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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50 (1700-1725).djvu/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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誅,陞戶部主事,轉山東參議,感疾請歸。」

陳鼎

按《明外史張文明傳》:「陳鼎,字大器,其先宣城人。高祖 尚書迪死建文帝難,子孫戍登州衛,遂占籍焉。鼎舉 弘治末進士,正德四年,授禮科試給事中,鎮守河南。 中官廖堂,福建人也,弟鵬之子鎧,冒籍中河南鄉試, 鼎上章發其謬,鎧遂除名,堂、鵬大恨。會流寇起,鼎陳 弭盜機宜,堂令權倖,激帝怒,下之吏部議,謫漢州判」 官,不許。謂鼎前籍平江伯貲,產有侵盜,下詔獄掠治。 尚書楊一清救之,乃斥為民。世宗立,復故官,遷河南 參議。妖人馬隆等為亂,鼎督兵討平之。改陝西副使, 擢浙江按察使。廉介正直,不通私謁。召為應天府尹, 未任卒。

陳大韶

按《名山藏本行記》:「大韶,嵩明州人,隨父監生忠聽選 京師。父沒,大韶不忍焚化,鬻衣稱貸,萬里孤身,扶柩 歸葬廬墓。墓在曠山之中,獨處三年,豺狼盜賊不相 驚擾。母沒如之。正德中旌表。」

陳經孚

按《名山藏本行記》:「經孚,平陽人。少孤,事母至孝。遇倭 來,負母避之,竟遇之途,倭索母珥環,經孚護之,倭以 刀截耳至肩而死,手猶未釋母也。」

陳昉

按《名山藏》《方外記》:昉,吳江縣吏也。平生崇奉三教,廣 行陰騭,唯未能斷食魚之好,常畜魚待烹。一日網池 魚作膾,忽聞似人言,悲哀乞命,昉省悟,盡放之江。夜 夢群魚謝曰:「天曹知君善念,掛名僊籍矣。」三年後於 長橋踏石上昇。

陳維藩

按《山西通志》:「維藩,吉州人。正德戊辰進士。少卓越穎 敏,十餘歲通《毛詩》。弱冠登第,授刑部主事,折獄明允, 晉郎中,督糧薊鎮。時武廟東巡,錢寧竊弄,閹使索賄, 少不遂,中以危法。維藩獨屹立侃侃不少貶。寧竟假 他事逮繫,謫貴州婺川知縣。有《水南集》行於世。」

陳談

按《福州府志》:「談字允默,長樂人。正德戊辰進士。十四 年,上將南巡,談為刑部郎,與同官上疏諫,杖闕下幾 死。擢知兗州,以病疏歸,卒於途。」

陳琮

按《陝西通志》:「琮,宣孫,正德五年征漢中流賊,戰沒,優 恤。」

陳鎬

按《明外史洪鍾傳》:「正德五年,沔陽賊楊清、丘仁等僭 稱天王將軍,出沒洞庭間,官軍屢失利。鍾檄布政使 陳鎬及副使蔣昇、都指揮潘勳破滅之。鎬,應天人,進 士。既滅賊,就遷巡撫右副都御史,檄散餘黨,湖湘底 寧。」

陳策

按《青城縣志》:「策少閑弓馬。正德六年,賊至,策守東門。 賊忿其當鋒,擁眾攻之。城破,策佯走,反射傷數十人, 獨力不支,遂遇害。」

陳逅

按《明外史朱淛傳》:「淛與馬明衡並授御史。會昭聖皇 太后生辰,有旨免命婦朝賀。淛、明衡言之。疏入,帝恚 且怒,立捕至內廷,責以離間宮闈,詔獄拷訊。御史陳 逅諫,帝愈怒,并下詔獄遠謫之。逅字良會,常熟人。正 德六年進士。除福清知縣,入為御史,謫合浦主簿,累 官河南副使。帝幸承天,坐供具不辦,下獄為民。」

陳岩

按《夏津縣志》:正德辛未,劉寇肆掠鄉村,岩乘馬出,賊 執之,見其狀貌魁偉,出紅紵衣誘之使從,岩擲衣罵 曰:「我良家人,詎從汝賊。」遂曳賊墮馬,將砍之。俄有數 賊至,併力敵,岩遂遇害。有司狀於當道,旌之。

陳大中

按《蘄州志》:「大中,字時甫,正德進士。為人剛正廉介,臨 事不苟。授南京戶部主事。六年,流賊劉六等寇掠江 淮,勢甚猖獗,大中出理軍餉,冒險應變,倉卒辦集,擢 廣西慶遠知府。有鄉曰述崑,為獐酋藍錢壓等所據, 商旅莫敢往來。大中率民兵直擣其穴,擒其魁,戮其 黨。事聞,擢轉運使,致仕歸。」

陳伯安

按《黃陂縣志》:「伯安英爽有大節。令章丘,擢御史,忤逆 瑾,調南充,尋謫丹陽教。瑾敗,召知靈璧。時巨寇楊虎 嘯聚被擄,罵賊不屈,欲刃之,則瞑目以待。賊驚異,釋 伯安,乃請於上城。靈璧民德之,為立祠。」

陳克宅

按《明外史陳有年傳》:「有年父克宅,字即卿,正德元年 進士。嘉靖中,官御史。哭爭《大禮》,繫獄,并杖,獲釋。先後 按貴州、河南,多所彈劾。吏部尚書廖紀姻為所劾罷, 惡之,出為松潘副使,累遷右副都御史,巡撫貴州。都 勻苗王阿向作亂,克宅攻斬阿向,論功進秩,旋移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