」大抵小民有力足以辦衣 食,而無所施,則不能以自活,故求就役於人。為富家 者,能推惻隱之心,蓄養婢僕,乃以其力還養其身,其 德至大矣。而此輩既得溫飽,雖苦役之,彼亦甘心焉。 婢僕宿臥去處,皆為點檢,令冬時無風寒之患。以至 牛、馬、豬、羊、貓、狗、雞、鴨之屬,遇冬寒時,各為區處,牢圈 棲息之處。此皆仁人之用心備物,我為一體也。 蓄奴婢,惟本土人最善。蓋或有病患,則可責其親屬 為之扶持;或有非理自殘,既有親屬,明其事因,公私 又有質證,或有婢妾無夫子兄弟可依,僕隸無家可 歸,念其有勞,不可不養者,當令預經鄰保自言,併陳 於官,或預與之擇其配,婢使之嫁,僕使之娶,皆可絕 他日意外之患也。
雇婢僕須要牙保分明。牙保又不可令我家人為之 也。
買婢妾既已成契,不可不細詢其所自來。恐有良人 子女為人所誘。略果然則即告之官。不可以婢妾還 與引來之人。慮殘其性命也。
買婢妾,須問其應典賣不應典賣。如不應典賣,則不 可成契。或果窮乏,無所依倚,須令經官自陳,下保審 會,方可成契。或其不能自陳,令引來之人契中稱說, 少與雇錢,待其有親人識認,即以與之也。
幹人有管庫者,須常謹其簿書,審其見存;幹人有管 糓米者,須嚴其簿書,謹其管籥,兼擇謹畏之人,使之 看守。幹人有貸財本興販者,須擇其淳厚,愛惜家累, 方可付托。蓋中產之家,日費之計,猶難支吾,況受傭 於人,其飢寒之計,豈能周足。中人之性,目見可欲,其 心必亂。況下愚之人,見酒食聲色之美,安得不動其 心?向來財不滿其意,而充其欲,故內則與骨肉同飢 寒,外則視所見如不見。今其財物盈溢於目前,若日 日嚴謹,此心姑寑,主者事勢稍寬,則亦何憚而不為 其始也?移用甚微,其心以為可償,猶未經慮,久而主 不之覺,則日增焉,月益焉。積而至於一歲,移用已多, 其心雖惴惴無可奈何,則求以掩覆。至二年三年,侵 欺已大彰露,不可掩覆。主人欲峻治之,已近噬臍。故 凡委托幹人,所宜警此。
「國家以農為重,蓋以衣食之源在此。然人家耕種,出 於佃人之力,可不以佃人為重。遇其有生育、婚嫁、營 造、死亡,當厚賙之。耕耘之際,有所假貸,少收其息,水 旱之年,察其所虧,早為除減;不可有非理之需,不可 有非時之役;不可令子弟及幹人私有所擾;不可因 其讎者告語,增其歲入之租;不可強其稱貸,使厚供」 息,不可見其自有田園輒起貪圖之意。視之愛之,不 啻如骨肉。則我衣食之源,悉藉其力,俯仰可以無愧 怍矣。
佃僕婦女等,有於人家婦女、小兒處稱貸,莫令家長 知,而欲重息以生借錢穀,及欲借質物以濟急者,皆 是有心脫漏,必無還意。而婦女、小兒不令家長知,則 不敢取索,終為所負。為家長者,宜常以此喻其家。
明郁離子微
《論僮僕爭政之幣》
北郭氏之老卒僮僕爭政,室壞不修且壓,乃召工謀 之請粟,曰:「未間,女姑自食。」役人告飢,涖事者弗白,而 求賄,弗與,卒不白。於是眾工皆憊恚,執斧鑿而坐。會 天大雨霖,步廊之柱折兩廡。既圯,次及於其堂,乃用 其人之言,出粟具饔餼以集工,曰:「惟所欲而與,弗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