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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33 (1700-1725).djvu/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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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州長、黨正、族師,咸以時屬民而讀邦法。讀法之 典廢,後儒於是乎有鄉約之舉,藍田呂氏之言可徵 也。我太祖高皇帝立里社鄉厲之祭,因以禮義法禁 勸戒斯民,即古屬民讀法之意。而又頒聖訓六言,以 木鐸徇於天下,雖深山窮谷,咸使聞知。《大誥》三篇及 教民榜文。其於五常之訓,養親祀先,教子睦族,勤生 業,厚閭里,舉善懲惡之事,言之不一而足。而尤諄諄 者,同里之義,孝子順孫、義夫節婦,則里甲老人奏聞; 士農工商各守本業,毋許閒惰,則賢者良者互相勸 勉;見丁著業,用心生理,則老人督并,勸民為善;細微 事務,互相含忍,則本里民人懇切告戒;五常不率,則 鄉高年并年壯豪傑者會議訓誡。斯亦曷非《鄉約》之 意哉?歷歲既久,奉行者怠忽而不知所存者諸鄉村 春秋社稷而農巫告賽亦非欽降之文。其在城郭方 隅則社厲之禮守宰行之,法戒雖明而環聽無幾然 則申聖代之明謨,述前賢之彝訓,以淑鄉閭,以厚風 俗。行之豈不以坊郭為首乎?坊郭阜藩當以禮義舊 家衣冠長者倡之。古《族師》「月吉則行」,或恐太繁。《黨正》 以四孟吉時行之,似可依也。

凡鄉約一遵太祖高皇帝聖訓,孝順父母,尊敬長上, 和睦鄉里,教訓子孫,各安生理,毋作非為。右六言,各 處訓釋非一,言雖異述,義則同歸。每會舉一處所釋 者,徐讀而申演之。又依朱子增損藍田呂氏《鄉約》四 條:「德業相勸,過失相規,禮俗相交,患難相恤。」右四言, 各具條件,定為約規。每百家或二三百家,隨其遠近, 連為一會,眾推一人有齒德者為約正,有學行者二 人副之。一會共製《聖諭》牌一面,立簿二扇,一書同約 姓名及舉約費用,一記德行,一記過失。牌與簿,會首 以次相傳。會日,擇公所預先陳牌案,坐次通會,皆深 衣,如期畢至。三揖三讓升堂,端肅班立,贊者唱:「排班。」 以次北面各序立。班齊,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 身分班,揖平身,各就位坐定,歌生進班,依次序立庭 前,揖平身分班唱「設講案,鳴講鼓。」進講者宣演《聖諭》 首二句畢,揖平身,皆坐,唱歌詩,司鼓鐘者依歌節奏 送茶。再進講,次二句畢,揖平身,皆坐,歌詩如前送茶, 三進講,末二句畢,揖平身,皆坐,唱歌詩如前送茶。唱 「舉善行」,或舉有善行者,約正副諗於眾無異詞,遂書 於《德行簿》,唱規過失。或聞有過失者,約正副戒之。再 次不改,遂書於《過失簿》。會首將本日費用書於《費用 簿》畢,皆興揖,平身,禮畢。凡同會禮讓相先,如進退升 降立班坐次,一以尊卑少長為序。就坐各宜肅容端 默,敬聽尊長教訓。未達者,宜虛心請教。問答之間,切 戒神怪邪僻之語及私議朝廷州縣政事得失播揚 他人過惡違者即當糾而書之。每會至晡乃退。

《聖訓解》

孝順父母。 父母生身養身,恩德至大。為人子者,當 孝順以報本。「平居則供奉衣食,有疾則親嘗湯藥,代 其勞苦,順其顏色,務使父母身安神怡,不至憂惱。如 父母偶行一事,不合道理,有違法度,須要下氣,再三 勸諫。如或不從,則請父母素所交好之人,婉辭勸諫。 務使父母不得罪於鄉黨,不陷身於不義而後已。」此 孝順父母之道也。故聖祖教爾以此者。欲爾盡事親 之仁,以為孝子順孫者也。

尊敬長上。 長上不一,有本宗之長上,若伯叔祖父 母、伯叔父母、姑、兄姊、堂兄姊之類是也。有外親之長 上,若外祖父母、母、舅母、姨、妻父母之類是也。有鄉黨 之長上,與祖同輩者,與父同輩者,與己同輩而年稍 長者皆是也。本宗外親制服雖各不同,皆當加意尊 敬。遠別則拜,常會則揖,行則隨行;遞酒則跪,命之起 則「起,不命之坐不敢坐問則起而對,食則後舉著。遇 鄉黨之先輩者,則以伯叔稱呼,同輩者,則以兄長稱 呼。坐則讓席,行則讓路」,此尊敬長上之道也。故聖祖 教爾以此者,欲爾盡敬長之義,以為賢人君子也。 和睦鄉里, 鄉里之人,居住相近,田土相鄰,朝夕相 見,若能彼此和睦,交相敬讓,則喜慶相賀,急難必相 救,疾病必相扶持,婚喪必相資助,有無必相借貸。雖 則異姓,有若一家,出入自無疑忌,作事未有不成。若 不相和睦,則爾為爾,我為我,孤立無助,嫌疑易生,作 事難成,豈能久處?故聖主教爾以和睦鄉里者,欲爾 興仁、興讓,以成善俗也。

教訓子孫: 人家子孫,自幼之時,須教以忠信孝弟, 使知尊卑上下之分。性資聰俊者,擇明師教之,務使 德器成就,以為國用,光顯門戶。若性資庸下,不能讀 書者,亦要謹守禮法,勤做生理,切不可令其驕惰,放 肆自由,則飲酒賭博無所不為,家門必被其敗壞,產 業必被其浪費。故聖祖教爾以教訓子孫者,欲爾後 昆賢達,家門昌盛也。

各安生理 耕種田地,農之生理也;造作器用,工之 生理也;出外經營,商之生理也;坐家買賣,賈之生理 也。至若無產無本,不諳匠藝,與人傭工挑腳,亦是生 理。若能各安生理,則衣食自足,可以供養父母、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