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49 (1700-1725).djvu/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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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務官權勢所引者,皆奏罷之。內外為之肅然。久之, 嬖妾笞小婢,出外舍死。御史趙抃列八事奏劾執中, 歐陽修亦言之。至和三年春,旱,諫官范鎮言:「執中為 相,不病而家居。陛下欲弭災變,宜速退執中,以快中 外之望。」卒罷執中為鎮海軍節度使、同平章事、判亳 州。踰年辭節,改尚書左僕射、觀文殿大學士,封英國 公,徙河南府,又徙曹州,皆不赴。過都,以疾賜告,就第, 拜司徒、岐國公,致仕,卒,贈太師兼侍中,諡曰榮靈。後 改諡恭襄,詔諡曰恭,帝篆其墓碑曰「褒忠之碑。」子世 儒,官至國子博士。妻李,與群婢殺世儒所生母,世儒 與謀,皆棄市。

陳執古

按《宋史陳恕傳》:「恕子執古,為奉禮郎,至虞部員外郎。」

陳執方

按,《宋史陳恕傳》:「恕子執方,太子中舍。」

陳執禮

按,《宋史陳恕傳》:「恕子執禮,太子中舍。」

陳琰

按《宋史陳琰傳》:「琰字伯玉,澶州臨河人。進士及第,歷 溧陽、欒城縣主簿,遷大理寺丞,監真定府稅,知金堂、 夏津二縣,再遷太常博士,御史知雜。韓億奏為監察 御史。丁父喪,哀毀憂除,遷殿中侍御史。天聖五年為 三司度支判官,遷侍御史,歷京西、河東、河北轉運副 使,三司戶部、度支、鹽鐵副使,積遷至尚書工部郎中」, 卒。

陳鑄

按《萬姓統譜》:「鑄字師回,興化縣人。天聖中登甲科。康 定初,知南雄州,以親老求通判福州,力贊守臣增學 田,延宿儒,教以經術。改倅陳州,時有水患,悉力拯援, 全活者眾。當路上其勞,擢知潮州、汝州、登州,仕至光 祿卿。」

陳維德

按《萬姓統譜》:「維德字微之,靜之孫。初注長樂縣尉,慶 曆間,舉能吏,治廣南,除知雷州,以公田歲入還官,罷 採珠戶,終更無所取。改知連州,官至虞部員外郎。」

陳闡

按《萬姓統譜》:闡字伯通,仙遊人。皇祐中,第進士,知建 州。歲飢,境內有競雜者,令疑為盜,白於州。闡曰:「一日 之聚至數百人,殆以飢爭食耳,非盜也。」推驗之,果然。 遂杖而釋之,且發粟賑貸,眾皆復業。移知萊州,郡人 德而祠之。

陳郛

按《建陽縣志》:「郛字彥聖,登嘉祐丁酉進士,授廬州司 法參軍,再授歙州推官,徙知崑山縣。後為司農丞,未 嘗私謁政府。遷太府,請外除。元符中,以元祐黨廢。後 復官朝奉大夫,卒。郛亮直清鯁,歷官五十年,帑無贏 貲,退無居盧,士大夫高之。」

陳安石

按《宋史陳貫傳》:「貫子安石,字子堅,以蔭鎖廳及第。嘉 祐中,為夔陝轉運判官,提點陝西刑獄,歷使京西、河 東、淮南、京東,知蘇州、邠州、河中府,戶部副使。韓絳鎮 太原,議行鹽法,與監司多不合。加安石集賢殿修撰, 為河東都轉運使,議始定,進天章閣待制。李舜舉劾 其專,詔置獄於潞。安石自麟州會逮,神宗察其無罪」, 赦之。尚書省初建,召為戶部侍郎,進吏部侍郎,出知 永興軍、鄧襄陳、鄭州、河陽,至龍圖閣直學士。紹聖元 年卒,年八十一。

陳烈

按《宋史陳烈傳》:「烈字季慈,福州候官人。性介僻,篤於 孝友,居親喪,勺飲不入於口五日,自壯及老,奉事如 生。學行端飭,動遵古禮,里中人敬之,冠昏喪祭,請而 後行。嘗以鄉薦試京師,不利,即罷舉。仁宗屢詔之,不 起。人問其故,應曰:『吾學未成也』。公卿大夫、郡守鄉老 交章稱其賢。嘉祐中,以為本州教授。歐陽修又言之」, 召為國子直講,皆不拜。已而福建提刑王陶言其為 妻林氏所訟,因詆烈貪詐,乞奪所受恩。司馬光為諫 官,率同列爭曰:「臣等每患士無名檢,故舉烈以厲風 俗。烈平生操守,出於誠實,雖有迂闊,不合中道,猶為 守節之士,當保而全之。若夫婦不相諧,則聽其離絕, 毋使節行之士為橫辱所挫。」陶說遂不行。元祐初,部 使者申薦之,詔從其尚,以宣德郎致仕。明年,復教授 本州。在職不受廩俸,鄉里問遺,絲毫無所受,家租有 餘,則推以濟貧乏。卒,年七十六。

陳洙

按《尚友錄》:洙字思道,建陽人。登進士第,歷殿中侍御 史。嘉祐中,上疏助司馬光,乞早建儲嗣,且曰:「陛下以 臣懷異日之圖,莫若殺臣之身,用臣之言。」疏方上,即 飲藥以卒。奏下,大計遂定。仁宗聞洙死,賜錢百萬。元 祐初,用光之言,官其一子。

陳炳

按《尚友錄》:炳,贛縣人。結廬崆峒山,躬耕求志,與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