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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40 (1700-1725).djvu/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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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交誼典

 第一百十八卷目錄

 恩讎部紀事一

交誼典第一百十八卷

恩讎部紀事一

《左傳莊公十年》,蔡哀侯娶於陳,息侯亦娶焉。息媯將 歸,過蔡,蔡侯曰:「吾姨也。」止而見之,弗賓。息侯聞之,怒, 使謂楚文王曰:「伐我,吾求救於蔡而伐之。」楚子從之。 秋九月,楚敗蔡師於莘,以蔡侯獻舞歸。十四年,蔡哀 侯為莘故,繩息媯,以語楚子。楚子如息,以食入享,遂 滅息。以息媯歸,生堵敖及成王焉,未言。楚子問之,對 曰:「吾一婦人而事二夫,縱弗能死,其又奚言?」楚子以 蔡侯滅息,遂伐蔡。秋七月,楚入蔡。君子曰:「《商書》所謂 惡之易也,如火之燎於原,不可鄉邇。其猶可撲滅者, 其如蔡哀侯乎?」

十三年夏,齊人滅遂而戍之。十七年夏,「遂因氏、領氏、 工婁氏、須遂氏饗齊戍,醉而殺之,齊人殲焉。」

《史記·秦本紀》:「秦繆公與晉惠公、夷吾合戰于韓地,晉 君棄其軍,與秦爭利,還而馬騺,穆公與麾下馳追之, 不能得晉君,反為晉軍所圍。晉擊穆公,穆公傷。於是 岐下食善馬者三百人,馳冒晉軍。晉軍解圍,遂脫穆 公,而反生得晉君。初,穆公亡善馬,岐下野人共得而 食之者三百餘人,吏逐得,欲法之。繆公曰:『君子不以 畜產害人。吾聞食善馬肉,不飲酒傷人』。」乃皆賜酒而 赦之。三百人者,聞秦擊晉,皆求從,從而見穆公窘,亦 皆推鋒爭死,以報食馬之德。於是繆公虜晉君以歸。 《左傳莊公十六年》:初,晉武公伐夷,執夷詭。諸蒍國請 而免之,既而弗報,故子國作亂,謂晉人曰:「與我伐夷, 而取其地。」遂以晉師伐夷,殺夷詭,諸周公忌父出奔 虢,惠王立而復之。

二十八年,楚令尹子元欲蠱文夫人,為館於其宮側, 而振《萬》焉。夫人聞之,泣曰:「先君以是舞也,習戎備也。 今令尹不尋諸仇讎,而于未亡人之側,不亦異乎!」御 人以告子元。子元曰:「婦人不忘襲讎,我反忘之。」秋,子 元以車六百乘伐鄭。

僖公十五年十月晉陰飴甥會秦伯盟于王城秦伯 曰:「晉國和乎!」對曰:「不和小人恥失其君而悼喪其親 不憚征繕以立圉也。」曰:「必報讎寧事戎狄君子愛其 君而知其罪不憚征繕以待秦命曰:必報德有死無 二以此不和。」

二十三年,重耳及曹。曹共公聞其駢脅,欲觀其裸,浴 薄而觀之。僖負羈之妻曰:「吾觀晉公子之從者,皆足 以相國。若以相夫子,必反其國。反其國,必得志於諸 侯。得志於諸侯而誅無禮,曹其首也。子盍早自貳焉。」 乃饋盤飧、寘璧焉。公子受飧,反璧。二十八年,晉侯圍 曹,門焉,多死。曹人尸諸城上,晉其首也。輿人之謀 曰:「稱舍於墓,師遷焉。」曹人兇懼,為其所得者,棺而出 之。因其兇也而攻之。三月丙午,入曹,數之,以其不用 僖負羈而乘軒者三百人也。且曰:獻狀,令無入僖負 羈之宮而免其族,報施也。 二十三年,重耳及楚,楚子饗之曰:「公子若反晉國,則 何以報不穀?」對曰:「子女玉帛,則君有之;羽毛齒革,則 君地生焉。其波及晉國者,君之餘也,其何以報君?」曰: 「雖然,何以報我?」對曰:「若以君之靈,得反晉國,晉楚治 兵,遇於中原,其辟君三舍,若不獲命,其左執鞭弭,右 屬櫜鞬,以與君周旋。」子玉請殺之。楚子曰:「晉公子廣 而儉,文而有禮,其從者肅而寬,忠而能力。晉侯無親, 外內惡之。吾聞姬姓、唐叔之後,其後衰者也,其將由 晉公子乎?天將興之,誰能廢之?違天必有大咎。」乃送 諸秦。二十八年,晉侯侵曹伐衛,楚人救衛。子犯曰:「師 直為壯,曲為老,豈在久矣?微楚之惠不及此,退三舍, 辟之所以報也。背惠食言,以亢其讎。我曲楚直,其眾 素飽,不可謂老。我退而楚還,我將何求?若其不還,君 退臣犯,曲在彼矣。」退三舍,楚眾欲止,子玉不可。夏四 月戊辰,晉侯、宋公、齊國歸父、崔夭、秦小子憖次于城 濮。楚師背酅而舍。晉侯患之。聽輿人之誦,曰:「原田每 每,舍其舊而新是謀。」公疑焉。子犯曰:「戰也。戰而捷,必 得諸侯;若其不捷,表裡山河,必無害也。」公曰:「若楚惠 何?」欒貞子曰:「漢陽諸姬,楚實盡之。思小惠而忘大恥, 不如戰也。」

《淮南子人間訓》:子發為上蔡令。民有罪當刑獄,斷論 定決於令尹前,子發喟然有悽愴之心,罪人已刑而 不忘其恩,此其後子發盤罪威王而出奔,刑者遂襲 恩者,恩者逃之於城下之廬。追者至,踹足而怒曰:「子 發視決吾罪而被吾刑,怨之憯於骨髓,使我得其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