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48 (1700-1725).djvu/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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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尚友錄》:子雲:新鄉令邑人王恭戍邊,留牸牛六頭 於舅李璡家,五年產犢三十頭。恭還索牛,璡曰:「爾牛 已死其半,止還三頭。」恭訴之,子雲收入獄,捉璡至,曰: 「賊盜牛三十頭,藏爾莊內。」即拷之,璡急曰:「我牛實外 甥牸所生。」於是以五頭酬璡,餘盡還恭。

裴質

按《尚友錄》:質幼,有相者曰:「當餓死。」一日遊香山寺,有 婦人以父被罪,假得玉帶犀帶,以賂津要,寘於欄楯, 忘收去。質拾得,訪所失,還之。後相者復見曰:「必有陰 德及物,前途萬里,非所知也。」後大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