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84 (1700-1725).djvu/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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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商論國政。翀以大位不可久虛,請嗣君即位,早正 宸極,以幸天下。帝既即位,大臣以為赦不可頻行,翀 曰:「今上以聖子神孫入繼大統,當新天下耳目。今不 赦,豈可收怨於新造之君乎?」皇太后以為宜從翀言, 議乃定。遷禮部尚書,階中憲大夫。有大官妻無子而 妾有子者,其妻以田盡入於僧寺,其子訟之。翀召其 妻詰之曰:「汝為人妻,不以資產遺其子,他日何面目 見汝夫於地下。」卒反其田。元統二年,除江浙行省參 知政事。逾年,以遷葬故,歸鄉里。明年,陞為翰林侍講 學士,以疾辭不上。至元四年卒,年六十。贈通奉大夫、 陝西行省參知政事、護軍,追封南陽郡公,諡文靖。翀 狀貌魁梧,不妄言笑,其為學一本於性命道德,而記 問宏博,異言僻語,無不淹貫。文章簡奧典雅,深合古 法,用是天下學者仰為表儀。其居國學久,論者謂許 衡之後,能以師道自任者,惟耶律有尚及翀而已。有 文集六十卷。

孛朮魯遠

按《元史孛朮魯翀傳》:「翀子遠,字朋道,以翀廕調祕書 郎,轉襄陽縣尹,須次居南陽。賊起,遠以忠義自奮,傾 財募丁壯,得千餘人,與賊拒戰。俄而賊大至,遠被害 死。遠妻雷為賊所執,賊欲妻之,乃詆賊曰:『我魯參政 冢婦,縣令嫡妻,夫死不貳,肯從汝狗彘以生乎』!賊醜 其言,將辱之,雷號哭大罵,不從,乃見殺,舉家皆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