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42 (1700-1725).djvu/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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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朋

按《尚友錄》,「朋字龜父,有詩可傳。」

洪芻

按《尚友錄》:「芻字駒父,第進士,放蕩江湖,不求聞達,詩 千餘篇,有《前後老圃集》。靖康中,為諫議大夫,坐事貶 海上。」

洪炎

按《尚友錄》:「炎字玉父,登第於元祐末,試吏於紹聖初, 顯於宣和,貴於紹興,官至著作郎、祕書少監。」

洪羽

按《尚友錄》:「羽字鴻父,元符末,入黨籍,遂終其身。紹興 間,朝廷官其一子。」

洪彥昇

按《宋史洪彥昇傳》:「彥昇,字仲達,饒州樂平人。登第,調 常熟尉,奉母之官,歷郴州判官,簽書鎮東軍節度判 官。彥昇嘗辟廣西經略府,或稱其材,擢提舉常平。御 史中丞石公弼薦新提舉廣西學事幸義可御史,陛 辭,適與同日,徽宗兩留之,遂為監察御史,遷殿中侍 御史。彥昇孤立,任言責,閱五年,論蔡京、何執中、呂惠」 卿、鄧洵仁、蔡薿、劉極、李孝稱、許光凝、許畿、盛章、李譓、 任熙明之流,皆條摭其過,一不為回隱。右僕射張商 英與給事中劉嗣明爭曲直,事下御史,彥昇蔽罪商 英,商英去,又累疏郭天信以談命進用,交結竄斥,因 請禁士大夫毋語命術,毋習釋教。遷給事中。嘗謁告, 一日而張商英復官之旨經門下,言者以為顧避封 駮,出知滁州。尋加右文殿脩撰,進徽猷閣待制、知吉 州。久之,知潭州,未行,卒,年六十三。贈太中大夫。

洪造

按《萬姓統譜》:「造,丹陽人。舉進士,授歙縣尉。方臘亂,造 拒之,為賊所殺,璽書褒美。」

洪擬

按《宋史洪擬傳》:「擬字成季,一字逸叟,鎮江丹陽人。登 進士甲科,崇寧中為國子博士,出提舉利州路學事, 尋改福建路。坐譴通判鄆州,復提舉京西北路學事, 歷湖南、河北東路。宣和中,為監察御史,遷殿中,進侍 御史,知桂陽軍,改海州。山東盜屢起攻城,擬率兵民 堅守。建炎間,居母憂,以祕書少監召,不起。終喪,為起」 居郎、中書舍人,遷給事中、吏部尚書。言者以擬未嘗 歷州縣,以龍圖閣待制知溫州,召為禮部尚書,遷吏 部。金人再攻淮,詔問攻守之策,擬言「可守未可戰。」紹 興三年,以言者罷為徽猷閣直學士、提舉江州太平 觀。起知溫州,提舉亳州明道宮。卒,年七十五,諡文憲。

洪興祖

按《宋史洪興祖傳》:「興祖字慶善,鎮江丹陽人。少讀經 至《中庸》,頓悟性命之理,詩文日進。登政和上舍第,為 湖州士曹,改宣教郎。高宗紹興四年,蘇湖地震,興祖 時為駕部郎官,應詔上疏,為時宰所惡,主管太平觀。 起知廣德軍新學舍,定從祀,自十哲曾子而下七十 有一人,又列先儒左丘明而下二十有六人。擢提點」 江東刑獄、知真州。州當兵衝,瘡痍未瘳,興祖始至,請 復租,從之。自是流民復業,墾闢荒田至七萬餘畝。徙 知饒州。是時,秦檜當國,諫官多檜門下,爭彈劾以媚 檜。興祖坐嘗作故龍圖閣學士程瑀《論語解序》,語涉 怨望,編管昭州。卒,年七十有六。明年,詔復其官,直敷 文閣。興祖好古博學,自少至老,未嘗一日去書,著「《老 莊本旨》《周易通義》《繫辭要旨》《古文孝經序贊》《離騷》《楚 詞考異》」行于世。

洪皓

按《宋史洪皓傳》:「皓字光弼,番昜人。少有奇節,慷慨有 經略四方志。登政和五年進士第,宣和中,為秀州司 錄。大水,民多失業,皓以拯荒自任。浙東綱米過城下, 皓白守邀留之,守不可,皓曰:『願以一身易十萬人命』。 人感之切骨,號洪佛子。」建炎三年,擢徽猷閣待制,假 禮部尚書,為大金通問使。皓至太原,留幾一年,金遇 使臣,禮日薄。及至雲中,黏罕迫仕劉豫。皓曰:「萬里御 命,不得奉兩宮南歸,恨力不得磔逆豫,忍事之邪?留 亦死,不即豫亦死,不願偷生鼠狗間,願就鼎鑊無悔。」 黏罕怒,將殺之,旁一酋唶曰:「此真忠臣也。」目止劍士, 為之跪請,得流遞冷山。《流遞》,猶編竄也。雲中至冷山, 行六十日,地苦寒,四月草生,八月已雪,穴居百家,陳 王悟室聚落也。悟室敬皓,使教其八子。和議將成,悟 室問所議十事,皓條析甚至。悟室曰:「汝性直,不誑我, 吾與汝如燕,遣汝歸。」議遂行。會事中止,留燕南方二 帝遷居五國城,皓密遣人奏書,二帝聞祐陵訃,北嚮 泣血,旦夕臨。紹興十年,因諜者趙德書機事數萬言, 達於帝。十一年,又求得太后書,遣李微持歸。其後,梓 宮及太后歸音,皓皆先報。金欲官皓,竟不能屈。未幾, 金主以生子大赦,許使人還鄉。皓在遣中,十二年七 月,見於內殿。皓留北中十五年,忠義之聲,聞於天下。 既對,退見秦檜,語連日,檜不懌。八月,除徽猷閣直學 士、提舉萬壽觀兼權直學士院。李文會劾皓,出知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