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48 (1700-1725).djvu/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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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禮部,擢第二,復以《春秋》對義居第一,殿試中乙科。 丁母憂。五年,調福昌主簿。歐陽修以才識兼茂薦之, 復對制策入三等,除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判官。治」 平二年,入判登聞鼓院。英宗自藩邸聞其名,召試二 論,復入三等,得直史館。會洵卒,賻以金帛辭之。熙寧 二年,還朝。王安石執政,素惡其議論異己,以判官告 院。四年,安石欲變科舉,興學校,詔兩制、三館議。軾上 議不可,神宗悟,即日召見,問方今政令得失,安石不 悅,命權開封府推官,將困之以事。軾決斷精敏,聲聞 益遠。軾見安石贊神宗以獨斷專任,因試進士發策, 以晉武平吳以獨斷而克,苻堅伐晉以獨斷而亡,「齊 桓專任管仲而霸,燕噲專任子之而敗,事同而功異」 為問。安石滋怒,使御史謝景溫論奏其過,窮治無所 得,軾遂請外,通判杭州。時新政日下,軾於其間,每因 法以便民,氏賴以安。徙知密州,未幾,徙知徐州,復知 湖州,上表以謝。又以事不便民者不敢言,以詩託諷。 御史李定、舒亶、何正言摭其語,並媒糵所為詩,以為 訕謗。逮臺獄,欲寘之死,鍛鍊久之不決。神宗獨憐之, 以黃州團練副使安置。軾與田父野老相從溪山間, 築室於東坡,自號東坡居士三年。神宗數有意復用, 輒為當路者沮之。神宗嘗語宰相王珪、蔡確曰:「國史 至重,可命蘇軾成之。」珪有難色。神宗用曾鞏。鞏進《太 祖總論》,神宗意不允,遂手札移軾汝州。軾未至汝,上 書自言有田在常,願得居之。報可至常。神宗崩,哲宗 立,復朝奉郎、知登州,召為禮部郎中,遷起居舍人。軾 起於憂患,不欲驟履要地,辭於宰相蔡確,確不許。元 祐元年,遷中書舍人,尋除翰林學士。二年,兼侍讀。每 進讀,反覆開導。三年,權知禮部貢舉。四年,積以論事 為當軸者所恨。軾恐不見容,請外。拜龍圖閣學士、知 杭州。有德於民,家有畫像,飲食必祝,又生作祠以報。 六年,召為吏部尚書,未至,以弟轍除右丞,改翰林承 旨。軾在翰林數月,復以讒請外,乃以龍圖閣學士出 知潁州。七年,徙揚州。未閱歲,以兵部尚書召兼侍讀。 哲宗親祀南郊,軾為鹵簿使,尋遷禮部兼端明殿、翰 林侍讀兩學士,為禮部尚書。八年,宣仁后崩,哲宗親 政,軾乞補外,以兩學士出知定州。紹聖初,御史論軾 掌內外制日所作詞命,以為譏斥先朝,遂以本官知 英州,尋降一官,未至,貶寧遠軍節度副使,惠州安置, 又貶瓊州別駕。徽宗立,移廉州,改舒州團練副使,徙 永州。更三大赦,還,提舉玉局觀,復朝奉郎。建中靖國 元年,卒於常州。軾自為舉子至出入侍從,必以愛君 為本,忠規讜論,挺挺大節,群臣無出其右。高宗即位, 贈資政殿學士,以其文寘左右讀之,終日忘倦。親製 《集贊》賜其曾孫嶠,遂崇贈太師,諡文忠。

蘇轍

按《宋史蘇轍傳》:「轍字子由,與兄軾同登進士科,又同 策制舉,極言得失。策入,考官胡宿以為不遜,請黜之。 仁宗曰:『以直言召人,而以直言棄之,天下其謂我何』? 宰相不得已,寘之下等,授商州軍事推官。時父洵被 命修禮書,兄軾簽書鳳翔判官,轍乞養親京師。三年, 軾還,轍為大名推官。逾年,丁父憂,服除,神宗立已二」 年,轍上書言事,召對延和殿。時王安石以執政,與陳 升之領三司條例,命轍為之屬。呂惠卿附安石,轍與 論,多相牾。安石行青苗法,轍力陳其不可。安石怒,將 加以罪。升之止之,以為河南推官。會張方平知陳州, 辟為教授。三年,授齊州掌書記。又三年,改著作佐郎, 復徙方平簽書南京判官。居二年,坐兄軾以詩得罪, 謫監筠州鹽酒稅,移知績溪縣。哲宗立,以祕書省校 書郎召。元祐元年,為右司諫,遷起居郎、中書舍人,進 戶部侍郎,代軾為翰林學士。尋權吏部尚書。使契丹, 使還,為御史中丞。六年,拜尚書右丞,進門下侍郎。紹 聖初,哲宗起李清臣為中書舍人,鄧潤甫為尚書左 丞。二人久在外,不得志,稍復言熙、豐事,以激怒哲宗 意。會廷試進士,清臣撰策題即為邪說,轍諫。哲宗覽 奏,以為引《漢武方》先朝,不悅,落職知汝州。居數月,元 豐諸臣皆會於朝,再責知袁州,未至,降朝議大夫、試 少府監,分司南京,筠州居住。三年,又責化州別駕,雷 州安置,移循州。徽宗即位,徙永州、岳州。已而復大中 大夫、提舉鳳翔上清太平宮。崇寧中,蔡京當國,又降 朝請大夫,罷祠,居許州。再復大中大夫,致仕,築室於 許,號「潁濱遺老。」政和二年卒,追復端平殿學士。淳熙 中,諡文定。三子:遲、适、遜。

蘇隨

按《泉州府志》:「隨,晉江人,嘉祐二年進士,任博羅令,棄 官歸鄉里號紫雲先生。葆神鍊氣,不與俗接,後端坐 而逝。」

蘇利涉

按《宋史蘇利涉傳》:「利涉,字公濟,祖保遷,自廣州,以閹 人從劉鋹入朝。利涉初為入內內品,慶曆中,衛士之 變,以護衛有勞,賞激加等。英宗為皇子,利涉給事東 宮。及即位,遷東頭供奉官,幹當御藥院,遷供備庫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