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50 (1700-1725).djvu/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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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為兵部員外郎。紹興元年夏至行在,遷中書舍人」 兼掌內制。拜吏部侍郎,尋以徽猷閣直學士知湖州。 召為給事中,駁議詳雅。又以顯謨閣直學士提舉江 州太平觀,被召,會宰相有不樂與義者,復用為中書 舍人、直學士院。六年九月,高宗如平江。十一月,拜翰 林學士、知制誥。七年正月,參知政事。時丞相趙鼎言: 「人多謂中原有可圖之勢,宜便進兵,恐他時咎今日 之失機。」上曰:「今梓宮與太后、淵聖皆未還,若不與金 議和,則無可還之理。」與義曰:「若和議成,豈不賢於用 兵?萬一無成,則用兵必不免。」上曰:「然。」三月,從帝如建 康。明年,扈蹕還臨安,以疾請,復以資政殿學士知湖 州。陛辭,帝勞問甚渥,遂請閒,提舉臨安洞霄宮。十一 月卒。與義容狀儼恪,不妄言笑。其薦士於朝,退未嘗 以語人。長於詩,體物寓興,清邃紆餘,高舉橫厲,上下 陶、謝、韋、柳之間。

陳桷

按《宋史陳桷傳》:「桷字季壬,溫州平陽人。以上舍貢辟 雍。政和二年,廷對第三,授文林郎、冀州兵曹參軍,累 遷尚書虞部員外郎。政和七年,提點福建路刑獄。建 炎四年五月,復除福建路提刑,以疾乞祠,主管江州 太平觀。紹興三年,召為金部員外郎,升郎中,除太常 少卿。五年,除直龍圖閣,知泉州。明年,改兩浙西路提」 刑。八年,遷福建路轉運副使。十年,復召為太常少卿。 十一年,除權禮部侍郎。普安郡王出閤,奉詔討論典 故,桷等議厚其禮,或以為太重,罷桷提舉江州太平 觀。十五年,知襄陽府,充京西南路安撫使。以疾乞祠, 除祕閣修撰,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二十四年,改知 廣州,充廣南東路經略安撫使。卒,年六十四。桷恬於 榮利,當秦檜用事,桷以不阿忤意,自號「無相居士」,有 文集十六卷。子汝楫、汝賢、汝諧。

陳橐

按《宋史陳橐傳》:「橐字德應,紹興餘姚人。登政和上舍 第,教授寧州。以母老,改台州士曹,治獄平允,更攝天 台、臨海、黃巖三邑,易越州新昌令,皆以愷悌稱。紹興 二年,召對,除監察御史。論事不合,除江西運判。以母 年高,移知台州。母喪終,以司勳郎中召,累遷權刑部 侍郎。時秦檜主和議,橐因力請去。未幾,除徽猷閣待」 制、知潁昌府,改處州,又改廣州。屢上章告老,改婺州, 遂致仕,卒於家。橐博學剛介,不事產業,先世田廬,悉 推予兄弟。王十朋為《風土賦》,論會稽人物曰:「杜祁公 之後有陳德應云。」

陳可大

按《尚友錄》:可大字齊賢,仙遊人。父汝器,喜積善,一夕 飛錢滿其室,祝曰:「願一子光顯門閭,乞錢減半。」可大 政和中登科,調漳州工曹兼右推,後知肇慶府,民不 能欺。去郡之日,唯衣衾書籍而已。官終朝請大夫。

陳膏

按《宋史陳居仁傳》:「居仁父太府少卿膏,娶明州汪氏 女,因家焉。膏初為汾州教授,佐守臣張克戩捍金人。 後知惠州,單馬造曾袞壘,譬曉降之。鄞僧王法恩謀 逆,事覺,或請屠城,膏方為御史,力論多殺非聖世事, 脅從者悉寬宥之。」

陳宗

按《宋史陳宗傳》:「宗,永嘉人,年十六,母蔡病篤,刲股為 餌,病愈,已而復病不救,宗一慟而絕。」郡守陸德輿云: 「陳宗自毀其體,哀慟傷生,雖非孝道之正,而能為人 所難為之事,亦天性之至。」官為合葬,榜曰「陳孝子墓。」

陳皓

按《萬姓統譜》:「皓字彥章。倜儻有大志,負武略,弱冠為 邑尉都部。靖康初,金人犯順,慨然集義兵勤王。建炎 末,寇陷寧都、石城,皓不肯降,潛從長汀募兵數千人, 與子敏死戰。賊退,捷聞,借補承信郎,子敏武義大夫。」

陳求道

按《宋史陳求道傳》:「求道,字得之,咸寧人。登進士第,靖 康間,判都水監。及朝議二帝出郊請和,求道力爭之, 不聽。欽宗知康王兵眾,求道請以元帥加之。齎蠟書 者八人,皆遇害,惟求道所薦劉定致書而還。金人立 張邦昌,下令在京官不朝者死,求道稱疾不往,嘔血 累日。開封尹親以邦昌命召之,竟不能屈。建炎四年」, 命為襄鄧隨郢鎮撫,以奏兵食不給,待命未行,自咸 寧挈家就食嘉魚。值亂兵起,迺之蒲圻,寓龍堂僧寺。 未久,招撫劉忠叛,一夕,數千人麇至,驅求道家還嘉 魚。至茗山逆旅,具酒食奉求道為主將,南走湖湘。求 道正色厲辭,賊怒,殺求道妻蔡及二子符佺必欲從 己,求道罵愈厲,賊斫其口,拔出舌斷之。獨符子凱竄 山谷得免。賊退,始得求道,屍瘞於興陂。

陳規

按《宋史陳規傳》:「規字元則,密州安丘人,中明法科。靖 康末,金人入侵,殺鎮海軍節度使劉延慶,其徒祝進、 王在去為盜,犯隨、郢、復等州。規為安陸令,以勤王兵 赴汴,至蔡州,道梗而還。會祝進攻德安府,守棄城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