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見,曰「聞名」,亟見,曰「朝夕」,《瞽》,曰「聞名。」
又
尊長於己踰等,不敢問其年。
〈注〉「踰等」,父兄黨也。問年則己恭,孫之心不全。〈陳注〉不敢問年,嫌若序齒也。
《燕見》不將命。
〈注〉「自不用主賓之命」來,則若子弟然。
遇於道,見則面。
〈注〉「可以隱」則隱,不敢煩動也
;
不請所之。
〈注〉尊長所之或卑褻,
喪,俟事,不犆弔。〈犆音特〉
〈注〉事、朝夕哭時。〈陳注〉若於尊者之喪,則待主人哭之時而往,不非時特弔。
《侍坐弗使》,不執琴瑟,不畫地,手無容不翣也。
〈注〉端慤,所以為敬也。尊長或使彈琴瑟,則為之可。〈陳注〉時雖暑熱,不得揮扇。
寢則坐而將命。
〈陳注〉當尊者寢臥之時而傳命,必跪而言之,不可直立以臨之也。
侍射則約矢。
〈注〉不敢與之拾取也。
侍投則擁矢。
〈注〉不敢釋於地也。
勝則洗而以請客,亦如之,不角不擢馬。
〈注〉洗爵請行觴,不敢直飲之。客射,若投壺不勝,主人亦洗而請之。角,謂觥,罰爵也。於尊長與客,如獻酬之爵。〈疏〉此一節,論「卑幼奉侍於尊長」諸雜之儀。〈陳註〉《擢》進而取之也。「馬」者,投壺之勝籌。
又
請見不請退。
〈註〉「去止」不敢自由。
侍坐於君子,君子欠伸運笏,澤劍首,還屨,問日之蚤 莫,雖請退可也。
〈註〉以此皆解倦之狀。〈疏〉此明侍坐法也。
又
不窺密,不旁狎,不道舊故,不戲色。
〈疏〉此一節明「在於僚類當自矜持」之事。〈陳註〉「窺覘」隱密之處,論說故舊之非,非重厚者所為也。應氏曰:「旁狎非必正為玩狎,旁近循習而流於狎也。戲色非必見諸笑言,外貌斯須不敬,則色不莊矣。」
《儀禮》
《士相見禮》
〈註〉《鄭目錄》云:「士以職位相親,始承摯相見之禮。士相見於五禮,屬賓禮。」〈疏〉釋曰:鄭云「士以職位相親,始承摯相見」者,釋經亦有大夫及庶人見君之禮,亦有士見大夫之法。獨以士相見為名者,以其兩士職位不殊,同類昵近,故以士相見為目。云云「士相見於五禮,屬賓禮」者,案《周禮大宗伯》五禮,賓禮之別有八,春朝,夏宗、秋覲、冬遇,時會、殷同。此六者,是五等諸侯見天子,兼有自相朝覲之禮。彼又云「時聘曰問,殷頫曰視」二者是諸侯使臣出聘天子及自相聘之禮,並執玉帛而行,無執禽摰之法。此屬直新升為士大夫之等,同國執禽摰相見及見君之禮,雖非出聘,亦是賓主相見之法,故屬賓禮也。且士卑,唯得作介,從君與卿大夫出向他國,無身自聘問之事。案《周禮行人》是士官,其有美惡無禮,特行無介,始得出向他邦,亦非聘問之法也。然昏冠及喪、祭,尊卑各自有禮,及執摰相見,唯有此士相見。其篇內含卿大夫相見,以其新升為士,或士自相見,或士往見卿大夫,或卿大夫下見士,或見己國君,或士大夫見他國君來朝者。新出仕,從微至著,以士為先,後更有功乃升為大夫已上,故以「士」為總號也。又天子之孤卿、大夫、士,與諸侯之孤卿、大夫、士,執摯既同,相見之禮亦無別也。
請見
士相見之禮:贄,冬用雉,夏用腒,左頭奉之,曰:「某也 願見,無由達某子以命,命某見。」
〈註〉「贄所執以至」者,君子見於所尊敬,必執贄以將其厚意也。「士贄用雉」者,取其耿介,交有時,別有倫也。雉必用死者,為其不可生服也。「夏用腒」,備腐臭也。「左頭」,頭,陽也。「無由達」,言久無因緣以自達也。某子,今所因緣之姓名也。以命者,稱述主人之意。今文頭為脰。〈疏〉釋曰:自此至「送於門外再拜」,論士與士相見之事。「士贄用雉」者,對大夫以上所執羔鴈不同也。云「取其耿介,交有時,別有倫也」者,倫,類也。雉交接有時,至於別後,則雄雌不雜,謂春交秋別也。「雉必用死」者,《尚書》云:「三帛,二生一死。」士執雉,義取耿介,為君致死也。案《周禮庖人》云:「夏行腒鱐。」鄭云:「腒,乾雉。暵熱而乾,乾則不」腐臭,故此取不腐臭也。云「左頭,頭陽也」者,《曲禮》云:「執禽者左首」,雖死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