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止,每稱以誨子孫云。
《道山清話》:范堯夫帥陝府,有屬縣知縣,因入村至一 僧寺少憇,既飯,步行廊廡間,見一僧房,頗雅潔,閴無 人聲,案上有酒一瓢。知縣者戲書一絕於窗紙云:「爾 非慧遠我非陶,何事窗間酒一瓢。僧野避人聊自醉, 臥看風竹影蕭蕭。」不知其僧俗家先有事在縣,理屈 坐罪。明日,其僧乃截取「窗」字,黏於狀前,訴於府,且曰: 「某有施主某人,昨日㩦酒至房中,值某不在房。知縣 既至,施主走避,酒為知縣所飲不辭,但有數銀杯。知 縣既醉,不知下落。銀盃各有鐫識,今施主追某取之, 乞追施主某人與廳吏某人鞫之。」堯夫曰:「爾為僧,法 當飲乎?」杖而逐之,且曰:「果有失物,令主者自來理會。」 持其狀以示子姪輩曰:「爾觀此,安得守官處?不自重。」 即命火焚之,對僚屬中未嘗言及。後知縣者聞之,乃 修書致謝。堯夫曰:「不記有此事,自無可謝。」還其書。 聞見《前錄》。伯溫紹聖初監永興軍錢,監呂晉伯龍圖 居里第,數見之,深蒙器愛。伯溫罷官,貧不能歸,用茶 司薦為屬官。一日見呂公,公曰:「君亦為此官何耶?選 人作諸司屬官,使臣為走馬承受,則一生不可作他 官矣。」伯溫對以故。公曰:「為親為貧則可也。」
《宋史孔文仲傳》:文仲為中書舍人,元祐三年同知貢 舉。文仲先有寒疾,及是晝夜不廢職,同院以其形瘵, 勸之先出,或居別寢,謝曰:「『居官則任其責,敢以疾自 便乎』!於是疾益甚,還家而卒。」
《向子諲傳》:「子諲,知開封府咸平縣,豪民席勢犯法,獄 具上尹盛章方以獄空覬賞,卻不受。子諲以聞,詔許 自論決,章大怒,劾以他事勒停。」
《上官均傳》:「均為殿中侍御史,時傅堯俞為中書侍郎, 許將為左丞,韓忠彥為同知樞密院。三人者論事多 同異,俱求罷。均言:大臣之任,同國休戚。廟堂之上,當 務協諧,使中外之人,泯然不知有同異之跡,若悻悻 然辯論,不顧事體,何以觀視百僚?堯俞等雖有辯論 之失,然事皆緣公,無顯惡大過,望令就職。」詔從之。 《李昭𤣱傳》:昭𤣱擢進士第,徐州教授,守孫覺深禮之, 每從容講學,及古人行己處世之要,相得懽甚。 《晁補之傳》:補之從弟詠之,字之道,少有異才,以蔭入 官,調揚州司法參軍,未上時,蘇軾守揚州,補之倅州 事,以其詩文獻軾。軾曰:「『有如此才,獨不令我一識面 邪』?乃具參軍禮入謁,軾下堂挽而上,顧坐客」曰:「奇才 也!」
《王巖叟傳》:「巖叟為樞密都承旨,權知開封府。舊以推 判官二人分左右廳,共治一事,多為異同,或累日不 竟,更疲於咨稟。巖叟創立逐官分治法,自是著為令。」 《何執中傳》:「執中調台、亳二州判官,亳數易守,政不治。 曾鞏至,頗欲振起之,顧諸僚無可仗信者,執中一見 合意,事無纖鉅,悉委以剸決。蔣之奇使淮甸,號彊明」, 官吏望風震慴,見執中,喜曰:「一州六邑,賴有君爾!」 《蔡京傳》:崇寧元年,京為右僕射,二年進左。京起於逐 臣,一旦得志,陰托紹述之柄,箝制天子。用條例故事, 即都省置講議司,自為提舉,以其黨為僚屬,取政事 之大者,每一事二三人主之,凡所設施,皆由是出。 《蕭振傳》:振字德起,政和八年進士第,調信州儀曹。時 州郡奉神霄宮,務侈靡,振不欲費財勞民,與守議不 合。會方臘寇東南,距信尢近,守欲危振,檄振攝貴溪、 弋陽二邑。既而王師至衢,又檄振督軍餉,振治辦無 闕。大將劉光世見而喜之,欲以軍中俘馘授振為賞, 振辭曰:「豈可不冒矢石而貪人之功乎?」諸邑盜未息, 守復檄振如初。振悉意區處,許其自新。賊多降者,守 以贓去,振獨為辦行,守愧謝之。
《趙挺之傳》:「挺之拜中書門下侍郎,時蔡京獨相,帝謀 置右輔,京力薦挺之,遂拜尚書右僕射。既相,與京爭 權,屢陳其姦惡,且請去位避之。將入辭,會彗星見,帝 盡除京諸蠹法,罷京召見挺之曰:『京所為一如卿言』。 加挺之特進。」
《趙野傳》:「野官刑部尚書,翰林學士,時蔡京、王黼更秉 政,植黨相擠,一進一退,莫有能兩全者。野處之皆得 其心,京黼亦待之不疑。」
《范如圭傳》:如圭登進士第,授武安軍節度推官。始至 帥,將斬人,如圭白其誤,帥為已署,不易也。如圭正色 曰:「節下奈何重易一字,而輕數人之命。」帥矍然從之。 自是府中事無大小,悉以咨焉。
《司馬池傳》:池曾孫朴,調晉寧軍士曹參軍,通判不法。 轉運使王似諷朴伺其過,朴不可曰:「下吏而陷長官, 不唯亂常人,且不食吾餘矣,死不敢奉教。」似賢而薦 之。
《陳瓘傳》:「瓘累遷右司員外郎,兼權給事中。宰相曾布 使客告以將即真,瓘語子正彙曰:吾與丞相議事多 不合,今若此,是欲以官爵相餌也。若受其薦進,復有 異同,則公議私恩,兩有愧矣。吾有一書,論其過,將投 之以決去就,汝其書之。但郊祀不遠,彼不相容,則澤 不及汝矣,能不介於心乎?正彙願得書,旦持入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