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40 (1700-1725).djvu/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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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虎共鬥,小者死,大者傷,焉得而兩全。

且「人之毀己,皆發怨憾而變生舋也。」

若本無憾恨,遭事際會,亦不致毀害。

必依託於事,飾成端末。

凡相毀謗,必因事類而飾成之。

其餘聽者,雖不盡信,猶半以為然也。

由言有端角,故信之者半。

己之校報,亦又如之。

復當報謗為生翅尾

「終其所歸,亦各有半」,信著於遠近也。

俱有形狀,不知其實。是以近遠之聽,皆半信於此,半信於彼。

然則「交氣疾爭」者,為易口而自毀也。

己說人之瑕,人亦說己之穢,雖詈,人自取其詈也。

並辭競說者,為《貸手》以自毆。

「辭忿則力爭」 ,己既毆人,人亦毆己,此其為借手以自毆。

為惑繆。豈不甚哉。

《借手自毆》,《借口自詈》,非惑如何?

然原其所由,豈有「躬自厚責以致變訟」者乎?

「己能自責,人亦自責」 ,兩不言競,變訟何由生哉。

皆由內恕不足,外望不已。

所以爭者,由內不能恕己自責,而外望於人不已也。

或怨彼輕我,或疾彼勝己。

是故心爭終無休已

夫「我薄而彼輕之」,則由我曲而彼直也。

「曲而見輕」 ,固其宜矣。

「我賢而彼不知,則見輕」,非我咎也。

「親反傷也」 ,固其宜矣。

「若彼賢而處我前」,則我德之未至也。

「德輕在彼」 ,固所宜也。

若「德鈞而彼先我」,則「我德」之近次也。

《德鈞》年次,固其常矣。

夫何怨哉?且兩賢未別,則能讓者為雋矣。

才鈞而不爭優劣,眾人善其讓。

爭雋未別,則用力者為憊矣。

《雋等》而名未別,眾人惡其鬥。

是故藺相如以「迴車」決勝於廉頗,寇恂以「不鬥」取賢 於賈復。

此二賢者知爭途不可由,故迴車退避,或酒炙迎送,故「廉賈肉袒」 ,爭尚泯矣。

物勢之反,乃君子所謂道也。

「龍蛇之蟄以存身,尺蠖之屈以求伸。」 蟲微物耳,尚知蟠屈,況於人乎?

是故君子知屈之可以為伸,故「含辱而不辭。」

《韓信》屈於《跨下》之辱。

知《卑讓》之可以勝敵,故「下之而不疑。」

「展喜」 ,犒齊師之謂也。

及其終極,乃轉禍而為福。

《晉文》避楚三舍,而有城濮之勳。

屈讎而為友。

相如下《廉頗》而為刎頸之交。

使《怨讎》不延於後嗣,而美名宣于無窮。

子孫荷其榮蔭,竹帛紀其高義。

《君子》之道,豈不裕乎。

若褊急好爭,則身危當年,何後來之能福?

且君子之能受纖微之小嫌,故無變鬥之大訟。

大訟起於纖芥,故「君子慎其小。」

「小人不能忍小忿」之故,終有赫赫之敗辱。

「小人以小惡為無傷」 而不去,故罪大不可解,惡不可救。

怨在微而下之,猶可以為謙德也。

「怨在纖微」 ,則《謙德》可以除之。

變在萌而爭之,則禍成而不救矣。

涓涓不息。遂成江河。水漏覆舟。胡可救哉。

是故陳餘以張耳之變,卒受離身之害。

「思復須臾之忿,忘終身之惡」 ,是以「身滅而嗣絕」 也。

彭寵以《朱浮之郄》,終有覆亡之禍。

恨督責之小故,違終始之大計,是以「宗夷」 而族覆也。

「禍福之機」,可不慎哉。

「二女爭桑,吳楚之難作;季郈鬥雞,魯國之釁生。」 「可不畏歟!」

是故君子之求勝也,以推讓為利銳。

惟讓所往前無堅敵

以自修為棚櫓。

「修己以敬,物,無害」 者。

靜則閉《嘿泯》之元門,動則由《恭順》之通路。

「時可以靜」 ,則重閉而元嘿;「時可以動」 ,則履正而後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