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42 (1700-1725).djvu/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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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制。帝疑其避事,斥為民。明年十月復起兵部尚書。 未聞命,卒,年五十五。隆慶中,追諡《襄毅》。

翁大立

按《明外史朱衡傳》:「翁大立,餘姚人。嘉靖十七年進士。 累官山東左布政使。三十八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撫 應天、蘇州諸府,尋被劾罷。久之,起故官,巡撫山東,遭 喪不赴。隆慶二年,命督河道,大立請濬回回墳,又請 鑿邵家嶺。帝皆從之。三年七月,河大決沛縣,大立繪 圖十二以獻,且言時事五患。當是時,黃河既決,淮水」 復漲,民多溺死。大立奔走經營,至四年六月,諸工次 第告成。陞工部右侍郎,旋改兵部,為左。會河淤,劾罷。 萬曆二年起南京刑部左侍郎,改吏部。明年入為刑 部右侍郎。再遷南京兵部尚書。六年致仕歸。

翁曜

按《無錫縣志》:「嘉靖丙辰夏,倭至焚掠。曜應募禦賊,力 戰死之。」

翁溥

按《萬姓統譜》:「溥字德宏,浙江諸暨人。嘉靖進士,初知 太湖。平恕明允,洞悉時宜。擢吏科給事中,累仕至南 京刑部尚書。」

翁世經

按《福州府志》:「世經字可直,福清人。嘉靖乙未進士,授 戶部主事,歷員外郎中,擢梧州守,官終廣東布政。峻 潔有才,為郡釐剔積弊,撫臣下其法,為列郡式。」

翁相

按《浙江通志》:「相,字輔卿,錢塘人。登嘉靖進士,授工部 主事,出守廣平,為畿輔股肱郡,若古馮翊、扶風故事, 出入陳兵幟,羽葆鼓吹,騎士儀衛,甚尊寵,相至,悉罷 去。嘗單行屬邑,郡故多盜,白晝劫獄,殺吏民,相捕治 其尤者,餘悉縱之,盜旋解散。河北諸郡饑,相開倉賑 濟,全活甚眾。由是諸部使者交上其賢,稱相治行為 河朔最。」

翁陸

按《建陽縣志》:「陸字子壽,同由里人以趙府外戚任常 山中護衛鎮撫,終於官。」

翁憲祥

按《明外史翁憲祥傳》:「憲祥,字兆隆,常熟人。萬曆二十 年進士。為鄞縣知縣,課最,入為禮科給事中,以憂去, 補吏科,疏陳銓政五事。江西巡撫許弘綱以父憂徑 歸,廣西巡撫楊芳亦以憂乞免代,憲祥極言非制。弘 綱貶官,芳亦被責。言者詆朱賡、李廷機輒被譴,憲祥 言二臣深犯物論,勢不可復出。已,劾雲南巡撫陳用」 賓、兩廣總督戴燿,並不報。屢遷刑科都給事中。吏部 尚書孫丕揚、副都御史許弘綱以考察為言路所攻, 求去。憲祥言「一時賢者,直道難容,相率引避。國是如 此,可為寒心。」既而《軍政拾遺疏》為錦衣都督王之禎 所撓,久不下。罪人陳用賓等已論死,疏亦留中,憲祥 皆抗章論駁。知縣滿朝薦、李嗣善,同知王邦才以忤 稅使繫獄,力請釋之。帝皆不報。尋調吏科。四十一年 命輔臣葉向高典會試。給事中曾六德以論救被察 官坐貶。旨皆從內出。憲祥力諫,中官黃勳、趙祿、李朝 用、胡濱等不法,亦連疏彈劾。久之,擢太常少卿。居數 年卒。

翁正春

按《明外史翁正春傳》:「正春,字兆震,候官人。萬曆中,為 龍溪教諭。二十年,擢進士第一,授修撰,累遷少詹事。 三十八年九月,拜禮部左侍郎,署部事。十一月,日有 食之,正春極言闕失,不報。明年秋,萬壽節,正春獻八 箴,帝不能用。四十年,進士鄒之麟分校鄉試,私舉子 童學賢,正春黜學賢,謫之麟,而不及主考官。給事中」 趙興邦亓詩教,因劾正春徇私,正春不安其位。尋改 吏部,掌詹事府,以侍養歸。天啟元年起禮部尚書,抗 論忤魏忠賢。明年,正春再疏乞歸。加太子少保,賜敕 馳傳。未幾卒。崇禎初,諡《文簡》。

終姓部彙考

鄭樵《通志》。

以名為氏古人名

終氏,陸終之後,以名為氏。望出濟南南陽。宋有終慎 思。

《廖用賢尚友錄》

終姓

終南陽徵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