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46 (1700-1725).djvu/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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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奎,亦以資政殿大學士知青州。司馬光諫,乃召奎 歸中書。及琦罷相,竟出知青州。明年薨,贈兵部尚書, 諡文肅。奎喜獎廉善,有所知,輒言之。

吳師服

按《甌寧縣志》:「師服,字夢得,歷知蒙州。儂寇犯境,師服 籍帑儲屬諸大姓,輦而藏之,獨佩州印以守。賊知無 所得,引去,改邵武軍。後以職方郎中致仕。元符中卒, 壽百歲。」

吳鼎臣

按《宋史李京傳》:京數上書論事,宰相賈昌朝不悅。京 嘗屬侍御史吳鼎臣薦推直官李寔,鼎臣希昌朝意, 以告中丞高若訥,若訥為鼎臣上京簡,謫京監鄂州 稅。鼎臣,棣州人,既逐京,會昌朝罷,夏竦自北京召為 相,鼎臣論竦,竦罷,遂以刑部員外郎知諫院。上言:「朝 廷方與契丹保誓約,而楊懷敏增廣塘水,輒生事,遂」 為河北體量安撫令經度塘水利害,而鼎臣更顧望 依違不能決。昌朝與都轉運使施昌言議河事不合, 鼎臣自度支副使拜天章閣待制,代昌言,數月卒。

吳育

按《宋史吳育傳》:「育字春卿,建安人。少奇穎博學,舉進 士,試禮部第一,中甲科,除大理評事,遷寺丞,歷知臨 安、諸暨、襄城二縣。舉賢良方正,擢著作郎,直集賢院, 通判蘇州。還知太常禮院,改右正言,歷三司鹽鐵、戶 部二判官。尋以本官供諫職,除同修起居注,遂知制 誥,進翰林學士,累遷禮部郎中,尋知開封府。慶曆五」 年,拜諫議大夫、樞密副使。居數月,改參知政事。育在 政府,遇事敢言,與宰相賈昌朝數爭議上前,左右皆 失色。復為樞密副使。明年,大旱,御史中丞高若訥曰: 「大臣喧爭為不肅,故雨不時。若」遂罷昌朝,而育歸給 事中班。未幾,出知許州,徙蔡州。尋以資政殿學士知 河南府,徙陝州。遷禮部侍郎、知永興軍,召兼翰林侍 讀學士,以疾辭,且請便郡,因命知汝州。會疾不已,又 請居散地,以集賢院學士判西京留司御史臺。外臺 舊不領民事,時張堯佐知河陽,民訟久不決,多詣育 訴,育為辨曲直。復為資政殿學士、知陜州,進資政殿 大學士。召還,判尚書都省。久之,除宣徽南院使、鄜延 路經略安撫使、判延州。疾復作,辭不任邊事,求解。宣 徽使。復以為資政殿大學士、尚書左丞、知河中府,徙 河南。病卒,贈吏部尚書,諡正肅。

吳充

按《宋史吳充傳》:「充字沖卿,建州浦城人。未冠,舉進士 高第,調穀熟主簿,入為國子監直講,吳王宮教授。充 以嚴見憚,相率設席授經,作《六箴》以獻。英宗在藩邸, 書之坐右。除集賢校理,判吏部南曹,改知太常禮院。 忤執政意,出知高郵軍,還為群牧判官,開封府推官, 歷知陜州、京西、淮南、河東轉運使。英宗立,權鹽鐵副」 使。熙寧元年,知制誥、同知諫院。河北水災,地震,為安 撫使,使還。王安石參知政事,充子安持,其婿也,引嫌 解諫職,知審刑院、權三司使,為翰林學士。三年,拜樞 密副使。八年,進檢校太傅、樞密使。充雖與安石連姻, 而心不善其所為,數為帝言,帝察其中立無與,欲相 之。安石去,遂代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監修國史。充 素惡蔡確,及確預政,充數遭困毀。素病瘤,積憂畏,疾 益侵。元豐三年三月,輿歸第,罷為觀文殿大學士、西 太一宮使。踰月卒,贈司空兼侍中,諡正憲。充內行修 飭,事兄甚謹。為宰相,務安靜。性沉密,對家人語,未嘗 及國家事。

吳孜

按《尚友錄》:「孜,會稽人。嘗從安定胡瑗學,名馳於嘉祐、 治平間,會郡謀建學,即捨宅為基。學成,太守張伯玉 至,以便服坐堂上。孜鳴鼓行學規,伯玉欣然受其罰。」 王十朋題云:「右軍宅化空王寺,祕監家為羽士宮。惟 有先生舊池館,春風歸在杏壇中。」

吳瑛

按《宋史吳瑛傳》:「瑛字德仁,蘄州蘄春人。以父遵路任, 補太廟齋郎,監西京竹木務,簽書淮南判官,通判池 州、黃州,知郴州,至虞部員外郎。治平三年,官滿如京 師,年四十六,即上書請致仕。公卿大夫知之者,相與 出力挽留之,不聽,皆嘆服以為不可,及相率賦詩飲 餞於都門。哲宗朝有薦之者,召為吏部郎中,就知蘄」 州,皆不起。崇寧三年感疾,即閉閣謝醫藥,至垂絕不 亂,卒,年八十四。

吳申

按《甌寧縣志》:「申,字景山,自南京國子監教授召為國 子監說書。英宗初,為睦宅都講,神宗擢為御史。時王 陶以論宰相出知陳州,申言風憲任重,宜留陶以勵 其節。尋知諫院,出知舒州,卒。」

吳點

按《邵武府志》:「點,字聖與,登元豐五年第,與蔡京舊。崇 寧初,京拜右僕射,點為太僕寺丞,首求去,京不樂,以 郡倅處之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