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53 (1700-1725).djvu/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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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廣東通志》:「俊字克彰,文昌人。性寬厚,有裁制。登弘 治丙辰進士,為刑部主事,遷員外,以忤劉瑾歸。瑾誅, 起祠祭員外,遷刑部郎中,河南副使。以廉能為天下 第一。卒於官,囊無餘貲,世稱清白。」

韓邦奇

按《明外史韓邦奇傳》:「邦奇,字汝節,朝邑人。父紹宗,福 建副使。邦奇登正德三年進士,除吏部主事,進員外 郎。六年冬,京師地震,上疏陳時政闕失,忤旨不報。會 給事中孫禎等劾臣僚不職者,并及邦奇。帝以前疏 故,黜為平陽通判,遷浙江僉事。時中官在浙者凡四 人,王堂為鎮守,邦奇閔中官採富陽茶魚為民害,作 歌哀之堂。」遂奏邦奇沮格上供,作歌怨謗。帝怒,逮至 京,下詔獄,斥為民。嘉靖初,起山東參議,乞休去。尋用 薦以故官蒞山西。再乞休去。起四川提學副使,入為 春坊右庶子。七年主應天鄉試。坐試錄謬誤,謫南京 太僕丞。復乞歸,起山東副使,遷大理丞。進少卿,以右 僉都御史巡撫宣府。入佐院事,進右副都御史,巡撫 遼東。時遼陽兵變,侍郎黃宗明言「邦奇素有威望,請 假以便宜,速往定亂。」帝方事姑息,不從,命與山西巡 撫任洛換官。至山西,為政嚴肅,有司供具悉不納。居 四年,引疾歸。中外交薦,以故官起督河道。遷刑部右 侍郎,改吏部,拜南京右都御史。進兵部尚書,參贊機 務。致仕歸。三十四年,陝西地大震,邦奇隕焉。贈太子 少保,諡《恭簡》。

韓邦靖

按《明外史韓邦奇傳》:「邦奇弟邦靖,字汝度。五歲讀《論 語》,至『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掩卷沉思曰:『審如 是,則武王非矣』。其父大異之。年十四,舉於鄉,與邦奇 同登進士,授工部主事,榷木浙江,進員外郎。乾清宮 災,指斥時政甚切。武宗大怒,下之詔獄,奪職為民。世 宗即位,起山西左參議,分守大同。歲饑,人相食,奏請』」 發帑,不許。復抗疏千餘言,不報。乞歸,不待命輒行,軍 民遮道泣留。抵家病卒,年三十六。邦奇嘗廬居,病歲 餘不能起。邦靖藥必分嘗,食飲皆手進。後邦靖病亟, 邦奇不解衣者三月。鄉人為立《孝弟碑》。

韓守愚

按《陝西通志》:「守愚,鼎之子,字希哲。正德戊辰進士,選 庶吉士,補兵部武庫主事,調山東濟寧通判。時流賊 猖熾,中外震恐。當事以守愚素諳軍機,且邊產也,委 以提率民兵。守愚乃諭以忠義,相機勦殺。賊屢不利, 因相戒趨他境,一方賴以保全。歷四川按察司僉事。」

韓濂

按《萬姓統譜》:「濂,字守清,餘姚人。由進士任監察御史, 出按八閩,以直謫江西高安縣丞,陞通州判官,轉山 西石州知州,以憂去。正德九年冬,知泰州。濂言行端 謹,老成重厚,達大體。歷任幾一年,六事具舉,吏民畏 服。士有窘乏者,分俸貲以周之。十年秋,陞河南按察 僉事,進山東副使。」

韓楷

按《江夏縣志》:「楷字以正,號夏浦。正德丁丑進士,初授 刑科給事,轉禮科都,以議大禮廷杖,幾死,出為揚州 知府,歷江西左布政,陞右副都御史,巡撫雲南,致仕。」

韓瓚

按《山西通志》:「瓚,絳州人。正德己卯舉人,歷教諭,陞藍 田知縣,政尚廉平,百姓為立生祠,陞漢中通判。會妖 人劉列謀不軌,瓚監軍督率有方,斬首五十餘級,生 擒百餘人,獲偽詔及妖書,欽勞金幣。起補保定,陞濟 寧知州,節愛有聲,補通州。兩院才之京兆,憎其傲,調 寧州,遂致仕。」

韓唐

按《山西通志》:「唐,太谷人。正德間監生,授萊蕪主簿。流 賊楊虎等引眾攻城,唐躬率男拒戰,斬賊首數十,力 盡被害。贈萊蕪知縣,廕子入監。」

韓士英

按《萬姓統譜》:「士英,字廷延,南充人。正德進士。嘉靖初, 以南京戶部郎中知岳州府。溫雅有度,政尚明恕。重 創郡堂,修葺諸廢墜,咸不擾於民。後官至戶部尚書。」

韓奕

按《陝西通志》:「奕本衛後所人,字大之。家貧不能受讀, 以賦役見辱於軍吏,始奮志向學。登正德中進士,授 四川新都令,持己廉慎,蒞政平易。擢監察御史,奉命 巡鹽兩浙。時值礦徒嘯聚,橫行州縣,奕曰:『鹽法不過 商估一年利害耳。今變起不滅,禍延不淺』。多方招撫, 於是大群解散。後陞四川僉事,致仕,為陶穴之居,於」 城南,教授生徒,講明「性命之學」,一時雋髦多出門下。 暇則引水灌園,設竈烹藥,澹然自得,垂三十年。

韓士聰

按《明外史韓文傳》:「太監劉瑾恨文,指為奸黨,其子高 唐知州士聰削籍。士聰,舉人,罷官後,不復仕。」

韓士奇

按《明外史韓文傳》:「文子士奇,進士,終湖廣參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