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87 (1700-1725).djvu/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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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洞元化應聲天高真沖融之炁,七月受靈化梵輔 天高仙洞笈之氣,八月受高虛清明天真靈化凝之 氣。故一月精血凝而為胞,二月形兆坯而為胎,三月 陽神為三魂,四月陰靈為七魄,五月五行分職,六月 六律定府,七」月七精開竅,八月八景具神,九月宮室 羅布,十月氣足,聲尚神具,九天稱慶,「太乙執符,帝君 品命,主籙勒籍,司命定筭,五帝監生,聖母衛房,天神 地祇,三界備守,九天司馬在庭」,皆所以主其生成者 也。因其不淨,而成胞胎,神既入胎,四種始立。堅凝為 地種,軟濕為水種,煖熱為火種,氣息為風種。使地、水、 火三種雖立,非風種關通其中,則兒形莫得長。故自 一七日至三十有八日,於胞胎中自然生三十一種 風,關通整合,使之筋脈肌骨機關孔竅,皆得流通於 其中間。第十七日又復一死,蓋短座之風,吹令暴卒, 以堅強之普門之風,吹整其體,足其音聲故也。如此 在胞胎中凡十箇月,處母「生臟之下,熟臟之上,五繫 自縛,如在革囊,如在羅網,起不淨想、瑕穢想、牢獄想、 幽冥」想,起如是等想,晝夜恓惶,急欲起出。母食多食 少,太膩無膩,太熱太冷,色欲過度,當風差久,游行馳 走,有所度越,凡此之類,兒皆不安,亦復受諸苦惱,及 生地苦亦如之。或以衣受,或以衾受,皆切楚痛。當此 欲生未生之際,使非何所垂超之風,吹令頭下足上 以向生門,則母子往往兩皆不保。

《宋陳自明婦人良方》

《胎教門論》

「妊娠一月名胎胚,足厥陰脈養之;二月名始膏」,足少 陽脈養之;三月名「始胎」,手心主脈養之。當此之時,形 象未有定儀,因感而變。欲子端正莊嚴,常口談正言, 身行正事。欲生男,宜佩弦執弓矢;欲生女,宜佩韋施 環珮;欲子美好,宜佩白玉;欲子賢能,宜看《詩》書。是謂 外象而內感者也。四月始受水精,以成其血脈,手少 「陽脈養之;五月始受火精以成其氣,足太陰脈養之; 六月始受金精以成其筋,足陽明脈養之;七月始受 木精以成其骨,手太陰脈養之;八月始受土精以成 膚革,手陽明脈養之;九月始受石精以成毛髮,足少 陰脈養之;十月,五臟六腑關節人神皆備。」又《五臟論》: 「一月如珠露,二月如桃花,三月男女分,四月形象具, 五月筋骨成,六月毛髮生,七月遊其魂,兒能動左手, 八月遊其魄,兒能動右手,九月三轉身,十月受氣足」, 更有《顱囟經》云:「一月為胎胞,精血凝也;二月為胎,形 成胚也;三月陽神為三魂,四月陰靈為七魄,五月五 行分五臟也;六月六律定六腑也;七月精開竅,通光 明也;八月元神具,降真靈也;九月宮室羅布,以定生 人也;十月受氣足,萬象成也。」今惟究數說,如《五臟論》 者,類皆淺鄙,妄托其名,至於三藏佛書,且涉怪誕,漫 不可考。按《顱囟經》中古巫方撰,其巢氏論:妊娠至三 月始胎之時,欲談正言,行正事,佩弦韋,執弓矢,施環 珮,佩白玉,讀詩書之類,豈非胎教之理乎?嘗試推巢 氏所論云:「妊娠脈養之理,若厥陰肝脈也,足少陽膽 脈也」,為一臟腑之經。餘皆如此。且四時之令,必始于 春木,故十二經之養始於肝,所以養胎在一月二月。 手心主心胞絡脈也,手少陽三焦脈也,屬火而夏旺, 所以養胎在三月四月。手少陰手太陽,乃心脈也。以 君主之官,無為而尊也。

「足太陰脾脈也,足陽明胃脈也,屬土而旺長夏,所以 養胎在五月六月。手太陰肺脈也,手陽明大腸脈也, 屬金而旺秋,所以養胎在七月八月。足少陰腎脈也, 屬水而旺冬,所以養胎在九月。又況母之腎臟繫於 胎,是母之真氣,子之所賴也。至十月,兒於母腹之中, 受足諸臟氣脈所養,然後待時而生。」此論奧微,而有 「至理。世更有明之者。亦未有過於巢氏之論矣。」余因 述其說。

巢氏論曰:「陽施陰化,精氣有餘,兩胎有俱男俱女者。」 《道藏經》云:「婦人月信止後一日、三日、五日,值男女旺 相,日陽日陽時交合,有孕多男。若男女稟受皆壯,則 男子一,或怯弱,則少子。」《顱囟經》云:「陽盛發陰,當孕成 男。」六脈諸經,皆舉其陰。又云:「三陽所會則生男,三陰 所會則生女。」葛仙翁《肘後方》云:「男從父氣,女從母氣。」 《聖濟經》云:天之德,地之氣,陰陽之至和,流轉於一體。 因氣而左動,則屬陽,陽資之則成男;因氣而右動,則 屬陰,陰資之則成女。《易》稱:「乾道成男,坤道成女」,此男 女之別也。凡妊娠有疾,投以湯藥,衰其大半而已。使 病去母安,胎亦無損矣。

薛己曰:按東垣丹溪云:「經水斷後一二日,血海始凈,精勝其血,感者成男;四五日後,血脈已旺,精不勝血,感者成女。蓋父精母血,因感而會。精之施也,血能攝精,故成男,此萬物資始于乾元也。血之行也,精不能攝,故成女,此萬物資生于坤元也。陰陽交媾,胚胎始凝,所藏之處,名曰子宮。一系在下,上有兩岐,一達于」 左。一達于右。精勝其血。則陽為之主。受氣于左子宮而男形成。精不勝血。則陰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