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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40 (1700-1725).djvu/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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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世充於蜀,脩德以讎人請而殺之。」

《容齋續筆》:唐太宗宴近臣於丹霄殿,長孫無忌曰:「王 珪、魏徵昔為仇讎,不謂今日得同此宴。」上曰:「珪、徵盡 心所事,我故用之。」

《唐書王珪傳》:珪撫孤姪,雖其子不過也。少孤且貧乏, 或饋遺初無讓。及貴,厚報之,雖已亡,必酬贍其家。 《張琇傳》:太宗時,有即墨人王君操,父隋末為鄉人李 君則所殺,亡命去。時君操尚幼。至貞觀時,朝世更易, 而君操窶孤讎,家無所憚,詣州自言,君操密挾刃殺 之,剔其心肝,噉立盡,趨告刺史曰:「父死凶手,歷二十 年不克報,乃今刷憤,願歸死。」有司州上狀,帝為貸死。 高宗時,絳州人趙師舉父為人殺,師舉幼,母改嫁,仇 家不疑。師舉長,為人傭,夜讀書,久之,手殺讎人,詣官 自陳,帝原之。永徽初,同官人周智壽父為族人所害, 智壽與弟智爽候諸塗,擊殺之,相率歸有司。爭為首, 有司不能決者三年。或言弟始謀,乃論死。臨刑曰:「讎 已報,死不恨!」智壽自投地委頓,身無完膺,舐智爽血 盡乃已。見者傷之。

《舊唐書魏元忠傳》:「節愍太子起兵誅武三思、魏元忠 于永安門,脅令從己。是時三思之黨宗楚客與侍中 紀處訥等又執證元忠云:『素與節愍太子同謀搆逆, 請夷其三族』。中宗不許。楚客又令御史袁守一奏言: 『則天昔在三陽宮不豫,內史狄仁傑奏請陛下監國, 魏元忠密進狀云不可』。」據此,則知元忠懷逆日久,伏 「請加以嚴誅。」中宗謂楊再思等曰:「以朕思之,此是守 一大錯。人臣事主,必在一心,豈有主上少有不安,即 請太子知事?乃是狄仁傑樹私惠,未見元忠有失。守 一假借前事,羅織元忠,豈是道理?」

《大唐新語》:皇甫文備與徐有功同案,制獄誣有功黨 逆人,奏成其罪。後文備為人所告,有功訊之在寬。或 謂有功曰:「彼曩將陷公於死,今公反欲出之,何也?」有 功曰:「爾所言者私忿,我所守者公法,安得以私害公 乎?」

《冊府元龜》:竇希瑊,孝諶之子也。初,諶妻龐氏奴誣告 當斬,徐有功獨明其無罪,減死。有功卒。中宗踐祚,希 瑊等請以身之官爵讓有功子倫,以報舊恩。倫繇是 自太子司議郎遷恭陵令。

《唐書張琇傳》:「琇,河中解人。父審素,為巂州都督。有陳 纂仁者,誣其冒戰級,私庸兵。元宗疑之,詔監察御史 楊汪即按。纂仁復告審素與總管董堂禮謀反。於是 汪收審素,繫雅州獄,馳至巂州按反狀。堂禮不勝忿, 殺纂仁,以兵七百圍汪,脅使露章雪審素罪。既而吏 共斬堂禮,汪得出,遂勘審素,實反,斬之,沒其家。琇與」 兄瑝尚幼,徙嶺南,久之,逃還。汪更名萬頃。瑝時年十 三,琇少二歲,夜擊萬頃於魏王池。瑝斫其馬,萬頃驚, 不及鬥,為琇所殺。條所以殺萬頃狀繫於斧,奔江南, 將殺構父罪者,然後詣有司道汜水。吏捕以聞。中書 令張九齡等皆稱其孝烈,宜貸死。侍中裴耀卿等陳 不可,帝亦謂然,謂九齡曰:「孝子者,義不顧命,殺之可 成其志。」請幫助識別此字。「之則虧律。凡為子,孰不願孝?」轉相仇殺,遂 無已時。卒用耀卿議,議者以為冤,帝下詔申諭,乃殺 之。臨刑賜食,瑝不能進,琇色自如,曰:「下見先人,復何 恨!」人莫不閔之。為誄揭於道,斂錢為葬北邙。尚恐仇 人發之,作疑冢,使不知其處。

羅士信,為雒水行軍總管。士信初為裴仁基所禮,嘗 感其知己之恩。及東都平,遂以家財收斂,葬於北邙, 云:「我死後,當葬此墓側。」及卒,果就仁基左葬焉。 《舊唐書張嘉貞傳》:嘉貞作相,薦萬年縣主簿韓朝宗, 擢為監察御史。及嘉貞卒後十數歲,朝宗為京兆尹, 因奏曰:「自陛下臨御已來,所用宰相,皆進退以禮,善 始令終,身雖已歿,子孫咸在朝。惟張嘉貞晚年一子, 今獨未登官序。」上亦憫然,遽令召之,賜名延賞,時拜 左內率府參軍。

《張光晟傳》:光晟起於行間,天寶末,哥舒翰兵敗,潼關 大將王思禮所乘馬中流矢而斃,光晟時在騎卒之 中,因下以馬授思禮,思禮問其姓名,不告而退。思禮 陰記其形貌,嘗使人密求之。無何,思禮為河東節度 使,其偏將辛雲京為代州刺史,屢為將較譖毀,思禮 怒焉,雲京惶懼,不知所出。光晟時隸雲京麾下,因間 進曰:「光晟素有德於王司空,比不言者,恥以舊恩受 賞。今使君憂迫,光晟請奉命一見司空,則使君之難 可解。」雲京然其計,即令之太原。及謁思禮,未及言舊, 思禮識之,遽曰:「爾豈非吾故人乎?何相見之晚也!」光 晟遂陳潼關之事,思禮大喜,因執其手,感泣曰:「吾有 今日,子之力也。求子頗久,竟此相遇,何慰如之!」命同 榻而坐,結為兄弟。光晟遂述雲京之屈。思禮曰:「雲京 比涉謗言,過亦不細,今為故人,特舍之矣。」即日擢光 晟為兵馬使,賚田宅縑帛甚厚。累奏特進,試太常少 卿,委以心腹。及雲京為河東節度使,又奏光晟為代 州刺史。

《摭異記》:「姚崇為相,忽一日對於便殿,舉左足不甚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