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例而行,則於律例非應捕人給賞之言,自相違背, 是失信於天下也。」上然其言,詔論如律。
龐敬
按《萬姓統譜》:「敬,嘉興人。正統中知廬州。蒞政嚴明,立 己廉介,壇壝鋪舍祠廟皆其建置,一時賢令稱敬為 最。」
龐輔
按《山西通志》:「輔,寧鄉人,景泰丙子舉人,知涇陽,後調 三原,陞階州知州。」
龐瑽
按《廣東通志》:「瑽字廷珮,南海人也。天順己卯舉於鄉, 知福清縣,有智略,治尚精明。以邑人好訟,用嚴治之, 犯者輒麗於法,吏胥斂戢不敢為姦。崇儒重道,廣學 宮,置祭器,即公署吏廨無不竭力飾之,時稱能吏。」
龐勝
按《魚臺縣志》:「勝,天順丁丑進士,官參政。」
龐常
按《萬姓統譜》:「常,瀘州人,成化進士。」
龐泮
按《明外史龐泮傳》:「泮字原化,天台人。成化二十年進 士。授工科給事中。弘治初,御史暢亨劾中官張慶,反 為誣訐,泮疏直之。中旨取善擊銅鼓者,泮疏諫,屢遷 刑科都給事中。副使楊茂元被逮,泮率同列救之,茂 元得薄譴。九年四月,帝以岷王劾武岡知州劉遜,命 逮之。泮率同官呂獻等言錦衣,天子親軍,非不軌及 妖言重情,不可輕遣。」疏入,忤旨,下泮等四十二人及 御史劉紳等二十人詔獄。六科署空,吏部尚書屠滽 請令中書代收部院封事。詹事楊守阯貽書責滽不 疏救。會御史張淳方奉使還,恥獨不與,抗疏論之。考 功郎中儲巏亦諫,滽等復率九卿救之。帝乃釋泮等。 中官何鼎以直言下獄,楊鵬、戴禮夤緣入司禮監。泮 等言:「鼎狂直,宜容鵬等得罪先朝,俾參機密,害非小。」 帝怒,詰「外臣何由知內廷事?」令對狀,停俸半載。威寧 伯王越謀起用,中官蔣琮、李廣有罪,外戚周彧、張鶴 齡縱家奴殺人。泮皆極論,直聲甚著。十一年擢福建 右參政。中官奪宋儒黃幹宅為僧菴,泮改為祠以祀 幹。遷河南右布政使。中旨取《洛陽牡丹》,疏請罷之。轉 廣西左布政使,致仕。
龐嵩
按《明外史龐嵩傳》:「嵩字振卿,南海人。嘉靖十三年舉 於鄉,講業羅浮山,從遊者雲集。二十三年,歷應天通 判,進治中,先後凡八年。府缺,尹屢攝其事。始至,值歲 饑,上官命督賑,公粟竭貸之巨室富家,全活者六萬 七千餘人。乃蠲積逋,緩征徭,勤勞徠,復業者又十餘 萬人。留都民苦役重,力為調劑,凡優免戶及寄居客」 戶,詭稱官戶;寄莊戶、女戶,神帛堂匠戶,俾悉出以供 役,民困大蘇。江寧縣葛仙、永豐二鄉頻遭水患,居民 止存七戶。嵩為治隄築防,得田三千六百畝。立「惠民 莊」四,召貧民佃之,流移盡復。屢剖冤獄。戚畹王湧,舉 人趙君寵占良人妻殺人,嵩皆置之法。早游王守仁 門,淹通《五經》。集諸生新泉書院,相與講習,歲時單騎 行縣,以壺漿自隨,京府佐貳鮮有舉其職者,至嵩,以 善政特聞。府官在六年京察例而復與外察,嵩謂非 體,疏請止之,遂為永制。遷南京刑部員外郎,進郎中。 撰《原刑》《司刑》《祥刑》《明刑》四篇,曰《刑曹志》,時議稱之。遷 雲南曲靖知府,亦有政聲,忌者中之。察典以老罷,而 年僅五十,復從湛若水游,久之,卒。
龐尚鵬
按《明外史龐尚鵬傳》:「尚鵬,字少南,南海人。嘉靖三十 二年進士。除江西樂平知縣。擢御史,出覈南京、浙江 軍餉。按河南,改按浙江。尚鵬介直無所倚,所至搏擊 豪強,吏民震慴。已,督畿輔學政,隆慶元年擢大理寺 丞。明年春,朝議興九邊屯鹽,擢尚鵬右僉都御史,轄 兩淮、長蘆、山東三運司,兼理畿輔、河南、山東、江北、遼」 東屯務。其秋,兼領九邊屯務,疏列鹽政二十事,鹺利 大興。乃自江北躬歷九邊,先後列上《屯政便宜》,奏輒 報可。尚鵬權既重,自負經濟才,慷慨任事。諸御史督 鹽政者以事權見奪,欲攻去之。河東巡鹽郜永春劾, 落職。明年復出按浙,坐斥為民。萬曆四年以故官撫 福建。張居正奪情,重譴言者。尚鵬移書救,居正,深銜 之。會劾罷去。家居四年卒。天啟中,賜諡《惠敏》。
龐尚鴻
按《廣東通志》:「尚鴻,字少襄,都御史尚鵬之弟。起家廣 寧貢籍,入都即上書政府發賑,授鹽城司訓。尋擢英 山令。上安邊、治河諸疏,奉檄治淮河,漸次底績。值巡 撫巡河議不合,移怒於尚鴻,謫西安學諭,遷上海尉。 復委濬吳淞江,不避權貴,江道復舊,轉崑山丞。疏劾 輔臣溺職,留中不報,遂辭歸。自策名至解組,章疏及」 臺閣書凡九十上,皆《匡時要略》,時論偉之。
龐遠
按《吳江縣志》:「遠,字劍川,嘉靖癸丑進士,授兵部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