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98 (1700-1725).djvu/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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氏婢。會大疫,主公、主母繼亡,獨餘二女子各十數歲, 無旁親可依為生。施即傭舂旁舍,或織草屨與縫紉 之事,得錢以給二女,且教護之。至於長大,擇良為配, 更為撫抱其子,盡力奴事,鎮人皆如敬愛之。每大家 出遊,則假守舍,餘物滿前,一毫不移也。

趙卯發妻雍氏

按《宋史趙卯發傳》:「卯發字漢卿,昌化人。咸淳十年,權 通判池州。元兵渡江,池守王起宗棄官去,卯發攝州 事,繕壁聚糧,為守禦計。明年,元兵至李王河,都統張 林陰降,陽助卯發。卯發知不可守,乃置酒會親友,與 訣,謂其妻雍氏曰:『將城破,吾守臣,不當去,汝先出走』。 雍氏曰:『君為命官,我為命婦,君為忠臣,我獨不能為 忠臣婦乎』?」卯發笑曰:「此豈婦人女子之所能也?」雍氏 曰:「吾請先君死。」卯發笑止之。兵薄池,卯發晨起書几 上曰:「君不可叛,城不可降,夫妻同死,節義成雙。」與雍 同縊從容堂死。林降元丞相伯顏具棺衾合葬於池, 祭墓而去。事聞,贈文華待制,諡文節;雍氏贈順義夫 人。

蔡某妻張氏

按《商丘縣志》:「張氏,睢陽蔡某妻。既嫁而夫屬死略盡, 骨俱無歸。張不御膏沐,鬻囊中裝,飢寒苦積十年餘, 舉十八喪。手自植松楸,身沾塗泥,見者皆泣,卒辦其 家事。徐仲車有《睢陽篇》。」

趙寧妻馬氏

按《保德州志》:「馬氏,趙寧妻。以十世同居,敕封配德夫 人。」

某氏女

按《吉安府志》:「某氏女,失其姓,泰和人。許聘蕭楚,父母 以楚貧,改適他姓。嫁之日,楚適過其車下,僮僕偶以 言,女知之,遂縊死車中。楚義之,終身不娶,讀書三顧 山下。」

歐陽昌邦妻嚴氏

按《臨江府志》:嚴氏,新喻人,歐陽昌邦妻。素閑于禮,處 娣姒最和順。其姒汪氏先卒未葬,而嚴氏既得疾,臨 終謂其夫曰:「我與姒睦,死而得合葬,無恨。族姻難之。 昌邦曰:『是舉也,吾將以風天下,妯娌不和者』。」遂合葬 于擢秀鄉之南赤石岡,表曰「妯娌阡。」

淮陰義婦

按《淮安府志》:「淮陰義婦,姓李氏,大義鄉富商妻。商伴 見而悅之,道殺其夫,厚殮以歸。紿云:溺死,且盡歸其 財,除喪謀婚,許嫁之。適家有暴水,水有浮漚,其人顧 而笑,固問之,恃已生一子,不虞其讎己也。即以實告 之曰:『前夫之溺,我所為也。所刺之處,浮漚狀正如今 日』。義婦嘿然,伺其便,奔告有司,卒正其獄,即縛其子」 赴淮投之,已而自投死焉。

高義婦

按《浙江通志》:「高義婦,餘姚燭湖人。初許嫁里人張氏 子,已而張子瞽其家,使媒來曰:『吾子不幸瞽愛女,惟 改所歸』。父母將諾,女涕泣曰:『男女通名,禍福無改。命 之所遭,義無離貳。今夫不幸瞽我,遂棄之,而彼卒以 瞽受凍餒,我何面目立人世耶』?父母悟,卒歸于張,養 夫以終老。鄉閭高其行,號曰義婦。」

林氏女

按《福清縣志》:林氏女,鍾門人。年十九,貧不能嫁。鎮帥 達吉聞其美,令伍長強聘于其父,女誓不從。俄而軍 士叢至,女據地哭曰:「嫁娶有禮,帥何為者哉?吾有死 而已,決不能為若婦也。」帥知終不可犯,遂捨之而去。

劉仝子妻林氏

按《福清縣志》:林氏,劉仝子妻。仝子仕宋為監丞,宋南 奔,仝子與妻兄林同者,開局募士以扶宋。元兵至,同 囓指血書于壁而死。仝子出走自經。林氏為有司所 執,令具狀,林叱曰:「林、劉二族,世為忠臣,欲以忠義報 國,事不成,天也。汝知去歲有以血書壁死者乎?是吾 兄也。」遂遇害。次年宋亡。

翁真姑

按《海澄縣志》:「翁真姑,年十六喪父,弟與權孤幼,族人 陰欲謀弟,以利其產,真姑知之,攜弟竄他方,撫教自 誓不嫁。後弟登進士第,主真陽簿。真姑得淨土蓮花 地,結菴持素,以終餘年。」今翁族子孫,歲祭悉用齋食。

程鵬舉妻

按《輟耕錄》:程公鵬舉在宋季被擄於興元版橋張萬 戶家為奴,張以俘女某氏妻之。既婚之三日,即竊謂 其夫曰:「觀君之才貌,非久在人後者。何不為去計,而 甘心于此乎?」夫疑其試己也,訴于張,張命箠之。越三 日,復告曰:「君若去,必可成大器,否則終為人奴耳。」夫 愈疑之,又訴于張,張命出之,遂鬻于市人家。妻臨行, 以所穿繡鞋一,易程一履,泣而別曰:「期執此相見。」程 感悟,奔歸宋,時年十七八,以蔭補入官。迨國朝統一 海宇,程為陝西行省參知政事,自與妻別已三十餘 年,義其為人,未嘗再娶。至是遣人攜向之鞋履,往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