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92 (1700-1725).djvu/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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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而大痛滅,則細害至,巨害除也。飢而倍食,渴而大飲,

熱而投水,寒而入火,雖暫怡性,必為後患。菖蒲去蚤 虱而來蚰蜒,礬石止齒齲之痛,而朽牙根。躁痛雖餌, 必至生害。此取小利而忘大利,惟去輕害而負重害 也。瘕疾填胸而不敢鈹,蠆尾螫跗而不敢斫」,非好疾 而愛毒,以破斫之。患疾螫也。酖酒盈卮,渴者弗飲,非 不渴也,飲之立死。銷金在爐,盜者弗掬,非不欲也,掬 而灼爛。虓虎在前,地有隋珠,雖貪如盜跖,則手不暇 拾,懸彀向心;路有西施,雖淫如景陽,則目不暇視。非 不愛寶而悅色,然而不顧者,利緩而害急也。昔齊有 貨美錦於市,盜於眾中而竊之。吏執而問曰:「汝何盜 錦於眾中?」對曰:「吾但見錦,不見有人,故取之耳。若斯 人者,眩於利而忘於害,黃口以貪餌而忘害,故擒於 羅者。異鵲以見利而忘身,且怵於《莊周》。是以智者見 利而思難,闇者見利而忘患。思難而難不至,忘患而 患反生。以是觀之,利害之道,去就之理,亦以明矣。」

《貪愛》

「小利」,大利之。「小𠫤大禍之津,苟貪小利則大利必 亡,不遺小𠫤則大禍必至。」昔蜀侯性貪,秦惠王聞而 欲伐之,山澗峻嶮,兵路不通,乃琢石為牛,多與金帛, 置牛後,號「牛糞之」,以遺蜀侯。蜀侯貪之,乃塹山填谷, 使五丁力士以迎石牛,秦人率師隨後而至,滅國亡 身,為天下所笑,以貪小利失其大利也。楚白公勝其 性貪𠫤,既殺子西,據有荊國,積斂財寶,填之府庫,不 以分眾。石乞諫曰:「今患至國將危,不顧勝敗存亡之 機,固以形於胸中矣。不能散財以求人心,則不如焚 之,無令彼眾還以害我。」又不能從。及葉公入,乃發大 府之財以與眾,出府之寶以賜人。因而攻之,十有九 日,白公身滅。財非己有,而欲有之,以此小𠫤而大禍 「生焉。」寒山有獸,其名曰「『其角當心,俯而磨之,憒心 而死。」炎州有鳥,其名曰「梟』。傴伏其子,百日而長。羽翼 既成,食母而飛。」蜀侯之貪石牛,牛逾近而身轉危,何 異磨其角,角逾利而身速亡乎?白公之貪財,財逾 積而身逾滅,何異梟之養子,子逾長而身就害也。是 以達人睹禍福之機,鑒成敗之源,不以苟得自傷,不 以過𠫤自害。《老子》云:「多藏必厚。」《亡禮》云:「積而能散。」皆 明止足之分,祛貪𠫤之萌也。

漁樵問對

《論利害》

漁者謂樵者曰:「人之所謂親,莫如父子也;人之所謂 疏,莫如路人也。利害在心,則父子過路人遠矣。父子 之道,天性也;利害猶或奪之,況非天性者乎?夫利害 之移人如是之深也,可不慎乎?路人之相逢則過之, 固無相害之心焉,無利害在前故也。有利害在前,則 路人與父子又奚擇焉?路人之能相交以義,又何況」 父子之親乎?夫義者,讓之本也,利者,爭之端也。讓則 有仁,爭則有害。仁與害,何相去之遠也?堯舜亦人也, 桀紂亦人也,人與人同而仁與害異爾。仁因義而起, 害因利而生。利不以義,則臣弒其君者有焉,子弒其 父者有焉,豈若路人之相逢,一旦而交袂於中逵者 乎?

性理會通

《利》

《張子》曰:「利利於民則可謂利,利於身利於國皆非利 也。利之言利,猶言美之為美,利誠難言,不可一概而 言。」

利害部藝文一

《連珠》
晉·陸機

蓋聞名高八俊,傷於閹豎之黨;智周三傑,斃於婦女 之計。是以洪澤之蛟,遂挫長飢之虎;平皋之蟻,能摧 失水之龍。

《連珠》
北周·庾信

蓋聞勢之所歸,威之所假,必能繫風捕影,暴虎馮河。 是以「輕則鴻毛沈水,重則磐石凌波。」

利害部藝文二

《古詩》
無名氏

甘瓜抱苦蔕,美棗生荊棘。利傍有倚刀,貪人還自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