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49 (1700-1725).djvu/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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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詣蕃,有所請託,使者詐求謁,蕃怒,笞殺之,坐左轉 修武令。稍遷拜尚書,以忤左右,出為豫章太守。性方 峻,不接賓客,士民亦畏其高。徵為尚書令,遷大鴻臚, 會白馬令李雲抗疏諫,桓帝怒,當伏重誅。蕃上書救 雲,坐免歸田里。復徵拜議郎,數日遷光祿勳,與五官 中郎將黃琬共典選舉,不偏權富。為埶家郎所譖訴, 坐免歸。頃之,徵為尚書僕射,轉大中大夫。八年,代楊 秉為太尉。九年,李膺等以黨事下獄考實,蕃上疏極 諫。帝諱其言切,託以蕃辟召非人,遂策免之。永康元 年,帝崩,竇后臨朝,詔以蕃為太傅,錄尚書事。靈帝即 位,竇太后復優詔封高陽侯,蕃固讓,章前後十上,竟 不受封。蕃與后父大將軍竇武同心盡力,共參政事。 蕃志誅中官,會竇武亦有謀,事泄,曹節等矯詔誅武 等。蕃時年七十餘,收送黃門北寺獄,即日害之。

陳澄

按《後漢書陳禪傳》:「禪子澄,有清名,官至漢中太守。」

陳翔

按《後漢書陳翔傳》:「翔字子麟,汝南邵陵人也。少知名, 善交結,察孝廉。太尉周景辟舉高第,拜侍御史,遷定 襄太守。徵拜議郎,遷揚州刺史。又徵拜議郎,補御史 中丞。坐黨事考黃門北寺獄,以無驗見原,卒於家。」

陳夤

按:《後漢書靈帝本紀》:「建寧二年,丹陽山越賊圍太守 陳夤,夤擊破之。」

陳球

按《後漢書陳球傳》:「球字伯真,下邳淮浦人也。歷世著 名。少涉儒學,善律令。陽嘉中,舉孝廉,稍遷繁陽令。復 辟公府,舉高第,拜侍御史。是時桂陽黠賊李研等寇 鈔陸梁,太尉楊秉表球為零陵太守,遷魏郡太守,徵 拜將作大匠,遷南陽太守。以糾舉豪右,為勢家所謗, 抵罪。會赦歸家,復拜廷尉。六年,遷司空,以地震免。拜」 光祿大夫,復為廷尉、太常。光和元年,遷太尉,數月,以 日食免。復拜光祿大夫。明年,為永樂少府,乃潛與司 徒河間劉郃謀誅宦官。曹節等白球謀議不軌,下獄 死。球時年六十二。

陳耽

按《後漢書劉陶傳》:東海陳耽,以忠正稱,歷位三司。光 和五年,詔公卿以謠言舉刺史二千石為民蠹害者。 時太尉許戫、司空張濟,承望內官,受取貨賂,宦者子 弟賓客,雖貪汙不問,而虛糾小郡清修有惠化者。耽 上言:「公卿所舉,率黨其私,所謂放鴟梟而囚鸞鳳。」其 言忠切。由是宦官怨之,遂誣陷耽,死獄中。

陳雅

按《漢中士女志》,雅字伯臺,成固人也。靈帝時為諫大 夫,閹宦用事,上疏曰:「宦官強盛,海內怨望。」帝不省納, 出為巴郡太守。年七十五卒。

陳寔

按《後漢書陳寔傳》:「寔字仲弓,潁川許人也。出於單微。 自為兒童,雖在戲弄,為等類所歸。少作縣吏,常給事 廝役。後為都亭刺史佐而有志好學,坐立誦讀。縣令 鄧邵試與語,奇之,聽受業太學。後令復召為吏,乃避 隱陽城山中。時有殺人者,同縣揚吏以疑寔,縣遂逮 繫,考掠無實,而後得出。及為督郵,乃密託許令禮召」 揚吏,遠近聞者,咸嘆服之。家貧,復為郡西門亭長,尋 轉功曹。司空黃瓊辟選理劇,補聞喜長,旬月以期喪 去官。復再遷除太丘長,修德清靜,百姓以安。以沛相 賦斂違法,乃解印綬去,吏人追思之。及後逮捕黨人, 事亦連寔,餘人多逃避求免,寔曰:「吾不就獄,眾無所 恃。」乃請囚焉。遇赦得出。靈帝初,大將軍竇武辟以為 掾屬。時中常侍張讓權傾天下,讓父死,歸葬潁川,雖 一郡畢至,而名士無往者,讓甚恥之,寔乃獨弔焉。及 後復誅黨人,讓感寔故,多所全宥。寔在鄉閭,平心率 物,其有爭訟,輒求判正,曉譬曲直,退無怨者。及黨禁 始解,累見徵命,遂不起。閉門懸車,棲遲養老。中平四 年,年八十四,卒於家。何進遣使弔祭,海內赴者三萬 餘人,制衰麻者以百數,共刊石立碑,諡為「文範先生。」

陳逸

按《後漢書陳蕃傳》,「蕃志誅中官,事泄,曹節等害之。蕃 友人陳留朱震,匿其子,逸於甘陵界中。後黃巾賊起, 大赦黨人,乃追還逸,官至魯相。」

陳紀

按《後漢書陳寔傳》:「寔子紀,字元方,亦以至德稱兄弟, 孝養,閨門廱和,後進之士皆推慕其風。及遭黨錮,發 憤著書數萬言,號曰《陳子》。黨禁解,四府並命,無所屈 就遭父憂,每哀至歐血絕氣,雖衰服已除,而積毀消 瘠,殆將滅性。豫州刺史嘉其至行,表上尚書,圖象百 城,以厲風俗。董卓入洛陽,乃使就家,拜五官中郎將」, 不得已到京師。遷侍中,出為平原相。時議欲以為司 徒,紀見禍亂方作,不復辨嚴,即時之郡。璽書追拜太 僕,又徵為尚書令。建安初,袁紹為太尉,讓於紀,紀不 受,拜大鴻臚。年七十一,卒於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