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42 (1700-1725).djvu/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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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按《北燕錄》:「中給事馮懿,以傾佞得幸。」

馮哲

按《北燕錄》,「跋死,弘命宗正馮哲典葬事。」

馮道根子懹

按《梁書馮道根傳》:「道根,字巨基,廣平鄼人也。少失父, 家貧,傭賃以養母。年十三,以孝聞於鄉里。郡召為主 簿,辭不就。年十六,鄉人蔡道斑攻蠻錫城,為蠻所困, 道根救之,匹馬轉戰,殺傷甚多。齊建武末,陳顯達師 入汋均口,道根說顯達棄船步進,顯達不聽。及敗,軍 人夜走,不知山路。道根每及險要,輒停馬指示之,眾」 賴以全。尋為汋均口戍副。高祖起義,師率鄉人子弟 歸高祖,高祖使隸王茂。茂伐沔,攻郢城,克加湖,道根 為前鋒,陷陣朱雀航大戰,斬獲尤多。高祖即位,以為 驍騎將軍,封增城縣男,領文德帥,遷游擊將軍。陳伯 之反,隨王茂討平之。天監二年,為寧朔將軍、南梁太 守,領阜陵城戍,與魏軍戰,敗之,遷輔國將軍。韋叡圍 合肥,道根與諸軍同進,所在有功。六年,魏攻鍾離,高 祖復詔叡救之,道根為叡前驅,魏軍敗績,進爵為伯。 還遷雲騎將軍,領直閣將軍,改封豫寧縣。累遷中權 中司馬、右遊擊將軍、武旅將軍、歷陽太守。八年,遷貞 毅將軍、假節、督豫州諸軍事、豫州刺史,領汝陰太守。 十一年,徵為太子右衛率。十三年,出為信武將軍、宣 惠司馬、新興永寧二郡太守。十四年,徵為員外散騎 常侍、右遊擊將軍,領朱衣直閣。十五年,為右衛將軍。 高祖常指示沈約曰:「此人口不論勳。」約曰:「此陛下之 大樹將軍也。」十六年,復假節、都督豫州諸軍事、信武 將軍、豫州刺史。遇疾,自表乞還朝。徵為散騎常侍、左 軍將軍。普通元年正月卒,時年五十八,諡曰威。子懷 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