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98 (1700-1725).djvu/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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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奈汝娠何』?張曰:『是男歸君,是女則母子俱死而已』。 遂洒泣而別。張攜家避難,抵華州,力作自給。明年,毅 生。戊申,洪武改元,好德守安慶,張攜毅東歸,好德遣 人往迎,遇諸大梁,張以毅付使者,曰:『我所忍死以待 者,為此子耳。今令歸,若主吾事畢矣』。」遂悲傷發病卒。 洪武八年誥贈淑人。

聶萬衿妻陳氏

按《寶慶府志》:「陳氏,新化永寧鄉民聶萬衿妻。避兵於 金鳳寨,忽火其廬,衿病不能起,氏負夫出,力不能支, 遂相抱同死。」

陶安繼室陳氏

按《太平府志》:陳氏,陶安繼室。安沒前妻子昱孫卯兒 坐法徙軍。陳氏叩閽泣奏,帝為泫然曰:「安乃大儒,朕 初渡江,首與先後,功在鼎彝。今子孫殘落,深可憫念。」 時卯兒已沒,立赦昱歸養,封姑孰郡夫人。

龔明可妻石氏史氏附

按《武進縣志》:「石氏,龔明可妻。洪武初,明可任山西徐 溝縣簿,病亡,家貧,喪不能舉,氏疏乞驛傳扶櫬,報可, 因著為令。詔表所居曰『龔巷』。」同時史氏,陳慨妻,事與 此略同。

莊居敬妻徐氏

按《淮安府志》:「徐氏,海州人,莊居敬妻。元季夫為河南 平章,死於禦寇。徐收殮,率所部兵復其讎,攜幼子歸。 明太祖下山西,負喪居京師。大臣上其事,奉旨歸葬 旌表。」

夏信

按《福清縣志》:「夏信,北隅夏伯庸女。性至孝,知經史大 義。父病,割股和藥糜以進。父沒,弟觀明甫四歲,信憐 弟孤幼,不忍朝夕離,誓志不嫁,竟撫其弟長。觀明為 糧長,緣鈔累,信密與弟謀,赴闕,奏鈔不便於民。洪武 初,詔逮繫獄,信上封事,擊登聞鼓伸冤。上允所奏,觀 明始得釋。信年四十九卒。後觀明以子裕貴,封監察」 御史,究其所自,皆信成之也。

黃妙瑩

按《松溪縣志》:「黃妙瑩,葉繼生妻。洪武間,山寇摽掠至 其家,以劍砍繼生。氏見夫被傷,即出救,以身蔽之。賊 砍氏至,氣絕而身不動,遂愕然棄去,夫得免死。」

馬五十七娘

按《長汀縣志》:「馬五十七娘,洪武初,撫幼弟馬千郎,終 身不偶,年八十二卒。」

燕帖木妻脫脫懷氏

按《雲南通志》:副樞燕帖木妻脫脫懷氏,蒙古人。洪武 中,征雲南,燕帖木敗績於曲靖,馳歸,妻閉門不納,曰: 「爾受梁王厚恩,兵敗不死,何以見王?」乃鴆其二男一 女,命使者曰:「我死,爾舉火焚屋,毋令辱我。」遂飲鴆死。

蘇那懷女

按《河西縣志》:「蘇那懷女,元末懷任曲陀關萬戶府同 知,卒于官。弟寶實俱幼,女為撫育成立,居河西,終身 不字。蘇氏子孫世主其祀焉。」

妙聰

按《明外史列女傳》:「妙聰,保安右衛指揮張孟哲家婢 也。永樂中,調兵操宣府。孟哲在行北,寇入掠妻李謂 夫妹曰:『我命婦與若皆宦門女,義不可辱』。相挈投井 中。妙聰亦隨入,見二人俱未死,以李有娠,恐水冷有 所害,遂負之於背。賊退,孟哲弟仲哲歸家,求三人井 中以索,引嫂妹而出,婢則死矣。」

姚善富妻王氏

按《廣德州志》:「王氏,姚善富妻。洪武二十八年,善富由 明經入太學。壬午燕師起,叔恕以陳公迪婿故死節, 而善富又以恕故自經。詔陳屍御史廊下七十五日。 初命戮屍,繼命減家屬遣戍,不許收殮。氏凡三伏闕, 三上疏,文皇憫其誠,得旨歸殯。」

潘純妻黃氏

按《蘇州府志》:「黃氏,潘純妻。永樂中,純為御史,居北京, 娶穆氏女為妾。穆祖父世勛不知其有室也,黃自蘇 至京,純懼黃知而館於他室。越五日,穆知之,執妹禮 以見,黃曰:『吾初不知有汝也,江鄉有子婦田宅在,吾 當還汝,善事君子』。乃以珠翟霞帔遺之。明日,穆父兄 至,將論純而歸女,穆以理諭之,黃以女事其父兄,遂」 相和好。後純出宰信陽,二婦同處十六年,始終無間 言。

吳金妻水氏

按《蘇州府志》:「水氏,嘉定人,吳金妻。金與兄晨漁吳淞 江上,金忽為虎噬,兄奔以告,水即挺刃赴之,亦死於 虎。陳剛中作《刺虎行》云:『吳淞古澤國,江水清且駛。茫 茫蒹葭洲,猛虎之所寄。吳郎朝漁何處來,網罟未施 身為斃。有兄雖同行,見難先已逝。倉皇歸來深閉門, 驚起室中妻。水氏不暇別尊姑,安能顧嬌子。搖搖白』」 刃手中持,雪鍔霜鋩是新淬。仰天自誓還自言,不殺 於菟生可愧。洞虎之胸取虎心,椎虎之骨飲虎髓。但 知復虎讎,寧知虎可畏。日斜格鬥聲漸低,力窮遂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