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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99 (1700-1725).djvu/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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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堯還妻孫氏

按《台州府志》:「孫氏,名端方,適陳堯還。未幾,堯還沒,孫 年二十三,泣血絕粒,旬日而死。」

孫季益妻應氏

按《台州府志》:「應氏,黃巖孫季益妻。父母無男子,以女 贅季益,冀倚之以終身。踰十三年而季益亡。季益兄 利其產,強應他適,應不從,中分所有以安之。兄意猶 未愜,迺劫季益柩以歸。應愬之官,斷依父母家,守志 出公門,猶強之不已,應歸自經死。」

項巽妻徐氏

按《台州府志》:「徐氏,黃巖項巽妻。年二十七,有殊色。嘉 靖壬子,倭寇至,被執,欲污之。徐紿曰:『吾蓄在窖內,願 攜之以從』。賊縱之,遂赴井死。有司上其事,詔旌其門。」

陳克諧妻解氏

按《台州府志》:「解氏,黃巖人,名縑奴,真伯裔孫也。年十 五,許字殿嶴陳克諧。嘉靖壬子,倭寇犯境,克諧娶之 以逃。至邑西霓橋,其姑分金授之,曰:『賊至當以贖命』。 解曰:『有死而已』。及賊至,遂投河而死。御史旌其門。」

馮氏女

按《臨海縣志》:「馮氏女,名光盧,許字黃巖文學葛坤。年 十七未嫁。嘉靖戊午,海倭登岸焚掠,父授以白金,為 買命備。女辭曰:『倘不幸遇賊,有死而已,何買為』?力扶 夫母陳入將軍山茂林中。會有導倭入者,獲之,倭手 引女臂,女奮擊罵曰:『便殺我,斷不汝從』!倭揮刀斷其 右手五指,左手猶掇石擊之,倭遂三斷其體,陳得免。」 倭退,父收其屍,面色如生。巡按御史上其事,賜敕書 酒禮,旌其門,建坊鳳樓之北。光盧按府志作光奴

章佐妻周氏

按《寧海縣志》:周氏,海游章佐妻。壬子漳人引倭掠海, 游周攜幼子與夫避山中,遇賊殺其夫,擄周往不從, 竟罵賊而死。

王萬儀妻趙氏

按《寧海縣志》:趙氏,生員王萬儀妻,廩生趙發姊。歸王 相夫,力學克盡。妻道儀早亡,趙方妊,摧裂傷痛,抱屍 一慟而絕。眾力捄,甦慰曰:「姑留此身,或可為王氏留 一線,何必亟亟於死?」為趙目曰:「且俟㝃以決志。」及彌 月生女,遂頓足搥胸而死。

陳音妻曹氏

按《天台縣志》:「曹氏,馬湖陳音妻。性閒靜,寡言笑,事舅 姑孝。嘉靖乙卯,年二十二,倭寇入境,氏隨姑出避,與 夫訣曰:『脫有不虞,有死而已』。」既而遇寇,度不得全,遂 投水死。寇驚駭,并舍其同行者而去。

龐氏二女

按《天台縣志》:「龐氏二女:一龐貴,女年十六;一龐豪,女 年十五。嘉靖乙卯,倭寇剽掠至溪畔,逐之甚急,時大 風寒,並投水而死。」

顧氏女阿香附

按《仙居縣志》:顧氏女,名惜寶。嘉靖間,倭寇掠懷仁,女 年十五,與父妾阿香同被執。賊艷之,迫以刃,女佯可 紿賊行至坐口湖,層崖百丈,下瞷深淵,語阿香曰:「吾 得死所矣。」阿香曰:「爾能死,吾豈獨生。」遂俱投於河而 死。

吳錫年妻王氏

按《仙居縣志》:「王氏,生員吳錫年妻。年二十五,夫亡,無 子,一慟而絕,移時復甦。集族長者為夫主嗣。事畢,自 經棺側。邑令表其門。」

葉茂陵妻余氏

按《仙居縣志》:「余氏,生員葉茂陵妻。茂陵以事繫累,會 城灰橋防護綦嚴,家人不得見。越二稔,氏始獲與茂 陵一訣,遂扼喉而死。死之後,空中常有亂石擊人,咸 嗟異之。」

錦娘

按《仙居縣志》:「錦娘,廩生余廣生妹。甲寅寇陷,引刃自 殺。」

鄭氏二女

按《僊居縣志》:鄭氏二女,父恕,有旨族誅。千戶某以兵 至,艷二女姿,刃不能下,要之曰:「若無拒,可以無死。」鄭 佯曰:「賤妾度已人鬼,籙將軍幸憐而生之,惟將軍命。」 千戶以為然,不之防,乘間投井死。

倪良淘妻陳氏

按《金華府志》:「陳氏,倪良淘妻。素恭順,修婦道。寇亂,氏 見執,知不能免,乃投於西湖潭中。賊怒,以銕鉤裂其 體為四,聞者哀之。」

張文泰妻馬氏

按《金華府志》:「馬氏,張文泰妻。寇亂,氏避匿山中。大兵 至,遍搜山谷,氏為所擒獲。馬上與所掠婦女從山岡 出,其下有清塘,氏躍入水而死。」

虞貞女

按《金華府志》:「貞女虞氏,盧濬所聘也。濬幼能詩文,以 痘殤。女聞訃痛絕,請奔喪,父母難之,遂求死。既而亦 患痘,口喃喃若與盧誓同穴者,不踰時死,盧迎其柩