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97 (1700-1725).djvu/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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閨媛典第三十三卷

閨孝部列傳二

明一

諸娥

按《明外史列女傳》:「諸娥,山陰人。父士吉,洪武初為糧 長。有黠而逋賦者,誣士吉於官,執法論死,二子炳、煥 亦罹罪。娥方八歲,晝夜號哭,與舅陶山長走京師訴 冤。時有令冤者非臥釘板勿與勘問。娥輾轉其上,幾 斃,事乃聞,勘之,僅戍一兄而止。娥傷重卒。里人哀之, 肖像配曹娥廟。」

韓太初妻劉氏甄氏附

按《明外史列女傳》:「韓太初,元時為知印。洪武初,例徙 和州,挈家行。妻劉事姑謹,姑道病,刺血和藥以進,再 病再愈之。抵和州,太初卒,劉種蔬給姑食。越二年,姑 患風疾不能起,晝夜奉湯藥驅蚊蠅不離側。姑體腐, 蛆生蓆間,為齧蛆,蛆不復生。及姑疾篤,刲肉食之,少 甦,月餘而卒,殯之舍側,欲還葬舅塚,哀號五年不能」 得。太祖聞之,遣中使賜衣一襲,鈔二十錠,命有司還 其喪,旌門閭,復其徭役。同時甄氏,欒城李大妻,事姑 至孝。姑壽九十一而卒,甄廬墓三年,旦暮悲號,亦被 旌。

吳婦姚氏蔡女附

按《明外史列女傳》:「姚氏,餘姚人,適吳氏。父早世,迎母 養於家。母出汲,被虎銜去,姚追掣虎尾,虎欲前,掣益 力,尾遂脫。虎痛甚,舍母而逝。藥之獲愈,奉其母二十 年。後成化間,武康有蔡孝女,隨母入山採藥,虎攫其 母女,折樹枝格鬥三百餘步。虎舍其母女傷歕血丈 許,竹葉為赤,女亦獲全。」

韓遇春妻高氏

按《畿輔通志》:「高氏,韓遇春妻,保定府人。姑劉氏十八 歲守節,氏事之惟謹。及夫死,以孀婦事孀姑,不啻女 之事母姑。父劉簡貧無依,氏迎養三十餘年,無倦色。 姑年八十四,高年九十卒。」

田氏婦小姑附

按《莒州志》:「田氏婦,洪武間人。翁姑所生,一男一女。男 從軍陣亡,婦誓不再嫁,事勇姑益謹,其小姑與之共 事父母,亦誓不適人。父母憐之,皆潛自縊,婦與小姑 亦同日經死。田氏居莒西山,有碧霞元君殿,土人即 于殿側立廟,塑四像,因名其山為『公婆山』。」

曹明達

按《青州府志》:「曹明達,益都人。性至孝,終身不嫁,以養 父母,有北宮嬰子之風。」

曹均昂妻經氏

按《句容縣志》:「經氏,曹均昂妻,翰林編修義之母。年十 餘,值元季之亂,擇配,昂育于曹氏,舅姑喜其孝,鞠之 如子。氏性溫靜,既合巹,克盡婦道,姑恆有疾,夙夜扶 持,不去左右,進食製衣,必致豐美,惟恐不愜舅姑意。 而自奉殊薄。諸兄弟,昂最幼,歲大飢,家日窶,諸兄皆 有蓄,至是各異居。族人或憐昂獨貧而不與較,氏曰: 『厚資有時而竭,懿親不可隳也。況姑老,有如較論,姑 必不安』。」昂以為然。姑嘗語族人曰:「吾幼婦孝,我當依 之終老。」氏躬紡績,助衣食,或終夜不寐,族人咸重之。 或見有悖戾女,則相戒曰:「盍效經氏。」姑臨終謂曰:「汝 後必有婦如汝居。」姑喪,哀毀骨立,服除不替。年五十 有八,以疾卒。子男五人:寧、實、華、琛,皆能事父,篤于兄 弟,義其季也,以力學取科第,授今官。

李氏女

按《婺源縣志》:「李氏女,名韞珠,李坑德伭女。性端謹聰 明,通《孝經》《列女傳》。年十六,父執義遇害,女慟哭不已, 自經。洪武九年,郡守張孟旌之,為立祠祀焉。」

杜如芝妻陸氏

按《和州志》:「陸氏,翁源縣教諭杜如芝妻。姑病篤,夜靜 刲股,惶懼莫知所措。恍惚間,有青衣老嫗佐之,達旦 熟以食姑,姑更活三十年,相傳以為神。」

吳氏女

按《揚州府志》:「吳氏女,泰州人。幼孤,性至孝。母周氏老 且病,女不忍母無依,矢志不嫁以養母。後母歿,女號 慟死,時母年七十,女年亦三十矣。」

崔發妻徐氏

按《揚州府志》:「徐氏,海門人。年十八,適縣民崔發,事姑 盡婦道。發死,養姑愈謹。洪武十年詔旌之。」

朱漢雲妻顧氏

按《揚州府志》:「顧氏,如皋人,朱漢雲妻。幼明敏,善事父 母。及歸漢雲,事舅姑如父母,鄉人多稱之。年二十八, 漢雲沒,事舅姑愈謹。舅姑以顧無出,且家貧不給,與 其父議,欲奪其志,曰:『汝夫負汝矣。今聽婦自處。婦曰: 『歸去如舅姑何,願終身以代子養。素衣不飾,早夜紡 績,易薪米以供朝夕。洪武十年,有司上其事,詔旌焉』』。」

石孝女

按:《明外史列女傳》:「石孝女,新昌人。襁褓時,父潛坐事 籍沒繫京獄。母吳以漏版獲免,依兄弟為生。一日,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