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74 (1700-1725).djvu/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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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逸草萊年耆德茂者,知府、直史館李詔遘薦閑再 世有高節,上嘉之,賜號「清逸處士。」

魏瓘

按《宋史魏瓘傳》:「瓘字用之,父羽奏補祕書省校書郎, 知開封府倉曹參軍。持法精審,明吏事,以大理寺丞 知衡山縣,通判壽州,歷知循、隨、安州,提點廣南西路 刑獄,拜諫議大夫,為陝西轉運使,徙河北,以給事中 知開封府。政事嚴明,吏民憚之。內東門索命婦車,得 賂遺掖庭物,付府驗治。獄未上,內降釋罪。諫官吳奎」 言:「法當執奏,而瓘不即奏行,請以廢法論。」降知越州。 儂智高寇廣東西,獨廣州城堅守不能下,於是論築 城功,遷工部侍郎、集賢院學士,復知廣州,徙澶州、滑 州。請老,以吏部侍郎致仕,卒。

魏琰

按《宋史魏瓘傳》:「瓘弟琰,字子浩,以父恩授祕書省正 字。為吏強敏,累官司農卿,知福州,徙廣州。以疾告,得 知江寧府,召判刑部,致仕,進衛尉卿,卒。」

魏漢津

按《宋史魏漢津傳》,漢津本蜀黥卒也。自言師事唐仙 人李良,號李八百者,授以鼎樂之法。嘗過三山龍門, 聞水聲,謂人曰:「其下必有玉。」即脫衣沒水,抱石而出, 果玉也。皇祐中,以善樂薦,時朝廷方考鐘律,得召見, 請先鑄九鼎,次鑄帝坐大鐘及二十四氣鐘。鼎成,賜 號沖顯處士。大晟之成,徽宗御大慶殿,受群臣朝賀, 加漢津「虛和沖顯寶應先生。」漢津曉陰陽數術,多奇 中。死諡為嘉晟侯。

魏紹

按《萬姓統譜》:「紹,瓘子,字承之,以父任為將作監主簿。 嘗知虞城縣,禁蒱博而盜止,留守下其法,歲大飢,度 請報不及事,乃先發廩後以聞,旁近賴之。通判絳州, 行州事,新廟學,其師徒亡故,沉浮俗間,檄縣諭正之, 講試以時,紹與其屬過焉。後以右朝散郎知嘉州。自 唐開元獻荔子,而近世樂用朱桑所產久益微,不給」, 求而刑者眾。嘉祐中,有賢守哀之,作二詩刻石以諷 之。紹將行,貴要多求者,摹其石詩以報。為人孝友和 審,不受私謁,著有《吏能》,常有勞,再登格而賞不及,亦 不自言。紹聖初卒。

魏宏

按《萬姓統譜》:宏,字損之,景祐中第進士,為岳州司理。 有囚閉口不食,宏曰:「吾能立使之食。」乃引問曰:「塞若 鼻,能久不食乎?」囚懼,承訊服。罪人問其故,曰:「彼必善 服氣,塞鼻則氣閉,故懼。」後遷朝奉郎。

魏泰

按《尚友錄》:「泰,襄陽人,善文章,著《臨漢隱居集》二十卷, 又著《東軒筆錄》十五卷。嘗賦《襄陽形勝》,識者偉之。章 惇欲官之,竟不就。」

魏矼

按《宋史魏矼傳》:「矼字邦達,和州歷陽人,唐丞相知古 後也。宣和二年,上舍及第。建炎四年,召赴闕,詔改宣 教郎。紹興元年,遷考功郎。劉豫挾金人入寇,宰相趙 鼎決親征之議,矼請扈從,因命督江上諸軍,軍聲大 振。請罷講和,飭厲諸將,力圖攻取。遷祕書少監。矼在 職七閱月,論事凡百二十餘章。尋乞補外,除知建州。」 尋召還,除權吏部侍郎。八年,金使入境,命矼充館伴 使。丁父憂,免喪,除集英殿修撰、知宣州,不就,改提舉 太平興國宮。自是奉祠凡四任,丁內艱以卒。

魏孝友

按《萬姓統譜》:「孝友字移可,甌寧人。卓犖不羈。弱冠入 太學,應詔論時政得失,凡上十餘疏,莫不鯁切。金人 犯闕,欽宗被留,孝友作歌一篇,情辭悽惋,傳播金營。 躬詣軍前,欲與粘罕辨,伏地兩日不得達,令定遠。時 群寇犯邑境,孝友出兵與之戰,會邑僚先遁,孝友以 孤軍弗能支,遂死之。贈朝奉郎,官其一子。」

魏伯陽

按《尚友錄》:「伯陽,吳人,作《參同契五相類》,其說似解《周 易》,其實論作丹之意。復作《補塞遺脫》一篇,演經之奧, 多以寓言借事,隱歞異文。」

魏彥明

按《宋史魏彥明傳》:「彥明,開封人,通判延安府。建炎二 年,延安受圍,彥明與權府事劉選分地而守。金人晝 夜攻城,閱十有三日,城陷,彥明坐子城樓上,金人併 其家執殺之。」

魏行可

按《宋史魏行可傳》:「行可,建州建安人。建炎三年,以太 學生應募,假朝奉大夫使金。金人知其布衣借官,待 之甚薄,因留不遣。行可嘗貽書金人,警以不戢自焚 之禍。紹興六年卒。十三年,張邵來歸,言行可執節沒 於王事。行可父通直郎伯能亦愬於朝,贈祕閣修撰。」

魏勝

按《宋史魏勝傳》:「勝字彥威,淮陽軍宿遷縣人,多智勇, 應募為弓箭手,徙居山陽。紹興三十一年,金人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