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98 (1700-1725).djvu/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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誼之妹也。先是思綱娶沈氏,生一子,名勤而沈氏亡。 繼娶宗媛,生一女。居四載而思綱歿。宗媛堅志守節, 經十八年,奉七十老姑,視沈出子不翅,親育,悉畢其 婚姻。至正二十七年丁未,方國珍遁。九月壬寅,明師 入城,火焰燭天,宗媛居姑喪,忍死護其柩,不忍他適」, 為亂兵所執,迫脅之。宗媛曰:「我若畏死,豈留此耶?任 汝殺我,以從姑地下耳!」兵怒,剸刃於脛,深入三寸餘, 不見血而死。瀕死時,無他言,惟念子勤不置。宗婉,周 本之妻,宗媛妹也,亦同日與嫂王氏赴水死。王淑,陶, 宗誼妻。宗媛,宗婉嫂也,與二姑同日聞變,抱其子長 屬姆曰:「持以歸其父。」乃披髮亂走。明日事定,求之不 得。其妾夢見淑曰:「吾義不辱身,赴南鄰杜氏井死矣。 所懷簪珥亦投其中,可聞漢生知之。」漢生,宗誼字也。 媵人以告,黎明覓之,皆在焉。時至正二十七年十月 乙巳,楊廉夫為傳。

孛羅帖木兒妻高麗氏

按《元史列女傳》:高麗氏,宣慰副使孛羅帖木兒妻也。 至正二十七年十二月,其夫死於兵,謂人曰:「夫既死 矣,吾安能復事人乎?」乃積薪塞戶,以火自焚而死。

七姬

按《蘇州府志》:「七姬者,江浙行省左丞潘元紹諸妾也。 段氏,大寧人,年十八;程氏,蜀人,年三十;翟氏,廣陵人, 年二十三;徐氏,黃岡人,年二十;羅氏,濮州人,年二十 二;卞氏、彭氏,海陵人,年皆二十二。至正丁未,元紹在 吳臨戰,一旦歸,謂七姬曰:『我受國重寄,義不顧家,脫 有不虞,若等當自引決,無為人恥也』。段氏於諸姬最」 少,曰:「主君遇妾厚,請及君時死。」遂入室自縊。六人亦 相繼經死,乃焚其尸,合而葬之。

擔夫婦

按《吳縣志》:「擔夫婦,不知姓名,夫在官倉擔米。張士誠 時,應募充戰士。丁未六月,戰死城西。婦號泣城下,得 其尸,解衣拭之,殮於棺,哭盡哀。既焚,收骨裹以帛,仰 天大慟,與身俱投於水。」

陸燾妻趙氏

按《松江府志》:「趙氏,吉安幕長澤孫女,鄞處士陸燾妻。 至正間,兩浙多虞,燾辭海寧主塾,與趙隱居松之瓢 湖。丁未夏四月,海隅有警,兵猝至,燾偕趙倉皇赴舟, 同難者爭舟,燾竄登岸,將復攜趙以行,而兵逼之,被 三創,遂仆深淖,趙竟自投於淵。巷謳曰:『四月三日兵 撓湖,婦女驅辱如犬豬,殉節伊誰天水姝』。」

吳妙寧

按《松江府志》:「吳妙寧,上海人。年二十一,贅同里張氏 子。越四載,邑大姓以事變坐連其父。寧泣曰:『吾父苟 無地為解族赤矣。吾不遄死,禍緣良人,悔孰甚』!遂雉 經死,未克葬,徵繫吏,果至,聞寧死,唶唶而去。」

雷景照妻鄭氏

按《建寧府志》:「鄭氏,建寧路照磨雷景照妻。紅巾作亂, 景照及父被殺,以鄭有容色,獨生之。鄭知賊意,遂自 殺。次日復蘇,撫其二歲兒底成立,以壽終。」

毛清

按《建寧府志》:毛氏名清,蚤適人。至正己丑寇亂,清不 從。其家人避賊,而大書壁間云:「寧死義,不生污。」賊至, 清持刃刺賊首,賊殺之。事聞,旌門,復其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