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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49 (1700-1725).djvu/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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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曰:「我至此得卿,餘人無能為也。」令昕收集部曲,將 用之。昕誓而不許,景使其儀同范桃棒嚴禁之,昕因 說桃棒令率所領歸降,襲殺王偉、宋子仙為信,桃棒 許之,遂盟約。射啟城中,遣昕夜縋而入。高祖大喜,敕 即受降。太宗遲疑,累日不決,外事發洩,昕弗之知,猶 依期而下。景邀得之,乃逼昕令更射,書城中云:「桃棒 且輕。」將數十人先入。景欲裹甲隨之,昕既不肯為書, 期以必死,遂為景所害,時年三十三。

陳道談

按《陳書始興王伯茂傳》:「初,高祖兄始興昭烈王道談 仕於梁,世為東宮直閤將軍。侯景之亂,領弩手二千 援臺,於城中中流矢卒。紹泰二年,追贈侍中、使持節、 都督南兗州諸軍事、南兗州刺史,封義興郡公,諡曰 昭烈。高祖受禪,重贈驃騎大將軍、太傅、揚州牧,改封 始興郡王,邑二千戶。」

陳休先

按《陳書南康愍王曇朗傳》:「高祖母弟忠壯王休先,少 倜儻有大志。梁簡文之在東宮,深被知遇。太清中,既 納侯景,有事北方,乃使休先召募得千餘人,授文德 主帥。頃之,卒。梁敬帝即位,追贈侍中、使持節、驃騎將 軍、南徐州刺史,封武康縣公,邑一千戶。高祖受禪,追 贈侍中、車騎大將軍、司徒,封南康郡王,諡忠壯。」

陳昌

按《陳書衡陽獻王昌傳》,「昌字敬業,高祖第六子也。梁 太清末,高祖南征李賁,命昌與宣后隨沈恪還吳興。 及高祖東討侯景,昌為景所囚。景平,拜長城國世子, 吳興太守,時年十六。昌容貌偉麗,神情秀朗,雅性聰 辯,明習政事,讀書一覽便誦,明於義理,剖析如流。尋 與高祖俱往荊州,梁元帝除員外散騎常侍。荊州陷」, 又與高宗俱遷關右,西魏以高祖故,甚禮之。高祖即 位,頻遣使請昌,周人許之而未遣。及高祖崩,乃遣之。 是時王琳梗於中流,昌未得還,居於安陸。王琳平後, 天嘉元年二月,昌發自安陸,由魯山濟江,而巴陵王 蕭沇等率百僚上表,議以昌為使持節、散騎常侍、都 督湘州諸軍事、驃騎將軍、湘州牧,封衡陽郡王。三月, 入境,詔令主書舍人緣道迎接。景子濟江,於中流船 壞,以溺薨。四月庚寅,喪柩至京師,上親出臨哭,諡曰 獻。

陳曇朗

按《陳書南康愍王曇朗傳》:「曇朗,忠壯王休先之子也。 少孤尢,為高祖所愛,寵踰諸子。有膽力,善綏御。侯景 平後,起家為著作佐郎。高祖北濟江,圍廣陵,宿預人 東方光據鄉建義,乃遣曇朗與杜僧明自淮入泗應 赴之。齊援大至,曇朗與僧明築壘抗禦。尋奉命班師, 以宿預義軍三萬家濟江。高祖誅王僧辯,留曇朗鎮」 京口,知留府事。紹泰元年,除中書侍郎,監南徐州。二 年,徐嗣徽、任約引《齊寇》攻逼京邑,尋而請和,求高祖 子姪為質。高祖以曇朗為質於齊,齊背約,害曇朗於 晉陽,時年二十八。高祖踐祚,猶以曇朗襲封南康郡 王,奉忠壯王祀。天嘉二年,贈侍中、安東將軍、開府儀 同三司、南徐州刺史,諡曰愍。

陳擬

按《陳書陳擬傳》,「擬字公正,高祖疏屬也。少孤貧,性質 直彊記。高祖南征交趾,擬從焉。及進討侯景,至豫章, 以擬為羅州刺史,與胡穎共知後事,并應接軍糧。高 祖作鎮朱方,擬除步兵校尉、曲阿令。紹泰元年,授貞 威將軍、義興太守。二年,入知衛尉事,除員外散騎常 侍、明威將軍、雍州刺史資,監南徐州。高祖踐祚,詔為」 承修縣開國侯,邑五百戶。尋除輕車將軍,兼南徐州 刺史,常侍如故。其年,授通直散騎常侍、中領軍。三年, 復以本官監南徐州。世祖嗣位,除丹陽尹,常侍如故。 坐事,又以白衣知郡,尋復本職。天嘉元年卒,時年五 十八。贈領軍將軍,諡曰「定。」二年,配享高祖廟廷。子黨 嗣。

陳褒

按《陳書陳擬傳》:「高祖踐祚,詔從子持節通直散騎侍 郎、貞威將軍、北徐州刺史褒可鍾陵縣開國侯,邑五 百戶。」

陳晃

按《陳書陳擬傳》:「高祖踐祚,詔從子晃可建城縣開國 侯,邑五百戶。」

陳炅

按《陳書陳擬傳》:「高祖踐祚,詔從子炅可上饒縣開國 侯,邑五百戶。」

陳詳

按《陳書陳詳傳》,「詳字文幾,少出家為桑門,善書記,談 論清雅。高祖討侯景,召詳令反初服,配以兵馬,從定 京邑。高祖東征杜龕,詳躬下安吉、原鄉、故鄣三縣。龕 平,以功授散騎侍郎,假節雄信將軍、青州刺史。資割 故鄣、廣德置廣梁郡,以詳為太守。高祖踐祚,改廣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