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31 (1700-1725).djvu/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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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契合,一言不合,怒氣相加,朋友之際,欲其相下 不倦。故於朋友之間,主其敬者,日相親與,得效最速。」

善柔,謂善為柔媚。「氣合」,謂意氣相合。「相下」,謂彼此相讓。效,即忠告善道之益也。

朱子語類

《力行》

問:「朋友之義,自天子至於庶人,皆須『友以成』而安卿 只說『以類聚』,莫未該朋友之義否?」曰:「此亦只說本來 自是如此。自天子至於庶人,未有不須友以成,乃是 後來事說朋友功效如此。人自與人同類相求,牛羊 亦各以類相從。朋友乃彝倫之一。今人不知有朋友 之義者,只緣但知有四箇要緊,而不知朋友亦不可」 闕。

《朋友》之於「人倫」,所關至重。

問:「與朋友交後,知其不善,欲絕則傷恩;不與之絕,則 又似匿怨而友其人。」曰:「此非匿怨之謂也。心有怨於 人,而外與之交,則為匿怨。若朋友之不善,情意自是 當疏。但疏之以漸,若無大故,則不必峻絕之,所謂『親 者毋失其為親,故者毋失其為故』者也。」

性理會通

《人倫》

君臣朋友之際,其合不正,未有久而不離者,故「賢者 順理而安行,智者知幾而固守。」

「人之大倫,其別有五,自昔聖賢皆以為天之所敘,而 非人之所能為也。」然以今攷之,則惟父子兄弟為天 屬,而以人合者居其三焉,是則若有可疑者。然夫婦 者,天屬之所由以續者也;君臣者,天屬之所賴以全 者也;朋友者,天屬之所賴以正者也。是則所以紀綱 人道,建立人極,不可一日而偏廢。雖或以人而合,其 實皆天理之自然,有不得不合者。此其所以為天之 所敘,而非人之所能為者也。然是三者之於人,或能 具其形矣,而不能保其生;或能保其生矣,而不能存 其理;必欲君臣、父子、兄弟、夫婦之間交盡其道而無 悖焉。非有朋友以責其善,輔其仁,其孰能使之然哉? 故朋友之於人倫,其勢若輕而所繫「為甚重,其分若 疏而所關為至親,其名若小而所職為甚大,此古之 聖人修道立教所以必重乎此而不敢忽焉者也。」然 自世教不明,君臣父子、兄弟、夫婦之間既皆莫有盡 其道者,而朋友之倫廢闕為尤甚。世之君子雖或深 病其然,未必深知其所以然也。予嘗思之:父子也,兄 弟也,天屬之親也,非其乖戾之極,固不能輕以相棄。 而夫婦君臣之際,又有雜出於物情事勢而不能自 已者。以故雖或不盡其道,猶得以相牽聯比合而不 至於盡壞。至於「朋友」,則其親不足以相維,其情不足 以相固,其勢不足以相攝,而為之者初未嘗知其理 之所從,職之所任,其重有如此也。且其於君臣、父子、 兄弟、夫婦之間,猶或未嘗求盡其道,則固無所藉於 責善輔仁之益。此其所以恩疏而義薄,輕合而易離, 亦無恠其相視漠然如行路之人也。夫人倫有五,而 其理則一,朋友者又所藉以維持是理,而不使悖焉 者也。由夫四者之不求盡道,而朋友以無用廢,然則 朋友之道盡廢,而責善輔仁之職不舉,彼夫四者,又 安得獨立而久存哉!勉齋黃氏曰:「朋友者,人類之中, 志同而道合者也。故曰『天敘有典,豈人力也哉。君臣、 父子、夫婦、長幼,一失其序,則天典不立矣。朋友道絕, 則此四者,雖欲各居其分,不可得也。善而莫予告也, 過而莫予規也,觀感廢而怠心生,講習疏而實理晦, 則五常百行,顛倒錯謬,而』」不可勝救矣。然則「朋友」者。 列於人倫。而又所以紀綱人倫者也。所可重者若此。 而世莫之重焉。可不為之屢嘆也耶。

廣平游氏曰:「孟子之論《尚友》也,以一鄉之善士為未 足,而求之一國;以一國之善士為未足,而求之天下; 以天下之善士為未足,而求之古人。無友不如己者, 尚友之道也。求得賢者,尚而友之,則聞其所不聞,見 其所不見,而德日起矣。此仲尼所以期子夏之日進 也。」

《朱子》曰:「朋友之交,責善所以盡吾誠,取善所以益吾 德,非以相為賜也,然各盡其道而無所苟焉,則麗澤 之益,自有不能已者。」

勉齋黃氏曰:「斯道之顯晦,繫於人物之盛衰。蓋義理 以講習而明,德性以相觀而善,孑然獨立而無與為 侶,則學問廢而識見淺,繩約弛而怠慢生,古之人所 以重《朋來》之樂者,豈不以此與?」

魯齋許氏曰:「凡取友必須趨向,正當切磋琢磨,有益 於己者。若乃邪僻卑污,與夫柔佞不情,相誘為非者, 謹勿近之。」

明西域利瑪竇友論

《雜論交友》

利瑪竇曰:「吾友非他,即我之半,乃第二我也。故當視 友如己焉。」

《友》之與我,雖有二身,二身之內,其心一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